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麻烦的喜欢(1 / 2)

魔法朋克 任秋溟 2470 字 16天前

轩轶还记得那个时候的叶雅。

他从那个海滩上的幻梦中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少女的怀中,全身发烫,只有胸口一片冰凉。

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水蓝色的眼睛。

就是眼前正望着自己的少女的眼睛。

那个时候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还好,如果一个都活不下来就太蠢了,是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少女嘴唇发紫,脸上更是被紫色的雾气所笼罩。

那个时候的叶雅,真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说让轩轶把她的尸体带走,和青之翼与千叶流碧一起,交还给叶萱。

她说的像是不把自己的死亡当回事一样的。

然后她就倒在了干燥的沙土上,随时都会如同青烟一般消散那样,双眸紧紧地闭合。

轩轶在垂死的少女身前站了大概三秒钟。

然后对轩二说。

“第三份灵魂,你拿去吧。”

然后轩轶的全身点燃起了炽热的火焰,他用这份灵魂,向轩二换取了燃血之术,顺便以此救活了叶雅的姓名。

是的,轩轶喜欢叶雅的时候,比叶雅喜欢轩轶的时候还要早。

只是两个人不同的地方在于,轩轶非常擅长隐藏自己的情感,他不仅擅长隐藏,并且还擅长压制。

但是叶雅不需要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

其实,轩轶第一个真正尝试喜欢的人,是叶雅。

这是少年在后来反省自己的时候,这样总结道。

甚至连当时椒月所扮演的钱樱,轩轶对她也称不上喜欢。

只是责任,以及逐渐培养起来的认可。

所以说当最后的战斗中,轩轶选择眼睁睁看着钱樱死去,自己去攫取那最后的胜利果实。

所以说,兰流焰才会说他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但是在叶雅面前,轩轶先是将她出卖给了叶萱,去换取那个前往须弥山的资格,但是随即他自己就反悔了。

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这个以魔崽子的方式活下去的少年,终于学会做了一点不那么利己的事情。

那是轩轶第一次尝试着改变自己。

而转眼之间,当时的十五岁少年已经长成了此时的自己,可以和眼前的九公主殿下,真正的平起平坐。

平等地叙说喜欢与不喜欢的情愫。

“所以说,直到现在,你才敢承认你喜欢我对吧。”叶雅轻轻说道“其实如果你要是早点说,我会很高兴。”

“不对。”少女改口说道,这位世间最尊贵的公主殿下看着轩轶“是非常非常的高兴。”

“因为这个世界上,最开心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自己所喜欢的人也喜欢着自己,那样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再是为了纠缠对方让对方感到不适的事情。”叶雅轻轻说道,望着轩轶。

“但是,现在你承认你喜欢我,我并没有。”

“那么的开心。”少女的声音淡淡。

轩轶知道为什么。

因为当他愿意承认自己对叶雅的感情的时候,其实两个人之间,不知不觉出现了第三个人。

“我喜欢妖妖的感觉,和喜欢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轩轶补充说道。

“你要知道的,我认识妖妖的时候,妖妖是小小的一只,大概只有岁的样子,你说让我喜欢一个岁其实还不好看的女孩,第一时间我肯定是要拒绝的。”当提到那个在雪地里的小女孩,轩轶的表情不由地揉开了,那是一种非常舒心安逸的表情,也是一种最理想的回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