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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初白取下帽子,折着两只兽耳往下压,又拨弄一些碎发盖到在兽耳上遮住。调整到平整的程度,才又套上帽子。

折耳狼。佘初白想想就觉得好笑。

连衣服都是刚学会穿不久,自在惯了的狗蛋无所适从地抬起手,抓挠头顶。

佘初白啧了一声,拍掉他的手,又拿出两只黑色一字夹,别在帽子与额发接壤的两侧,固定好。

不要问他为什么会有这种女生盘发专用的细发夹,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对形象造型有点追求的设计师。

接下来,佘初白试着将男人鼓鼓囊囊的尾巴塞进宽松的工装裤里。

但无论怎么摆放都很奇怪,好在佘初白头脑够灵活,马上转换思路,翻出一件宽松卫衣,用胶带将尾巴粘到男人背上固定,又披上一件长度过膝的风衣外套,完成尾巴不可视化的最后一步。

“不舒服……”完美融入人群的狗蛋嘀嘀咕咕。

“做人就没有舒服的。”佘初白随意搪塞。

此时刚过九月,天阴傍晚,街上大多数人只穿半袖。

佘初白也是,简单的白T恤加卡其裤,而紧挨在他身侧的男人,不仅长袖长裤,帽子更是紧紧地包裹着茂密的发量,其闷热程度可想而知。

“热。”男人持续抱怨着。

“家里凉快,不是你非要出来?”离开舒适的空调房,踏入滚烫空气的佘初白不剩多少耐心了。

虽然肉眼可见男人体温飙升,脸颊也变得红扑扑的,但额头依然光洁干燥,一滴汗也不会流。

佘初白想,还真是狗,没有汗腺。

即使在出门前,佘初白反覆叮嘱过“不要乱跑、不要说话、不要盯着别人看”,男人也似乎真的铭记在心点点头,但佘初白并没抱着多少期望。

是狗时一天能给他捅八百个篓子,变成人就会乖乖听话了吗?

虽然男人也并非对摩登都市一无所知,起码在交谈的蛛丝马迹中,佘初白获悉他仍保留着狗形态的记忆,就像蹒跚学步的幼童,虽不明白社会运行的逻辑,但行为准则多少有点些常识。

用狗的两只眼睛去看,用狗的四只爪子去踩,未必不比人了解得透彻。

然而,刚走上人行道,佘初白就意识到,他太乐观了。

一只手鬼鬼祟祟地摸到他身上,一连被甩开数次仍锲而不舍,拽着衣角不肯撒开。

每当有一辆车从马路边缘飞驰而过,那阵抓着衣角的力气就会陡然加重。

是狗的时候也没这么怕啊?

虽然以前每次过红绿灯,都是佘初白抱起来走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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