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的主宰者们——无论是冰霜巨人中的麋鹿部族,红牛部族,长弓部族还是巨斧部族,亦或是食人魔中最强大也最残暴的双头食人魔,甚至永夜深渊中那些奇形怪状的魔族,这些通常只会在圣光阵营的普通人的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混沌生物”,丝毫没有半点混乱、残暴、嗜杀的样子,而是规规矩矩甚至小心翼翼地排好了队伍,一个个走到孟超面前,单膝下跪,毕恭毕敬地向他行礼,承认他作为盟主的霸权。
“啊,这是我去极北荒原,向那里的冰霜巨人、深渊恶魔以及食人魔们,展示来自龙城和图兰泽的友谊,邀请他们加入’混沌阵营‘的记忆。”
孟超静静地回忆着,嘴角逐渐勾起了一抹微妙的弧度,“那是一次相当成功的外交活动,虽然圣光阵营的傀儡们都说,极北荒原的蛮族们,都是一群极度危险的疯子,根本没有丝毫沟通和谈判的可能,但我怎么觉得,他们都还挺温文尔雅,彬彬有礼,通情达理,甚至能歌善舞的呢?
“在我拖着’巨龙吞噬者‘的屍体,跑去找他们沟通的时候,他们二话不说,就答应加入混沌阵营,在我的带领下,共同对抗圣光阵营了!
“哎,仔细想想,那也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时间真像是静静流淌的银白溪流,看似流速不快,却始终无法凝固,更不可能回头啊!”
孟超双手背负,在地毯上缓缓踱步,享受着巨龙吞噬者的皮毛,带给脚底板那种如电弧流动,酥酥麻麻的感觉。
环视四周,原本面积颇大的房间,摆满了奇珍异宝,与其说是卧室,更像是一座异界大陆绝无仅有的私人博物馆。
和巨龙吞噬者的皮毛一样,这些奇珍异宝,都是孟超过去半个世纪征战岁月,最值得纪念的战利品。
“这是’千夜之咒‘,血精灵一族献祭了上百名精锐剑手的灵魂,才炼制出来的诅咒武器——和血精灵王在‘腐海血池’那一战,的确是我平生遭遇最惊心动魄,也最酣畅淋漓的一场白刃战。
“自从斩下了血精灵王三条手臂,夺取了这柄诅咒武器之后,就再没有哪个对手,值得我像腐海血池之战一样,在近身肉搏的时候,将体能、智慧和意志都燃烧到极限,甚至临战突破,超越巅峰了!
“这是‘无限光辉骑士团’的团长,号称圣光阵营百年来最强圣骑士的‘莫拉·洛克‘的头盔,那一战就像是莫拉·洛克的性格一样,枯燥乏味,乏善可陈,最强圣骑士根本不知道躲闪和变通,我只不过是像一台压路机隆隆前进,就将他直接碾压了。
“倒是他的这套铠甲还有些蹊跷,据说得到了圣光神殿过去千年足足三十位圣光大祭司的祝福,能抵御一切有形和无形的伤害,就算遭遇天崩地裂,也能保证铠甲的持有者不死。
“那又如何,血肉之躯的完好无损,并不意味着精神世界就能永远坚固如初,在如何击垮一个碳基智慧生物的心灵防线这件事上,龙城文明对异界土着,有着降维打击般的优势。
”这是’元素之怒‘奥德斯加的法杖,和中规中矩的圣武士相比,这位传奇魔法师倒还有点儿意思——谁能想到,号称正义化身和光明使者,守护一方秩序,德高望重,受到所有人敬仰的传奇魔法师,竟然拥有深渊恶魔的血脉,以及截然相反的双重人格呢?
“老实说,当他身为’元素之怒‘的主人格被我击败,潜伏在大脑深处的第二人格’瘟疫使者‘跳出来,瞬间’满血复活‘还变得判若两人时,我还真是,小小地惊喜了一番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