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零四章 广成子与鸿蒙元气(1 / 2)

通“他想改天换地,重塑世间法则,让我们寻到真正通天之路。”

“怎么做?”宁小闲撇了撇嘴,“他变成天道,就能任凭你们将天地捅成筛子眼儿?”

“那自是不能的。”广德声音压得很低,“神王想要创造天外天,万物各归其类,各安其所。譬如神不与人混居,人不与妖混居,这就避免了互相侵害,如昔年之六道轮回。”

“为何南赡部洲天道不能为之?”

“要这么做,先要动摇本界基础。”广德说得直白,“天地法则归於零,而后重新衍生。”

说白了,现有的天地法则要被全部推翻,然后重组、构建。

再说得简单点,现在的天道必须死!

宁小闲伸指轻叩桌面,问他:“你方才所述,可有实证?”口说无凭,任他天花乱坠,也不过都是臆测。“再说,就算天道要引得神境大战,终归也会打出一个草头王来,总有人最后胜出。这个人难道就不会威胁天道了?”

广德点头,赞赏於宁小闲的思路清晰:“宁夫人可知广成子?”

“捉拿阴九幽、镇压在玉笏峰下的广成宫掌门广成子?”宁小闲一哂,“知道。”

“那么宁夫人可知道,广成子的下场?”

“他镇压阴九幽以后,很快消失不见。我听说的就有两个版本,一个说他伤重不久坐化在广成宫,一个说他划破虚空而去,就与你一样。”

“这两个版本,都不对。”广德真君说罢,将一柄长剑置在桌上。

剑鞘是白鲨皮制,大概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灰褐色,然而表面覆有红丝,往来穿梭,每一根都比发丝还细小,仿佛人的毛细血管。

剑鞘刻有两字:铭仙。

仙途

剑锷和剑柄都很古旧了,却也磨得光可鉴人,饶富古韵。

这种古韵,她在南明离火剑上就看见过。“铭仙”这两个字,又确实有些耳熟。

“这是广成子的本命神剑,铭仙剑。”广德拍了拍剑鞘,“这剑鞘是广成子早年斩杀北海巨鲨‘白魔王’后,剥皮制成,上面的丝络纹就是白魔王特有,不能冒仿。”古人喜欢将称霸一界的妖怪称作“魔王”。

宁小闲奇道:“广成子难道殒在你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