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夕影不开心(1 / 2)

魔法朋克 任秋溟 2635 字 16天前

洛希说他不愿意这样做。

因为他会来。

但是当这些黄金人类问他是谁的时候。

洛希却说已经来了。

没有人能够听到他们之间的对话,因为也不需要有人懂。

因为变化已经发生了。

那些自天空降下如同天柱一样的金色光芒,此时在纷纷熄灭与碎裂。

同样,那些刺在天炽与夕影身上的光柱,也在一点点地熄灭,当光柱彻底熄灭的时候,夕影与天炽也恢复了自由。

红发的少女重新在原地消失,然后站了起来,看向面前的所有人,轻轻开口道“我不开心。”

夕影说她不开心。

哪怕她已经挣脱了束缚。

在此之前,没有人关注夕影的存在,或者说,在这些黄金人类眼中,这些存在都不过是草芥与蝼蚁。

没有人在意他们的生死,就好像你路过一个蚁穴,你踩上了一脚,那么你当然不会在意你自己究竟踩死了多少只蚂蚁。

但是如果有哪只蚂蚁咬了你一口,你确定一定要将那只蚂蚁彻底杀死,碾成肉泥才能够解心头之恨。

毕竟,蚂蚁哪里有咬你的资格呢。

轩轶就是这样一只蚂蚁。

们以为夕影也是这样一只蚂蚁。

但是夕影其实不是。

“如果不喜欢,那都杀了可以吗”有冷清的声音在天地间回荡,在这个已经千疮百孔的破败夏宫中响动。

有沙土轻轻落下。

“你是谁,有什么资格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语”尽管这些黄金人类从心底感到恐惧,但是依然保持着高高在上的气势,冷冷喝问道,并且试图找到开口那人的踪迹。

但是他找不到,但是他也不需要去找了。

一只手,一只白净如玉的手伸出来,直接插进了他的胸口,然后捏碎他的心脏。

夕天在他面前回过头来,抽出手,手中一点血液都没有沾染,而他身后,方才开口的那个黄金人类向后倒去,胸口的创口飘散着金粉一样的光芒,然后整个身体慢慢化作金色的粉末,飘散与这个世界之间。

轩轶能够感受到那澎湃回荡的金粉,也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在呼吸了那些金粉之后,就有了肉眼可见的变强。

“你做了什么”有人后退惊恐说道。

“你怎么敢这样做”有人惊骇问道。

们平日里是高高在上执掌生死的神灵,从来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自己的生死也会被别人像草芥这样夺取。

但是当这个人真的出现,们也会本能地感到恐惧。

哪怕说们只是那些高贵神灵的化身,但是化身的死去,也代表着真实意义上的死亡。

至少对于这个化身而言是真的如此。

“我就这样做了。”夕天抬起头,露出那张少年一般美丽的精致面容,红色的长发与红色眼眸相映成趣。

他的表情冰冷淡漠,不带一丝多余的感情。

“你来杀我啊。”他这样说道。

“你是夕天”这一次,终于有人叫出来他的名字。

“夕天”

“夕天”

这样的声音在黄金人类中间回荡,他们大多没有听说过夕影,因为其实连轩轶都没有在认识她之前听说过她的名字,这是一个被淹没在历史中的名字,也被有人刻意地埋葬。

但是夕天不一样。

夕天是这个大陆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