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光看匕首的材质的话,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不论被其主人打磨的多么光滑,都掩盖不了其劣质的刀身。
刀柄也是裹着最普通的一层亚麻布,亚麻布的颜色偏为暗红,应该是很久以前的血渍所浸染。
唯一带给这把匕首不凡的,是刀刃处闪耀着的淡淡红色微光,这绝对不是一柄普通的匕首,因为梅米拉在短匕的细微之处,看见了许多神秘的纹络。
“是那位客人遗落的么”梅米拉低声说道。
洛克的穿着、打扮均是一般,但梅米拉在埃弗拉城什么形形色色的人没见过,从气质上,梅米拉就没见过类似的人,尤其是下午时的那一声冷哼,震颤心神。
趁着别人没注意时,梅米拉将刀刃悄悄藏在了衣袖内侧,短刃触及到梅米拉的皮肤,还有些淡淡的温热。
梅米拉这么做,并不是见财起意,而是在蔷薇之花酒馆,一但发现有客人遗落的物品,都需要上缴给那个精明的老板。
在酒馆之类龙蛇混杂的地方,遗失个把东西很正常,就算店方捡到,也不会轻易还给原主人,梅米拉只是想如果那位顾客下次来喝酒时,她再将匕首还给对方。
除了刀身散发淡红色微光外,在不起眼的刀背处,也有一点绿意萦绕,走在回家的路上,梅米拉翻来覆去看着这把神奇的匕首。
属於梅米拉和她老爹的家,在埃弗拉城的西北平民区,每次从蔷薇之花酒馆回家,梅米拉总是要走很长一段时间夜路。
刚开始那几年,梅米拉还是十分害怕独自走夜路的,尤其是晚上没有月亮的时候,但如今,梅米拉早已看淡了这一切。
在梅米拉看来,黑夜、孤寂、神秘都不可怕,更可怕的,是人心。
今夜月色不错,乌云只是遮住了月的半边脸,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光线照射下来,映射出梅米拉窍瘦的身姿。
梅米拉的影子,在月色下拉的很长。
“呦!这不是梅米拉么?”
“又独自一人走夜路了?要不要大哥哥陪你?”
“老拉伦家的姑娘越长越水灵了啊!”
“.”
周围,不少平民区的痞子、混混,对着孤单回家的梅米拉调戏道,这些人比不上之前收债的沃利这帮地下黑道有势力,被称为‘臭虫’的他们,只能欺负欺负梅米拉这些平民区的孤儿寡女。
面对周围的闲言碎语,梅米拉没有受半分影响,她知道这些人只是嘴皮子厉害而已,真要他们做什么,这些人的胆子不比老鼠大多少,所以才被人成为‘臭虫’。
得益於埃弗拉城的那位严格执行律法的城主大人,埃弗拉城在治安管理上,是周围几座城市最好的地方,也正是因为令人放心的治安,埃弗拉城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商人和冒险者,以至於才几十年的时间,便成为福森王国仅次於王都的第二大城市。
五十年前埃弗拉城的地下世界可是乱的很,哪有今天白天沃利等人收债时,对梅米拉那么‘和气’。
如果放在以前,梅米拉最有可能的归宿,就是被丢到妓.院卖身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