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下评论还是一整排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方糖依旧保持写日记的习惯,时不时会给陶诗诗写一封信,她随身带着陆岩送的那支钢笔,识货的老板总会夸她那支笔,每每此时,她便会笑着告诉对方,“是我老公送的。”
她年纪不大,却是早早结了婚,每天都会戴戒指,遇到旁人问起,也会告知对方自己已经结婚,断绝了男性搭讪的任何可能性。
偶尔出去做采访时,会碰到李浩阁,他做的社会新闻,每次出来,身边总是围着不少女生。
他总是会不自觉看向方糖,她变得不一样了,比以前更有魅力了,穿着知性的套装,化着淡妆,一颦一笑都褪去青涩和羞赧,落落大方又礼貌得体。
笑起来,一双眼睛仍亮闪闪的发着光。
李浩阁还记得第一次在学校操场遇到方糖时,她正跟舍友一起散步,手里拿着DV,一张婴儿肥的脸十分可爱,杏仁眼狡黠又灵动,小巧的鼻头有薄汗,樱桃小嘴红红的,不知在拍什么,透过镜头看到他时,冲他礼貌一笑。
那一笑极其突然地就攻破了他的心房,让他不由自主地跟着笑了起来。
“她是谁啊?”有人问李浩阁,“你前女友?你干嘛总是看着她?”
李浩阁收回视线,“不是,是以前一个很好的朋友。”
“以前?”那人又问,“现在呢?”
李浩阁落寞地摆弄着手里的摄像机,抬头又看了眼方糖的方向,随后才说,“现在也是,以后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