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人算不如天算,悍匪孙海波(十一)(1 / 2)

1991年11月份,孙海波和闫文宇开始正式跟踪,孙海波计划还和上次一样,先摸清对方的行动规律,然后在路上埋伏,来一个突然袭击。

可是跟踪了几次之后,两人发现杨坤下班都是走大路,根本就没有机会动手,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晚上去他家,装作找他办事,进屋直接开干。

接下来的几天晚上,两人开始在杨坤家附近盯着,结果又发现了问题,杨坤的社交面比较广,每天晚上家里都是人来人往的,也没什么机会。

既然晚上不行,那就干脆早上动手,这时候家里肯定没外人,在杨坤上班之前,直接冲进去把枪抢了。

在是否杀人这个问题是,闫文宇的主张是不杀,他担心杀了警察,负面影响太大了,警方追查的力度肯定会更大。

孙海波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这个道理,双方无冤无仇,只是为了抢枪,杀人确实没啥必要。

既然确定了不杀人,那么在工具的选择上,就不能用刀和锤子之类的了,必须得选择一个既能一招制敌,又不至于一招毙命的东西。

几天之后,孙海波兴匆匆的拎着一个大铁块,找到了闫文宇:“文宇,你不是会用车床吗,你把这玩意做成两个大铁拳,到时候戴上这玩意,肯定一拳就能把人打倒!”

闫文宇眼睛一亮:“我草,还是你有招啊,这个创意不错,妥了,回去等着吧!”

接下来闫文宇马上动手,先把那个大铁块一分为二,再经过仔细打磨之后,最终做成了两个大铁拳。

当这玩意交到田源手中的时候,他简直是爱不释手,马上就戴在了手上,不住的赞叹:“这玩意也太牛逼了,咱们赶紧动手吧,我的大铁拳已经饥渴难耐了!”

孙海波马上如他所愿,把动手时间定在了两天之后的1992年2月1号。

杨坤当年40岁,家里是两间坐北朝南的大瓦房,外面用长短不一的木板围出了一个不大的院子。

他老婆叫陈新敏,在矿务局供销公司上班,两人还有一个儿子叫杨小磊,当年12岁。

1月31号这天晚上,杨坤家来了一个亲戚,是陈新敏四舅的小姨子,名叫管玉洁,她是来找杨坤帮忙办事的。

管玉洁的前夫吴亮因为偷自行车,被杨坤所在的派出所抓了起来,吴亮的现任老婆知道管玉洁在派出所有亲戚,就来求她帮忙,想把吴亮捞出来。

管玉洁之所以答应帮忙,是因为她和吴亮离婚的时候,孩子被吴亮带走了,她想通过这件事,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

求人办事肯定不能空手而来,所以管玉洁准备了两份大礼,第一份是给杨坤的,有六斤苹果、五斤鸭梨、十斤鸡蛋、四条鲤鱼、一条香烟外加一只老母鸡。

另一份礼物也一模一样,是想让杨坤帮忙送给所长的。

老样半推半就的收下了礼物,自然是满口答应:“没啥大事,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找所长。”

看着杨坤拎起礼物就要出门,管玉洁大喜,赶紧顺兜里又掏出来50块钱,递给了他儿子:“小磊,这钱拿着买点学习用品和好吃的!”

杨坤假意推辞了一下,就让儿子收下了钱,自己拎着礼物,去了所长家里。

一个小时之后,杨坤回来告诉管玉洁:“事办完了,明天早上上班,我带你去把人取出来。”

当天晚上杨坤挺高兴,抽着红塔山,看着老婆孩子啃着大苹果,一家人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第二天早晨五点半,杨坤就起床了,老婆孩子还在睡觉,他就摸出了几个昨天收到的鸡蛋,用前一晚的剩饭,给老婆孩子做了一个蛋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