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 京城 张志儒是不是疯了?(1 / 2)

夫君来自末世 决绝 5371 字 13天前

距离沈家的商队前往京城, 只剩下五天。

凌晨,黎青执停下手上的笔,按了按自己的肩膀。

这些天, 等金小叶睡着后, 他都会来书房写书,早上再回去睡觉。

为了避免被人发现,他还特地找了个帘子挂在书房窗前, 免得灯光透出去。

轻手轻脚地回到卧室, 见金小叶还没醒黎青执在金小叶身边躺下, 深睡了一个时辰。

等他醒来的时候, 金小叶已经不在了。

他下楼来到厨房,就见金小叶正在煮面条。

“哪来的面条”黎青执好奇地问。

做面条挺麻烦的,金小叶从没做过,就算做面食也是做面疙瘩, 或者搅和成糊状之后摊面饼。

金小叶道“我跟面馆订的, 爹一大早就给我拿过来了。”

县城那些面馆的面条都是他们自己做的, 有些面馆还会往外卖生面条。

她昨天才知道这件事,然后就订了一些黎青执最近很忙, 可以给他吃点好吃的补补。

面条是黎老根帮她拿回来的,拿完,黎老根就迫不及待, 出门喝茶去了。

自从来了县城, 黎老根变了很多。

看到城里的老头都穿得干净, 他也开始注重穿着,一些坏习惯也改了。

至于赌钱黎青执私底下找过黎老根,说黎老根再去赌钱会影响他考科举,那他就不要黎老根这个爹了。

黎老根很害怕。要是黎青执换了个爹, 那他怎么办好他压根就不敢再去赌钱

时间长了,他还觉得赌钱没意思。

早上去茶馆喝茶,跟人吹牛吃面条多好啊

钱要是还有多出来的,买几块糖给黎大毛黎二毛还有赵小豆吃,个孩子还会亲近他

至于常翠黎老根是不会给常翠买糖的,这女娃娃跟他又没关系,他给人家吃糖干啥还不如自己吃。

金小叶提前煮了一锅榨菜肉丝汤,把煮好的面条捞进去,就是他们的早餐了

紧跟着,她又将剩下的面条捞进一个空碗里,放进去猪油酱油拌了拌,给那些女工端过去。

女工们会把这面条当菜,用来配粥。

拌面条在她们看来,还是一道很好的菜。

黎青执吃早饭的时候,常瞻带着翠翠从屋里出来了。

自从常瞻回到崇城县,翠翠就跟着常瞻住了,黎大毛黎二毛则像以前一样,两个人一个屋。

他们有两张床,但从来都只睡一张,另一张床上放了积木和棋盘。

常瞻和翠翠和他们一起吃面条,常翠拿个勺子努力扒面条吃的样子特别可爱

黎青执笑了笑,去跟金小叶聊天。

他对东家长西家短的事情很感兴趣。

“屈姑娘和徐启飞的事情已经定下了,不过他们要等院试之后再成亲,接下来几个月,王姐和徐夫人不打算让他们见面,免得影响了徐启飞”金小叶念叨着。

黎青执倒是觉得影响不影响关系不大。

徐启飞年纪太小了,都不到十八岁,再加上他不是出生书香世家的,没有从小受到最好的教导他能考过县试府试,但接下来的院试想通过很难。

除非他撞大运。

朱寻淼的学问,都比徐启飞要好李秀才指点朱寻淼的次数,远超其他人。

不过让徐启飞好好读书,过些日子再成亲是对的,他觉得王姐的女儿有点小了。

说完王姐的女儿,金小叶又提到了方家“锦娘这些天不太高兴,她娘正在给绣娘找夫家,还要一百两银子的彩礼”

“怎么回事他们家不是靠绣娘做针线活养家的吗”黎青执皱眉。

方绣娘的挣钱能力不差,把方绣娘嫁出去,无异于杀鸡取卵。

金小叶道“谁知道呢他们要那么多钱,其实也没人愿意娶方绣娘。”

方绣娘长得很漂亮,但方子荐现在名声很差,富贵人家谁愿意娶方绣娘

至于普通人家那么多银子,也不是哪家都能拿出来的。

即便能拿出来王姐女儿这样的姑娘,不比方绣娘好王姐还不要那么多彩礼

王姐都跟徐夫人说了,徐家给的彩礼,她都给女儿当陪嫁。

金叶绣坊充满了烟火气儿,黎青执吃过早餐,觉得自己已经满血复活,就跟着常瞻一起去新码头那边。

两人到那里的时候,常端和那些劳工的头领已经在挑铅字排版了。

这些劳工的头领姓冯,大家都喊他冯大,他是临湖县一个的儿子,不知道爹是谁。

他是在妓院长大的,妓院老鸨很喜欢他,就教他认了字。

他十八岁的时候,娄家一个管事来妓院找乐子把他娘弄得遍体鳞伤,之后,他娘在床上躺了几天,发烧烧死了。

他肯定是要报仇的,就拿了一把菜刀去找那个管事可惜他没能把人杀掉,还被送去了采石场。

他去采石场的时间比黎青执要晚一点,但到现在也已经在采石场待了四年多,而他能成为这些劳工的头领,是因为他擅长游泳,能徒手抓鱼。

吃生鱼不太好,但这些劳工都落到这地步了,自然不会排斥他抓到鱼之后,会自己吃,也会给别人吃。

不过那些护卫看他们看得紧,他们想在挖石头的间隙抓鱼吃不容易。

冯大无亲无故,那个管事也已经被张知府砍了他就跟着常端来了崇城县。

看到黎青执和常瞻过来,常端和冯大连忙打招呼,这时,一个身体很瘦弱的劳工从厨房出来,说是能吃早饭了。

“你们快去吃饭吧。”黎青执道,说完就开始写故事。

他打算写完今天之后,就不继续写了,接下来的几天,帮着排版印刷。

他一开始想写二十万字,后来想想没必要。

十五万字已经足够了这些故事并不长,十五万字,已经收录了整整十五个故事。

个故事一本书,他们可以装订出五本书来。

他们这边有十几个人,常端是做饭手艺最好的那个,但他从没做过饭。

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做饭的活儿,他们交给了他们中最瘦弱的人去干,其他人都忙着印刷书籍。

如此一来,做出来的饭菜的味道自然不怎么样,但没人挑剔,大家都吃得很高兴。

跟他们之前吃的东西相比,这已经是绝顶美味了

他们吃大锅饭打地铺,但对未来充满希望。

常端都跟他们说了,过几天他去了京城之后,常瞻会留在这里开卤味铺,而他们都可以留下帮着烧卤味卖卤味。

到时候,他们的生活就安定下来了。

众人吃过饭,就继续忙碌起来,而黎青执在写了一个时辰之后,也起身帮忙找铅字排版,顺便把用过的铅字放回放铅字的格子这样方便常端他们找字。

就这么忙到中午,黎青执留在这边吃午饭。

这边的午饭,就跟他穿越过来的时候,金小叶做得差不多。

豇豆、茄子还有大米一起放锅里煮,就这么煮成很干的菜粥,再加上咸鱼,就算是一顿饭了。

咸鱼还是腌制的小杂鱼,用的盐明显不太好,带着一股子苦味。

不过大家并不在意,就连黎青执也一点不嫌弃。

常端对黎青执更敬佩了。

黎青执一个前途无量的府试案首,竟然愿意吃这样的东西

吃完,众人继续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