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二章2023317
高长松去珍馐署不是当厨子的。
哪怕是唐王, 都不能招一远近闻名的修士、大商人、乌斯藏人当厨子,请人做工匠事,在这年代, 实在是折辱得过分了。
他的工作,用现代话来说, 是技术指导。
指导什么造糖啊
唐王朝是不折不扣的“糖王朝”,在唐以前,有关蔗糖的记载并不是很多, 民间用的多是麦芽糖。
照时间发展来看,大约在三国与唐之间的朝代,首次出现了蔗糖。
正史上雄才大略唐太宗没同意玄奘西天取经,倒是派人专门去摩揭陀学习制糖技术。
高长松一开始没大范围做糖,只是他名下的店太多了, 有卖副食品的。
副食品店中各色糕点卖得极好,长安城的达官贵人都爱吃,不知什么时候,就被人进献入宫了。
蔗糖跟麦芽糖的味道不同,这年头的各种“蜜”甜度也不是很够, 很快就有有心人打听高长松这用的是什么糖。
一问, 巧了,蔗糖。
当时, 唐太宗手下的糖匠已经从摩揭陀学得一点技术了, 可人家国人也不是傻的,教的时候遮遮掩掩,不肯全盘托出, 他们只学了熬制法的皮毛, 剩下的精粹提取, 还要自己琢磨。
扯皮许久后,礼部的官员终于请来人当技术外援。
大多数时候,高长松都是让他手下的糖匠去帮忙,只极其偶尔才自己去。
他也没开放全部核心技术嘛
高长松今天去,解决了熬制法中吸附沉淀的问题,大唐使者从摩揭陀带回来的熬制法比较原始,想要将其改良成完成版,要实验无数次。
高长松也不是很想在雄才大略李世民面前刷存在感,反正每次就解决一个小点,压根不准备托出层数方案。
他两手空空进珍馐署,出来时,手上提了好大一个椟。
这玩意是古代食盒。
宫廷里的椟很豪华,有足足五层不说,为保温,夹层里还塞满了棉花,高长松很喜欢边框与盒表面的雕花工艺,花茎比毛细血管还细,美轮美奂。
礼部的小官员殷勤地帮高长松叫车,给他拒绝了,正经修道人,谁坐人力车啊
食盒里装了御黄王母饭、生进二十四气馄饨、玉露团等,都是内廷贡菜。
高长松第一次看内廷菜时被其工丽的外表惊到了,御厨别的不说,美商在线,配上牙盘,每道菜都精致得不行。
果子晶莹剔透,每一道褶皱都被精心雕琢过,真是艺术品。
他专门找到钟离珺,邀请他一同赏味。
钟离珺却说:“哎,你可别太期待。”
“看着好,吃着却一般。”
他是比较有发言权的,像他这样拱卫皇帝的修士,绝对算天子近臣,平日里被留饭实在是太正常了。
听他说完,高长松就不兴奋了,他想到了现代的网红店与珍奇餐厅,就是看着好,吃着不香。
他被泼了一桶冷水,脑海中只余残留的兴奋,筷子尖儿在牙盘上方徘徊,不死心地说:“这么多,总有道好的吧,否则皇帝的尊贵,又体现在何处”
话这么说,却又从记忆深处扒拉出末代皇帝,其中有个片段,他记得特清楚,是说溥仪吃饭花样是丰富,可菜到他面前,全都冷了,原因是做出来后要经过几名试毒太监,回头重热,又怕给人下毒机会,于是他一名义上富有全国的皇帝,连道热菜都吃不上。
唐代还没后世那么多条框,不至于这么惨吧。
怀此想法,高长松下筷。
他先吃“消灵炙”,珍馐署的太监极力推荐此菜,说唐王御姊下嫁时,赐赏的御馔中有灵消炙这道菜,酷暑中,消灵炙独领风骚,客人皆赞口不绝。
钟离珺的招子黏在高长松身上,他指尖所向,正是钟离珺视线的落点,他看高长松毫不犹豫从紧实而平整的方块肉上撕下一缕,嘴巴张了张,没说话。
高长松筷子初点肉,第一反应是硬。
