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如果披上了一件衣,那绝对令人防不胜防,本书之前讲过的悍匪杨天勇,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虽然杨天勇的整个犯罪生涯,并没有特别亮眼的表现,但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绝不是普通悍匪能比的。
而本章中的悍匪蒋英库,和杨天勇一样,都是身穿制服的恶魔,司法系统中的败类。
这种贼喊捉贼的案子,侦破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蒋英库的案子中,同样牵扯出了冤假错案,而且坑人程度更是让人无言以对。
蒋英库团伙在八年时间里,杀死26人,不过最终法院认定的为21个,和杨天勇不同的是,这些受害者大部分都是他身边的熟人,蒋英库用实际行动,为大家展示了什么叫真正的杀熟。
蒋英库出生于1956年,身高一米七零,老家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在家排行老三,所以后来别人都叫他三哥。
蒋英库案发之后,他的发小透露出一个信息,小时候蒋英库的库并不是车库的库,而是冷酷的酷,如果真是这样,那给他起名字的人确实挺牛。
蒋英库出生的那个年代,大家给孩子起名,大都是建国、建军、援朝之类的,能把这个字用到名字里,那是相当超前了。
蒋英库上边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二哥叫将英纯,比他大六岁,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叫将英权,比他小八岁,这两个兄弟后来都成了蒋英库犯罪团伙中的一员。
在蒋英库小的时候,家里的经济条件很差,包括他所有的亲属,一个给力的都没有,都是名副其实的贫下中农。
按理说在那个阶级至上的年代,蒋英库这种家庭成分,那妥妥的根正苗红,应该非常牛逼才对,但事实证明,不管在什么年代,贫穷都是让人瞧不起的。
蒋英库从小就因为家里太穷,受到同龄小伙伴的排挤,蒋英库的父母也经常唉声叹气:“唉咱家啥时候能出一个牛逼一点的亲戚呢,哪怕是当个村长,也能借上一点光啊,要不然被人欺负了,就只能干瞪眼。”
儿时的蒋英库经常听到父母的抱怨,所以他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当个一官半职的,离开这个鬼地方。
到了1976年,20岁的蒋英库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当时国家号召城镇青年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虽然蒋英库本身就生活在农村,但为了改变现状,他响应国家号召,他插队去了黑龙江省肇东县,这地方现在已经升级为地级市了,归属于绥化市管辖。
到了1979年,知青返城的时候,蒋英库本应返回家乡,但他却死活不想回去,必须扎根农村,为当地的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其实蒋英库之所以不想回去,第一是因为他在插队期间,处了一个对象,这女的后来也成了他的老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蒋英库当初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没想过要回去,人挪活树挪死,回去了还得过之前那种日子,干脆直接留下来另谋出路。
但是不按照国家政策执行,留在肇东是不分配工作的,蒋英库当时做出这样的决定,那是很多人都不理解的,从这件事上也能看出来,蒋英库想改变现状的决心,是相当大的。
蒋英库暗下决心,必须要在肇东混出个人样来,最低也得是腰缠万贯那个级别的。
蒋英库之所以敢定下这个目标,是因为当时已经改革开放了,他敏锐的觉得,要想快速发家致富,做生意应该是最快的途径。
但是那个年代物资匮乏,做生意的选择性并不多,尤其是肇东这种小地方,无非也就是卖点蔬菜水果,所以从1980年开始,蒋英库就弄了个小推车,在路边摆摊卖起了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