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你若喜欢她,我就不喜欢你了。
陈娇自然而然地说出了这句话。
她也真是这么想的,只要霍英承认他喜欢贺明珠,陈娇就搬出去,另觅良缘。
而霍英在听清这句话的时候,心跳先是一停,随即急促地跳了起来,前所未有的快。
这,怎么可能?
霍英僵硬地抬起头,眼里是疑惑是不敢相信,然后,他看见对面的小女人也朝他看来了,白嫩如梨花似的柔美脸蛋上,泪珠倏然滚落,她轻轻地抿着嘴,梨花带雨的样子又可怜,又带着几分倔强。
霍英脑海里突然一片空白。
他见过贺明珠哭,贺明珠哭闹,他只觉得烦,现在陈娇只是静静地掉两行泪,没有骂他或抱怨他什么,霍英竟觉得自己十恶不赦,害她哭了,就像在码头上的时候,陈娇一哭,他就乱了心神,本能地她让他做什么,他就乖乖地听话。
「我,我一直都把她当妹妹。」不敢再看她,霍英侧身道,他没有想自己这样回答会有什么后果,他只是实话实说。
「当真只是妹妹?」
情绪变得比理智更快,陈娇低下头,掩饰想要上翘的嘴角,却又轻轻问了一句。
霍英:「嗯。」
陈娇偷偷看他,继续问:「你们青梅竹马,她有美貌有家世,对你痴心一片,你为何不喜欢?」
霍英皱了下眉,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跟那些条件有什么关系?有美貌有家世的小姐那么多,难道他见到一个就要喜欢一个吗?
「我不知道。」他有些烦躁了,「反正我对明珠从未动过那种念头。」
那我呢?你对我有没有动过那种念头?
陈娇很想问,可她到底还没大胆到那个地步。
「这件袍子,我缝了很久,你试试吧?」陈娇抱着衣服,轻步朝他走去。
她靠近,霍英马上便后退,背对她道:「太太,这不合规矩。」
陈娇看着他的背影,低声问:「不合什么规矩?」
霍英面对黑漆漆的院子,胸口越堵,声音越寒,更像是提醒自己:「虽然你我现在都离开了贺家,但父亲对我有养育之恩,他永远是我的父亲,凛哥儿也将永远是我的弟弟,我会照顾凛哥儿,也会敬您如母。」
陈娇抿唇,谁要他当儿子?
不过,陈娇不信霍英,他真把她当母亲,当初怎么会将原身扔到湖里,怎么会与她针锋相对,又怎么会半夜在她闺房与她私会,又不顾贺明珠的反对与她同住一座宅子?
陈娇不信霍英对她的各种维护与照顾,都是出自他对养父遗孀的敬重。
有些东西,没有证据,但陈娇感觉的到。
时日太短,她再等等吧,不能奢望一蹴而就。
收拾好心情,陈娇笑了,顺着霍英的话道:「你说了这么一大串,到底想讲什么?你把我当母亲,那我也把你当晚辈,当长辈的看晚辈的衣服破了,给你做件衣袍,有何不对吗?」
霍英却也不信她,刚刚她还说什么他喜欢贺明珠,她就不喜欢他了。
像是知道他的心思,陈娇走到霍英旁边,看着他写满复杂的俊朗脸庞道:「明珠处处找我麻烦,你若喜欢她跟她一条心地恨我,我当然不会再把你当晚辈喜欢。」
霍英眉峰上扬,诧异地看向她,她的喜欢,原来是这个意思?
当然不是,可陈娇就欺负他正派欺负他傻,吃准了霍英不会与她揪字眼。
「试试吧,为了缝这袍子,我手都紮流血了。」陈娇嗔了他一眼,然后抖搂开衣袍,递给霍英。
霍英所有的疑惑不解惊愕都被她那轻飘飘的一眼给嗔飞了。
人在面前,衣裳也递了过来,霍英再也无法拒绝。
拒绝什么?人家把他当晚辈,根本不是他与赵虎误会的那个意思。
霍英呆呆地将新袍子套在了身上。
陈娇围着他转了一圈,觉得腰身还可以再改瘦点。
让霍英将衣服脱下来,陈娇毫不留恋地道:「行了,你去睡吧,以后早点回来,我怕贺明珠又来找我麻烦。」
霍英仍然浑浑噩噩的,直到身后的门板被人关上,霍英都没弄明白刚刚发生了什么。
一会儿让凛哥儿喊他叔叔,一会儿又说把他当晚辈喜欢,到底哪句话是真的?
这一晚,霍英再次失眠了。
霍英的狮行开起来了,他与陈娇同住一个宅子的消息也传了出去,有人趁天黑往宅门口泼粪扔烂菜叶子。
三个丫鬟很生气,陈娇在宅子里待着,眼不见心不烦,她就不信了,这些无关看客能一直骂下去。凛哥儿不懂为何有人要欺负他与娘亲,陈娇耐心地给男娃娃讲道理:「贺家有坏人,坏人冤枉娘那时候喜欢霍叔叔,就把娘赶了出来。」
凛哥儿懵懂道:「为什么娘喜欢霍叔叔就要被赶出来?」
陈娇道:「因为当时娘是贺家的媳妇,霍叔叔是贺家的养子,我不应该喜欢他。」
凛哥儿有点懂了,歪着脑袋问:「那娘现在可以喜欢霍叔叔了吗?」
陈娇笑,问男娃娃:「凛哥儿想让娘喜欢他吗?」
凛哥儿点头:「我喜欢霍叔叔,我想娘也喜欢霍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