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绿帽王薛彦
一听到这话, 旁人也就罢了, 简皓倒是先怒了, 「你这是什么话, 难不成你怀疑我……」
简皓突然想到自家娘亲乃是暗卫,有些事情还真不好讲, 顿时气闷了, 只能别过头不说话。
夏德全直接说道:「简皓是足月出生的,出生於平康三十四年, 六月二十四日,薛老爷大可自行算算时日。」
三一是暗卫, 自然不可能只有薛彦一个男人, 不过皓哥儿确确实实是薛彦之子, 简皓是在暗卫营里出生的, 就连给三一接生的稳婆都是他亲自找的,不用查他也记得清清楚楚简皓出生的时间。
薛彦面露怀念之色,「三十四年……我正是三十四年那年元月出海。」
虽然圣上与夏公公所言有些不可思议, 但他明白以圣上与夏公公的地位根本不需要骗他, 而且做爲一个商人,计算可以说是基本功,略略算算简皓出生的日子, 确实是芸娘在薛家时有的。
只不过这么一算,薛彦心中一紧,如此算来,当年芸娘离开薛家之时, 已经怀有莫约三个月的身孕了,他那好兄嫂竟然把他怀孕的通房给打发走!
薛彦的脸乎青乎白,显然有几分恼怒,他不是不知道兄长私心,但万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做的如此之绝。
简皓见他神色不定,忍不住重重的冷哼一声,显然是爲了他怀疑其身世而感到恼怒。
薛彦仔仔细细的瞧着简皓的容貌,怪不得他一见简皓便觉得熟稔,简皓的除了长的像芸娘之外,眉目之间可隐约瞧出一些薛家人的模样。
薛彦叹道:「怪不得我一见皓哥儿便觉得亲近,万没想到皓哥儿竟然是我的亲生儿子。」
听见薛彦大方承认,简皓脸色微缓,不过仍有几分恼怒之色。
薛彦能做一个大商人,自然对人心掌握的极巧,一见简皓神色,便知他仍爲先前他不小心说的话而恼怒,薛彦挣扎许久,终於还是略略解释了一番。
他会有此怀疑……主要是因爲他当真是绿帽戴的多了,搞的他有几分不自信罢了。
在一般男子十五、六岁便会开始说亲,十七、八岁便成亲,二十岁不到便成了父亲,薛彦此人,当真是少见的干净,无妻、无妾、亦无子,当然,这只限於大晋朝中大家明面上见到的情况。
虽然这有一部份是因爲长兄有意爲之,另外一部份也是因爲他的运气着实有些背,他长期在海上,短则大半年,长则二、三年,第一任妻子便是在他三年未归时误认爲他死了,守完孝后离开薛家再嫁了。
碰上这事,薛彦能说什么,只能摸摸鼻子和他第一任妻子办了和离,从此一别两宽,各自安好。
至於第二任妻子,虽然没有误以爲他死了,不过因爲耐不住寂寞,和其奶兄弟私通,还怀了身孕,最后……自然是一杯毒酒送她上路了。
外人偷他的妻子也就算了,更恨的是薛家其他房的人竟然来挖他的墙脚,人人都知道他这些年来跑海着实挣了不少,便有人打心思到他的姨娘、通房身上,想探出他在海外的私産,薛彦顿了顿,终究是爲薛家留了点面子,略过此事不谈。
只不过薛彦也因此在心中多少也留下了一些阴影,再也没在大晋朝中娶妻,既使收用了什么通房,也大多在出海前打发了出去,简皓之母倒是个例外,他当时也是动了一些长久的心思,这才没把芸娘打发出去,不料他兄嫂却出手把芸娘给打发走了,让他有子而不自知。
到了第三任妻子,薛彦也学了个乖,想着自己大半时间都待在海外,便干脆在海外安了家,娶个还是个女公爵,但万没想到异族人的风俗民情与大晋朝全然不同,那些义大利女子压根没有什么贞洁观念,他前脚刚走,他那妻子后脚便养起了情人。
至於夏德全所查到的那个海外的孩子,其实他也不确定是他的种,还是他妻子跟她情人所生的。
这事他也曾经与妻子大吵大闹过,不料她却说什么他竟然在外有情人,那她爲何不能有情人,什么初一十五,各玩各的论,而且还口口声声说她找的是阉伶,不会怀孕……云云。
把招(女支),而且是招男(女支)说的如此理所当然,他也着实服了!
说到此处,薛彦的神情有着几分恼恨,恨声道:「西洋番子虽说是一夫一妻,但另外有情人的着实不少。我那妻子迷上阉伶,和那阉伶有苟且之事,非但如此,就连她好些朋友也与那阉伶有一腿,一群人大被同眠不说,而且还把这等子风流韵事视做寻常,若非她贵爲女公爵,我早就休了此女了。」
夏德全倒是好奇了,「阉伶!?」
咳,做爲一个公公,他难免对这个字眼有些敏感好奇。
万没想到的,回答这个问题的竟是莫故,「爲保留孩子完美的童音,义大利有将唱歌天赋不错的幼童阉割之习,称之爲阉伶,其中的佼佼者便如我们这里的名角一般,处处受人追捧。」
不过要论义大利人对阉伶的疯狂之处,只怕还远胜於大晋人迷名角,毕竟大晋朝中,还不会有妇女爲了捧名角不惜一掷千金,更不敢明着招名角来玩。
「没想到圣上也知这事。」薛彦讶异道。
像这等义大利民俗风情之事,一般要不是亲去义大利者不可能知道,万没想到圣上竟然会晓得。
「咳。」莫故轻咳一声,淡淡道:「曾经听人说过一些。」
曾经看过电影中十七世纪的贵族妇女迷恋阉伶,倒没想到还当真遇上了。
薛彦顿时想起圣上自幼长在宫外,说不得从那处得知一二,也不足爲奇。
他对那阉伶恨之入骨,不愿多谈,不过他虽是不愿多谈他那在义大利的妻子之事,不过其口中所透露出来的只字片语,再加上莫故的补充,已经足够让众人描绘出一个以跟阉伶有风流韵事而爲荣的风气习俗,夏德全不由得默默地抹去嘴角的口水,做爲一个阉人,还真有些羡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