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仙是来大雪山找东西的。他偶尔听说阿泰丽雅盛产雪娃娃,尤其以西北雪岭上最常见,年份也最好,於是要来这里碰碰运气。他在自己的门派里位衔也不高,不过师门任务中发布了对於雪娃娃的重额悬赏,引得他十分意动。
修仙者深入了阿泰丽雅的西北内陆,终於发现了蒲氏部族的聚落区。他修为未必出类拔萃,但心思也甚细密,立刻就觉出凡人部落能够深入雪山范围内生活的诡异,所以停下来调查,也顺便请当地人给他当向导,帮他抓些雪娃娃回去。
蒲老爹这一年只有九岁,虽然年纪幼小却足够聪明。他知道在这样生活一成不变的部族里,惟有突然到来的修仙者是个变量,能让自己的生活改善的变量,而他已经吃够了颠沛流离、寄人篱下之苦,所以还没等大人们开口,就自告奋勇要带修仙者上山抓捕雪娃娃。村里的大人们不干了,修仙者也嫌他年小体弱,想雇佣别人,哪知道蒲老爹却冷笑道:“这蒲氏部落里,还有谁能像我一样,夏不惧暑冬不畏寒,行走雪山如覆平地?”他说的倒是真话,族长带他到山外的镇子里去算过命,得出来的结论是蒲老爹的八字很硬,硬到连生病都很不容易。
蒲氏人的性子也比较直爽,众人被他一问,居然答不上来。修仙者这才知道眼前的小孩子还是有几分能耐的。
其实雪娃娃这种珍稀药材,他还真的在雪山上见过。只是他年幼腿短力弱。扑捕不住罢了。但他记挂着日后要拿这玩意儿来换钱,所以很是仔细观察过一段时间,对它的生活习性颇为了解。现在带着这名修仙者上山,只不过是半个月功夫,就利用自己记下的心得帮他逮着了三只雪娃娃,其中一只年份超过了五百年,拿到外头去卖,也是千金难求的好货色。
修仙者自然要重重赏他。凡俗的金银,又怎么会放在他眼里?这一晚在山中烧火饮酒的时候。蒲老爹喝到了修士所酿的美酒。他平时尝到的无非是大户家的酒水,还得是趁着没人时偷进小厨房抿上两口而已,哪里喝过这样的好酒?
他体质再强,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孩童,两杯烈酒下肚,舌头就大起来了。连自己爹娘姓甚都快要不记得。不过他事后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就是他居然借着酒劲,将心中的那个关於火鸟的大秘密跟修仙者说了,而起因不过是他说乌赤尔山是部族的神山,而修仙者却嗤之以鼻道:“连山神也没有的雪山,能算什么神山?”
第二天早晨醒来。篝火尽灭,若非他体质特殊早已冻死在地上。修仙者不见了。蒲老爹发现自己身畔摆着两根金条,五锭大银。
这是神仙的厚赐。他没有多想,将金银好生收起,连蒲氏部族都没有回去,直接迈步走向山外的县镇。他早已识尽世间冷暖,知道自己孤身一人回去,那些被他抢了生意的流痞们说不定会将他围堵抓起。搜走这来之不易的金银。
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走了出去,发现山外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有钱就能换得一切。他凭着自己灵敏的第六感,从货栈的小小学徒作起,又有修仙者的金银为靠山,居然慢慢地靠着贩卖皮草发了家。蒲氏部族原本就以狩猎见长,这些年里他见过的皮货不知道有多少,当真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步,所以干起这一行来得心应手。
二十年后,他终於携带娇妻美眷衣锦还乡,在蒲氏部族住最好的屋子、买卖最好的皮货、吃最好的食物和美酒、圈里养着最肥的绵羊,将当年欺负过他的人挨个儿再欺负回去。
至此,谁还敢欺负他是个小乞丐,小佃户出身?当时他只觉得人生最快意之事,莫过於此。可是在蒲氏部落呆的时间越久,他的心里就越是不安。直到族里开始出现了那些异状,他才明白心里不该存有那侥幸的——无论在他梦里飞翔的火鸟是什么,那宝物应该也被当年的修仙者偷走了,所以神山才会开始发怒。
在他看来,山神要责怪的不是整个薄氏部族,而是他一个人而已。可是蒲老爹的命偏偏那么硬,他正妻早死,后来娶了五房姨太太,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孙子。宁小闲抵达这里看到的那个眼珠子骨碌碌转的男孩,就是他的两个孙子之一。
在全部落的人都为生育而发愁时,他这个惹怒了神山的罪魁祸首,却坐拥钜万家产,安享天伦之乐,老天爷也真是爱开玩笑。然而随着年岁渐长,他也失去了当年独自闯荡的勇气,再也不敢对任何人坦承昔日犯下的过错。浓厚的愧疚感在他心底慢慢沉淀下来,像是积年不化的恶果。
直到昨日,宁小闲一行飘然而至,带来了山神老爷要毁灭整个蒲氏部落的消息。蒲老爹终於被滋生的心魔击倒,陷入了惊癔之中。
听完这段往事,宁小闲久久不能言语。
她和长天费尽苦心走到了最后一步,结果却折在一个当年卑微至极的凡人孩童之手。这难道是该死的天意,难道是天道不允许长天复出?
她强压下心底的情绪,冷静道:“取走南明离火剑的修士,是哪个宗派之人,面貌上有什么特殊之处?”
“老头子不知道。对他来说,神仙就是神仙,神仙也只是神仙而已。”涂尽这话说得有些拗口,却是事实,修仙者的世界,凡人如何能窥见?“至於面貌,已经过去了五十年,他记不清楚了。哪怕是魂修,也不可能将他已经遗忘的事重新翻出来查看。”
就是说,这线索又至此断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