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没有我老婆唱的好听
大概是运气好,祁彧正赶上季悠学校的校歌赛。
校歌赛算是校内非常正规盛大的比赛了, 有小有名气的评委, 不亚於专业歌手的参赛者, 还有顶级的灯光舞美。
所以对校内的学生来说, 四年间至少也要去看一次校歌赛,本科生涯才不算遗憾。
季悠的室友里有在学生会工作的,帮她弄到了两张票,还是正对着舞台的位置。
她当然是和祁彧一起去。
中午季悠约着丁洛一起在食堂吃香锅, 丁洛最近泡在实验室里忙的脚打后脑勺。
她正爲着将来能去普林斯顿留学做准备, 她们专业的那个季教授是她的榜样, 季教授就是普林毕业的。
「哎我这个孤家寡人就不去校歌赛凑热闹了, 我找梁浓逛街去。」
梁浓的忙碌程度跟她不相上下, 医学院的期末考试难度远高於其他专业,本着对病人负责的态度, 老师也不会让她们得过且过。
好在梁浓的学习习惯好, 还应付的过来。
季悠多少有点愧疚。
自从祁彧在北京养伤后, 她都没怎么跟丁洛一起吃饭了。
本来两个人所属不同专业, 能够见面的时间就少。
祁彧晃着一杯酸梅汤,抬眸道:「这都多少年了, 你都不去上海见郁晏一面。」
提到郁晏,丁洛脸色一僵。
她用筷子在米饭里面捅了捅,然后闷头扒拉了一大口米饭,就着一根齁咸的西蓝花,慢吞吞的咀嚼着。
「他不是也没来北京找我吗, 爲什么非得我去找他。」
勉强将米饭咽进去,丁洛嘟嘟囔囔道。
季悠也挺爲表妹抱不平的。
她觉得洛洛对郁晏够情深义重了,当年跟在他屁股后面跑,连学习都不顾了,谁的话也不听。
结果郁晏一声不吭的就去上海了。
这一去之后,距离没産生美,反倒让两个人越来越疏远了。
「你跟郁晏说,我们洛洛在物理系可受欢迎了。」
季悠轻轻推了推祁彧的胳膊。
她可没瞎说。
丁洛长得清秀有灵气,声音又脆又嫩,随着年龄的增长,身材变得越来越好,偶尔周末还能出去兼职个主持。
刚入学那时候的新生晚会就是丁洛主持的,因爲艺术团的老师看她身材高挑,玲珑有致,穿起礼服来漂亮,最后就订了她。
因爲经常活跃在主持台,所以丁洛在学校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尤其是他们物理系。
物理系本来就男多女少,暗自倾慕丁洛的男生自然不在少数。
这两年多有暗暗表示的,也有穷追猛打的,但都差点意思。
丁洛清楚,是差点怦然心动的刺激。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还真的只对郁晏有过那种感觉,一见到他就欣喜若狂,不见到他,脑子里也总想着他。
再也没人能带给她郁晏那种诱惑,有时候她甚至觉得,郁晏是不是给她下迷-魂药了。
祁彧把酸梅汤喝完,放在一边:「我还真替你说过,但郁晏说不用担心,你不喜欢书呆子。」
丁洛鼓了鼓嘴,恨恨道:「我呸!我明天就找个学霸谈恋爱!」
她就是说说而已,真让她去找,她就萎了。
祁彧眯着眼,半戏谑半严肃道:「作爲你未来的姐夫,不得不告诉你,郁晏收到的女粉寄到基地的礼物,一个屋子都要堆不下了,他现在的工资,值得大批网红往上扑。」
丁洛挺着脖子不屑道:「巧了,我也不担心,他就喜欢书呆子。」
两个人谁都不愿意先低头。
郁晏对於自己离开时丁洛的忽视还是有点耿耿於怀的,而丁洛对他的不告而别更是如鲠在喉。
两个年轻人都有属自己的骄傲,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方向。
但好在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他们还爱着彼此。
吃完午饭,丁洛跑回图书馆上自习,季悠和祁彧去逛超市。
他们准备买点零食去看校歌赛,毕竟漫长的三个小时,肯定会看饿。
晚上六点,他们拿着门票,排队等待入场。
一边排着,一边听身边的人聊天。
「哎你有没有支持的选手啊?」
「有啊,穆迪拉学姐呀,她是去年的冠军。」
「我好想听说过,少数民族吧,长得也超级漂亮的。」
「关键嗓音真的好听,我是学姐铁粉。」
「我记得她好像还去参加了《流行好音乐》,后来是因爲课程原因退赛了,要是不退赛说不定现在都出道了。」
「对对,我觉得她唱的一点也不比《流行好音乐》的冠军差。」
「今年好像还有个乐队不错,我听过他们的原创歌曲,在网上点击量还挺高的。」
「是嘛。」
......
季悠回过头来对祁彧道:「我也听说过学姐,很厉害的,今晚上好多人都是爲了看她。」
「哦。」祁彧挑了挑眉,没说什么。
进去入了坐,工作人员开始调试音响,滋滋啦啦的声音震得耳朵难受。
季悠蹙了下眉,祁彧顺势用手捂住了她的耳朵。
以前季悠练听力的时候,经常带着耳机听课文,有时候听着听着就睡过去了,多少对耳膜有些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