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披着羊皮的狼,悍匪蒋英库(二十六)(2 / 2)

2001年12月13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黑社会罪,判处蒋英库、蒋英权、刘一东、刘一勘、万忠五人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但随后五人全部提出了上诉,理由是我们不算是黑社会,这个判决太重了。

不过上诉并没有什么意义,到底是不是黑社会,根本就不重要,顶多也就是再多活几天,改变不了任何结果。

2001年12月20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核准了五人的死刑,五天之后的12月25号,五个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另外还有一个大局长张兆伟,此人最终也被另案处理,而且是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不过对于此人的判决结果,却没有对外披露,因此他和蒋英库之间的关系,也就没人知道了。

最后就是蒋英库的司机沈显贵,此人案发之后潜逃到了内蒙古赤峰市,一直到2003年6月18号才被抓捕归案,随后被判处死刑。

本章的最后,还要交代一下两起冤案的后续情况,首先是隋宏建一家,1999年四兄弟重获自由之后,稍作休整就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2000年7月17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撤销之前判决的申请,并于9月18号下达通知,要求肇东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既然上级下达了命令,肇东这边只能继续做做样子,这一拖就拖到了2001年2月15号,哈尔滨那边传来消息,刺杀大行长的罪魁祸首另有其人,而且幕后主谋已经归案了。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重新审理了,一个月之后,肇东市法院直接就把隋家兄弟的案子撤销了。

既然现在真相大白,隋家兄弟沉冤得雪,那么接下来有两个问题就该处理一下了,第一是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警察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第二就是家里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以及精神损失,是不是也应该给予赔偿?

2001年9月,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密山市检察院对肇东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永福、王伟、尹如海等人涉嫌刑讯逼供的问题进行立案侦查,同年十月份,几个人被正式逮捕。

不过惊喜总是来的那么快,2002年1月31号,密山市检察院下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原因没人知道,也没必要让你们知道,反正随后几人依旧回到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刘大局长随后顺利退休,其他两人也陆续升职了。

至于赔偿问题,肇东市人民法院驳回了隋家兄弟594万国家赔偿的要求,最终通过反复计算,赔偿隋家兄弟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4万,精神损失一分没有,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另外一个就是被改为死缓的杨云忠,2002年2月11号,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云忠及其父母无罪。

2003年3月份,杨云忠递交了赔偿申请书,不过最后赔偿金额并没有公布,如果按照隋家兄弟的赔偿标准来看,应该拿不到几个钱。

蒋英库的案子到此为止,正式落下了帷幕,其实纵观他的整个犯罪生涯,除了心黑手黑关系黑之外,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不过也正因为犯罪行为简单粗暴,所以才让人防不胜防。

蒋英库身披检察官的外衣,在肇东市横行多年,不过就在他双手插兜,觉得没有任何对手的时候,肇东市另外一个狠人横空出世。

此人伙同另外一个小跟班在三个小时之内,杀死32人,打伤16人,最后面对警方的围捕,连自己都没放过。

此战绩即便是放到全世界范围内来看,也足以名列前茅,从下一章开始,本书将为读者讲述另外一个故事——人狠话不多,悍匪姜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