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的刑侦史上,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犯罪分子层出不穷,但真正能称得上悍匪的,却寥寥无几。
提到悍匪这个词的时候,很多人第一个想到的,可能就是香港的张子强。
由于媒体的宣传、以及香港电影的影响,让张子强给人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不过张子强的成功作案,是在特殊制度和特殊环境下,由多方面因素促成的。
除了搞钱的金额无人能敌之外,如果论作案难度和智商胆量,本书中的悍匪,能力均不在他之下。
在作者看来,杀人的数量,并不能代表什么问题,充其量只能算是滥杀无辜的杀人狂而已。
真正能称得上悍匪的,必须具备以下几大要素中的至少三项:
第一、案件必须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具有代表性。
案犯的作案手段和心路历程,都值得深入研究。
一方面对刑侦技术的进步,能起到参考和推动的作用。
另一方面对普通大众来说,具有现身说法的警示意义。
第二、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伙作案,案犯的智商和胆量必须同时在线。
整个作案过程,要求进退有度,计划周全缜密,能以最小的代价,换来最大的回报。
第三、拥有持续作案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反侦察手段。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能成功作案的犯罪分子数不胜数,但困难的是得手之后的全身而退。
大多数的案犯,都栽在了事后的隐阶段,完美的用自己的生命,验证了什么叫有命赚钱没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