这种硬是失去水份的硬,他想,若把这块肉钓上房梁,风吹日晒三两天,或许会变成风干牛肉。
他废九牛二虎之力,才从方块形的消灵炙上撕扯下一小条,肉丝是棕褐色的,根根分明。
此时高长松已经没什么期待了,他甚至想:证明料汁不错,把肉浸透入味了。
即便放低了要求,也不是一道美味,流失的水分令肉质变硬,主厨又加入了太多盐
钟离珺看他皱成一团的脸,才说:“有传言,灵消炙经过酷暑也不会,色正而味美,自宫廷流出后,大凡是出远门的官员,都会带上这样一块肉。”
高长松皱着脸道:“哦、哦。”
他算明白了,这玩意儿火,是因超长保质期啊
保存长久、咸鲜咸鲜的,不就是咸肉吗
初探索失败后,高长松又陆陆续续吃过些宫廷美食,糕点最好,蒸碗第二。
可惜他不爱水淋淋的蒸碗,给出好评的只有点心了。
高长松提着大半盒点心,跟一道王母饭,犯起难来。
他想:找谁一起吃呢
钟离珺是不行的,他在朝廷点卯,今儿下午,似乎散修有什么活动,孙元翔几天前就邀请过他,他是报备过的。
他想找个闲的、能唠嗑的一起吃点心。
思来想去,高长松竟提椟去两界山。
他对孙大圣的喜爱真挚而彻底,愿意浪费一枚珍贵的锚点,就为能照料大圣
两界山的天很好。
这种好是很罕见的,或许是受地域影响,这儿一年有两百天都看不见阳光。
不一定是飘着淅淅沥沥的雨,只是两界山的云层十分厚重,它们是湛蓝天上的一块膜,隔绝了刺人的阳光。
高长松偶尔会想,分管这一片的织女或许是孙大圣的仰慕者,她总是比别人多织几朵云,仿佛这样就能在孙悟空身上盖一层轻纱,让他不用直面酷烈的光。
今天的天很清,云很淡,连太阳光都像是春风,柔柔的,洒在人身上,像是母亲的手温柔抚过脸庞。
暖阳笼罩着孙悟空,将金棕色的毛照得金光灿灿,毛茸茸的双手交叠在一起,垫在颌下,小巧的猴子脑袋歪着,双眼紧闭,嘴巴微微张开。
他惬意的样子,让高长松默默抚上胸口,实在是太可爱了
真想立刻拍下来
可惜宁静的酣睡没持续多久,大圣十分警惕,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唤醒他,高长松向前走一步,他半只眼睛就睁开了。
另一只眼被毛压着。
大圣眼神多好啊,看见高长松,那张宁静的、沾染着睡意的脸立刻鲜活起来,他伸伸胳膊,精神百倍地招呼高长松,嗓音因亢奋而显出尖锐之色。
“十二郎,你怎得来了”
十几年过去,他们已成了很好的朋友,孙悟空将自己的朋友、兄弟罩在麾下,仗义非常。
高长松提起高椟,晃了晃说:“带了些宫廷里的果子,还带了好酒。”
孙悟空的眼睛更亮了。
“好好好,咱们哥俩好好把酒言欢。”
高十二郎是一名君子。
同高长松相处的人都这么说。
他的脾气好,行事又端方,倘若与他起了冲突,也不会暴怒,而是条分缕析,诉说利弊。
对处不来人也有底线,道不同不相与谋。
与他相处,总有如沐春风之感。
孙悟空却不知这些评价,他对高长松的态度,既像是对一名朋友,又像是对花果山上的猴子猴孙,总是想多护着他一些,多教教他。
他与猴子猴孙特别像,看向自己的眼神既仰慕,又托付了全部的信任。
就连关切都是全方位的。
高长松展开茵席,将边角掖进孙悟空身下,孙悟空说:“你忙这些做什么,俺老孙趴这么久,都快跟土地长在一块了。”
“这不成,地上总有些尘土,大圣的毛这么漂亮,怎能蒙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