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光明圣子他有两幅面孔(二)(1 / 2)

贫民窟环境恶劣, 最好的酒馆里都看起来破破烂烂,成开昕闻了闻那难闻的酒气,觉着并不是很心动。

“这不是小伊泽尔嘛, 又去偷东西被人打了吧”一个壮汉哈哈大笑道“看来今天是偷到钱了, 敢来这里买东西”

他的同伴轻蔑地看了成开昕一眼, “就这么个小个子, 能淘到什么好东西竟然还没饿死。”

成开昕瑟缩了一下,绕过他们去了前台。

系统提醒道“宿主, 就是他们俩抢走了伊泽尔父母留下的房子。”

“我知道。”

成开昕将一个金币拍到前台, “给我一份烤牛肉, 两块小麦面包。”他加重语气道“要最好的。”

金币清脆的声响是那么动听,酒馆里所有人都眼神炙热地看了过来,大白天在酒馆醉生梦死的人,都是些无业游民, 俗称流氓,垂涎的目光能把人烧出个洞。

成开昕似乎才意识到财不露白, 抱紧了鼓鼓囊囊的胸口,警惕地看了众人一眼。他收起找回来的银币,坐在角落里飞快吃完了食物, 然后溜了出去。

不得不说, 东西太难吃了,硬的塞牙, 还没什么味儿。要不是这具身体实在饿得受不了了, 成开昕看都不想看。

得赶紧离开这地方了。不过离开之前,还有事要解决。

转悠了一圈儿, 甩开身后跟着的人。很快到了晚上, 他回到了伊泽尔睡的地方, 正是他房子隔了几家的邻居屋檐下。

刚刚走到附近,就看到在他的破席旁边,站着两个人高马大的人影。

一个人粗着嗓子笑道“果然回来了。小子,把你手上的金币交出来”

成开昕惊慌道“我没钱了”

“谁信啊就算没有金币了,不是还有银币吗”更何况他们早就盯上了成开昕捂着的胸口,看起来他一定是在哪儿发了财。

两个人扑了过来,成开昕周旋片刻,旁边的门开了,一个男人探出头来,“伊泽尔,你怎么了”

“跟你没关系滚回去睡觉”流氓骂道。

邻居是个铁匠,人不错,愿意给伊泽尔一个睡觉的地方。他有心帮忙,奈何这两个人身手很厉害,可以说是地方一霸。

在贫民窟,最重要的事就是明哲保身,受了伤,没钱的人只能等死。他沉默了一下,道“你们别太过分。”

“他们要什么东西,就给他们吧,别惹祸上身。”他只能对成开昕说了一句,叹着气关上了门。

成开昕把怀里的钱袋扔了出去,向相反的地方跑。两人顾不上追他,扑过去抢起了钱袋,争吵片刻,进屋分钱去了。钱袋上用金线绣着精美的花纹,看起来也很值钱,被一个人揣进了怀里。

成开昕爬上屋顶,等两人抱着钱睡着后,点了一把湿柴扔进去。

他们睡得很沉,等烟雾弥漫在屋里时才咳嗽着惊醒,以为着火了,慌乱地往门外跑。

两个壮汉在门口挤作一团,你推我我推你,揣着钱袋的那个人当先挤出来,却被门槛绊了一跤。

倒霉不看大小,而要看时机,白天成开昕揣着钱袋时,差点儿平地摔,仗着敏捷才躲过去。

现在嘛

那人被门槛绊倒之后,惨叫了一声,“啊谁把捕兽夹放在门口的”

他的一只胳膊被捕兽夹几乎夹断,连声让另一个人帮他打开。另一个人犹豫了一下,说“我这就来”

那人等来的却是当头一棍,哼都没哼一声就被打死了。

丢掉铁棍,另一个人兴高采烈地掏出他怀里的钱袋,塞进身上往外跑。

没想到刚刚跑了没几步,也踩到了一个捕兽夹。这些捕兽夹是伊泽尔家的,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原本扔在角落的东西怎么会放在院子里。

成开昕悄无声息地来到他身后,他刚刚回过头,只觉喉间一凉。

躲开迸溅而出的鲜血,成开昕把钱袋从他身上取了回来。钱袋上的魔法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想了想,没把钱袋扔掉。

反正早晚会再见。到时候拿出信物,叙说一下他被救后,努力追随恩人脚步的艰辛。想想就觉得令人感动。

邻居担心不已,刚要出来找他,家里的门被敲响了。眼前少年摊开的手上,静静躺着几枚银币。

“伊泽尔你没事吧”邻居愕然道“你这是做什么”

成开昕的声音在寂静的深夜显得有些失温,他轻描淡写道“那两个人自相残杀死了。这钱给你,你帮我把尸体处理一下,以后我家的房子也给你看管,怎么用随你处置。”

贫民窟的人失踪是常事,那两人究竟是不是自相残杀,也根本不会有人在乎。

邻居还在惊讶时,他随手把银币扔进了门里,转身就走。邻居追了两步,扬声问“那你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

却只看到他摆了摆手,背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成开昕离开贫民窟,买了身像样的衣服,找了家旅馆住下。

他花了段时间调养身体。伊泽尔已经十三岁了,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就像个岁的孩子,野草般的头发乱糟糟的。

其实他跟兰斯特同岁来着,却看起来足足比兰斯特小一圈儿。

捏着鼻子喝下腥膻的牛奶,成开昕叹了口气。补身体真是门苦差事。

他一边补充营养,一边锻炼身体,住的地方不是奢侈的城中心,手上的钱还能支持几个月。

少年营养充足时,自然长得很快。他的身体逐渐健康起来,因为科学的锻炼,原本瘦可见骨的胳膊上,也多了一层浅浅的肌肉。

钱花得差不多时,他潜进了那三个打死伊泽尔的人家里。早上醒来,瞧见被洗劫一空的家产,为首的那个商人一口气没上来,中了风。

成开昕带着鼓起来的钱包,跨入上城区。这里是诺曼帝国王都的最中心,贵族居住的地方,豪宅林立,商会云集。

繁华的街道上,有剑士行色匆匆,有穿着长袍的高傲魔法师,偶然还看见了精灵跟矮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