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鱼王维克托:还有,妮可太不听话了,来福你得管管她。
凶残的野狼来福:我马上就过来,你们再撑一会,给我详细的说一下那个大猫。
再也不好耽搁,只做了一些简单的准备,来福就带着苏墨选择了最快的飞艇,花了十几个金币迅速的传送到了帕沃沼泽。
到了地方之后,正好就看到妮可在追着一条眼镜蛇追杀。
凶残的野狼来福:妮可,回来!
黄金巨蟒妮可: ̄へ ̄,我想把它给杀了。
凶残的野狼来福:现在的帕沃沼泽到处都是怪物,我需要你的保护,放心吧,我以后帮你弄死它一百遍,我这次带了一些吃的,你要不要尝尝。
黄金巨蟒妮可:嗯嗯,我来了!
凶残的野狼来福:那只秃鹫是对面的吧,福莱斯,把它给我电下来,斯诺你配合一下,注意预判一下它的走位。
树懒之王福莱斯:……好……
铁翅苍鹰斯诺:三、二、一点五……
凶残的野狼来福:一旦它掉下来,大伙儿就一拥而上把它给弄死,记住了啊,是一拥而上。
铁翅苍鹰斯诺和树懒之王福莱斯已经配合了无数次,有一套它们自己研究出来的战斗方式,终於完美的实现了苏墨的战略目标。
那只各处骚扰的秃鹫,哀鸣一声掉了下去,砸在了泥水之中。
一只金黄色的尾巴卷住它,然后各种攻击就落在了它的身上,就算它是高等级的BOSS,比铁翅苍鹰斯诺还要厉害,也架不住这种程度的攻击。
死亡是一瞬间就发生的事情,巨蟒的尾巴没有放松,而是把屍体拖进了自己的背包。
来福很想告诉妮可,秃鹫不好吃,但是他想到最近连续几次吃的使徒都没有给它增加技能,瞬间就打消了主意。不管好吃不好吃,回头吃了再说,吃斯诺这个苍鹰没用,说不定吃秃鹫可以有意外收获呢。
事实上,现实里也没什么人吃这种以腐屍为食物的猛禽。
有一个说法,说秃鹫觉得自己快要死的时候, 会奋尽余力腾空万里,拚命往高空飞去,一直朝着太阳上方飞去,直到太阳和气流把它的躯体消溶一尽,不留一点痕迹在世间。
所以很少有人有机会吃到秃鹫。
其实秃鹫的体格巨大,吃完屍体后,从地面飞至几千米的高空,肌肉强壮,硬度让人类无法咀嚼。
凶残的野狼来福:现在,集中攻击那只狗。
苍头狼王皮斯:那是狼,咱们的同族。
凶残的野狼来福:管它是狗还是狼,我现在宣布它被咱们开除了,斯诺,干掉它,它的速度太快了。
铁翅苍鹰斯诺:呼哈呼哈呼哈!
树懒之王福莱斯:……呼……
大片的闪电从天而降,很快就追上了那个无影狼王,被冲缓了移动速度之后,它也很快步上了秃鹫的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