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j(1 / 2)

裴敬付完钱很快就回来了。

鹿星没有问他案子的事。

那毕竟是他的工作,自己插不了手,也帮不上忙,干脆还是不问了。

烧烤摊的对面是一条夜市街,还挺热闹的。

鹿星想去逛逛。

裴敬陪她一起去。

路过一家卖宠物的小摊。

粉色的铁笼子里挤着五六只兔子,白的灰的黑的都有,挤在一起像是一团毛茸茸的团子。

几个约莫六七岁的小朋友站在摊位前,求着大人说想买。

鹿星看着,忽然想到了小时候。

大概是上小学吧,有段时间她特别想养兔子,但鹿清不同意。

因为兔子太臭了,还不好养,没两天就死了。

但鹿星就是想要,就是喜欢,然后,她去找周钦越。

周钦越二话不说就给她买了。

是个白色的小兔子,小小的,耳朵软软的,特别可爱。

鹿星好开心,但她的开心只持续了短短两个小时,因为两个小时后,兔子就拉屎了,还拉在了她的手上。

那股屎味,鹿星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

没过两天,兔子也死了。

它柔软的身体变得僵硬,顺滑的兔毛变得粗糙,一双早已充血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好像死不瞑目。

一切就如同鹿清说的那样,全都应验了。

从那以后,鹿星再也不要养什么小动物了。

裴敬很快注意到她盯着那几只小兔子看。

“喜欢就挑一个。”

他说的是挑一个,而不是要吗、喜欢吗之类的,带着些模棱两可的话术。

这样爽快的回答让那几个站在一旁求大人买兔子的小朋友,纷纷朝鹿星投头羡慕的眼神。

但“女主角”拒绝了。

“养兔子要喂饲料,又要收拾窝,太麻烦了。”

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知道取舍,知道利弊,不会三分锺热度了。

鹿星决定不看了。

转个身的功夫,却发现裴敬的手里竟然多了个兔子玩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