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作息还算规律。
夏默阳要早起上班,陶诗诗则早起去图书馆,她忙着发表第三篇论文,要查很多资料,每天的时间都用来看书都觉得不够,因而也总忘了吃饭。
夏默阳早上会提前半小时起床煮粥,等陶诗诗醒了,正好可以喊她吃完早饭,再一起出门,送她到图书馆门口,他才回到公司。
陶诗诗和方糖的性子截然相反,她不爱说话,很多时候都只对书感兴趣,也不喜欢跟人聊天,但是遇到问题的时候,总能提出最合理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夏默阳当时设计小程序的时候,还听取了不少她的意见,最后做出来的小程序虽然没多少人用,但陶诗诗却是第一个尝试试用,也是第一个发表用后感想的。
夏默阳甚至把她那段感想记了下来,这是他第一个用户,至少在他心里,有着不一样的纪念意义。
陶诗诗虽然才在夏默阳这儿住了不到一周,两个人却形成了一种无形的默契,中午夏默阳会过来喊她出去一起吃饭,吃完饭送她回来,晚上如果早早下班,他偶尔会过来等她看完书一起回去。
今天晚上,夏默阳提前下班,又去跟人打了篮球,一身汗地跑到了图书馆里等陶诗诗。
陶诗诗一开始没注意到他,直到闻到他身上的汗味,才认出他,这才笑着收拾了书跟他一起回来。
夏默阳习以为常地接过她的电脑包背在身后。
陶诗诗习惯性道了谢,两人走出图书馆时,她才问夏默阳,“你喜欢游戏,为什么不设计游戏类的小程序?或者,干脆设计一款手游?”
“你以为设计一款手游很简单的吗?”夏默阳摇头,“我不行,我现在的水平就只能设计点弱智小程序。”
“我用着还不错,我推荐了几个同学,他们反馈也还不错。”陶诗诗轻笑,“你对自己太不自信了,我室友说,你游戏能打到国服排名,虽然我不太懂,但听起来很厉害。”
夏默阳挠了挠头,“打得厉害不代表能设计游戏。”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能?”陶诗诗把怀里抱着的那本书递过去,“这本书挺有意思的,上面罗列了很多人对游戏的体验心得,很多脏话也挺有意思的,你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