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两点,庭审继续,现在轮到威尔弗里德律师提问。
“李先生,在案发当日,你开枪打伤了伤者,也就是山姆-加德纳先生,我想问的是,你为什么选择了山姆-加德纳先生为你的目标,而不是其他人?”威尔弗里德开口问道。
“因为山姆-加德纳先生刚好路过那里。当时我的视野范围仅限於那个排风口,所以我只能瞄着排风口外面,等待着有人进入到我的视野当中,而加德纳先生刚好进入到了我的视野,所以究竟对谁开枪,不是我能决定的。”李戴开口说道。
“也就是说,因为加德纳先生出现在你的视野当中,你才会向他开枪的,你选择开枪的目标并不是随机挑选的?而取决於谁第一个进入到你的视野当中?”威尔弗里德律师马上问道。
“是的。由於视野的限制,我是不可能主动挑选目标的,我只能被动的接受。”李戴开口答道。
“那你当时为什么选择击中伤者的腿?”威尔弗里德记者问。
“因为那样不会对伤者造成致命的伤害。”李戴开口答道。
“那为什么不打手臂?手臂中弹也不是致命伤。”威尔弗里德接着问。
“因为手臂处於上半身,距离胸膛和心脏的位置更近,距离头部的位置也更近,瞄准手臂的话,给伤者造成致命伤的风险会更大。”李戴开口答道。
“也就是说,你在开枪之前,已经充分的考虑了这一枪可能会对伤者造成生命的危险,而且你为了减少这种风险的可能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在开枪的时候避开了可能给伤者造成致命伤的区域。”威尔弗里德开口问道。
“是的。”李戴点了点头。
“但是你仍然没有考虑到,伤者可能因为失血过多死亡的情况,或者伤者没有带手机、又或者伤者因为疼痛而昏过去等情况。”威尔弗里德接着说道。
“是的,我当时的确没有想到这一点。对此我表示对伤者山姆-加德纳先生的歉意。”李戴开口说道。
李戴并没有说,他开枪去打加德纳的腿部,另一个原因是避免加德纳逃跑了而不报警,这种不利於李戴的理由,他当然要直接忽略掉,只向着有利於自己的方面说。
尼克-瑞斯检控官一脸冷笑的望着李戴和威尔弗里德在唱双簧,威尔弗里德是李戴的律师,他要问什么问题,李戴该如何回答,之前肯定都已经是商量好了的,尼克-瑞斯也完全没有必要去深究其中的漏洞,那样做毫无意义。反而有可能中了威尔弗里德实现设下的圈套。
而威尔弗里德则开口说道:“我想各位都听到了,检控官指控被告完全不顾伤者的死活,这个指控是不成立的,我的当事人在开枪的时候刻意的规避伤者上半身的位置,就是尽可能的避免给伤者造成致命伤,也就是说他并不希望伤害到加德纳先生的性命。”
“至於检控官所提到了,伤者有肯能流血过多而死亡,或者伤者没有带手机无法报警,又或者伤者中枪后当场晕了过去,的确是存在这些可能性的,被告也承认当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前,都考虑的非常完美,都可以将所有的可能性全部想到,没有任何的遗漏。所以单凭这一点,并不能证明被告无视伤者的性命,这其中是没有因果关系的。”
“而且考虑到被告当时是被绑匪给绑架了,他的内心必然是惊慌、无助的,在那种情况下,被告能够去尽可能的避免击中伤者的要害部位,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了。那种情况可不是现在的庭审,被告也不可能像我们现在这样,坐在椅子上安稳的思考,我们不可能再去要求被告考虑那么多。”
威尔弗里德说着冲着法官点了点头:“法官阁下,我的问题都问完了。”
“检控官,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么?”法官望向了瑞斯检控官。
瑞斯马上站起身来:“是的,我还有几个新的问题想要询问被告。”
瑞斯说着,来到李戴身边,开口问道:“李先生,根据你刚才的叙述,你在开枪的时候,避开了伤者的要害部位,所以你选择击中了伤者的腿,没错吧?”
李戴想了想,觉得瑞斯的话里没有什么陷阱,於是点了点头:“是的。”
“那你是如何做到你所说的,击中了伤者的腿,而没有击中伤者身上的其他部位,特别是要害部位?”瑞斯接着问。
“抱歉,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李戴开口说道。
“好吧,我换个角度来提问,你如何可以确保只击中伤者的腿,而不会击中伤者身上的要害部位呢?”瑞斯接着说道:“如果你不能保证你的那一枪可以完全避开伤者的要害,那也就是说,你所开的那一枪仍然有可能将伤者直接击毙,从这个角度来说,伤者没有被你打死,只是因为你没有击中伤者的要害部位,而不能说你没有实施一次谋杀。”
李戴大体明白了瑞斯的意思。
“果然如同威尔弗里德律师所预料的那样,瑞斯问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看来鱼儿已经咬钩了。”
想到这里,李戴微微一笑:“我当然可以确保,我的那一枪只会打中伤者的腿,而不会打中他的要害部位。”
“你拿什么保证?”瑞斯马上问道。
“我对我自己的枪法很有自信。”李戴信心满满的说。
“李先生,我要提醒你,这里是法庭,自信可不能作为呈堂证供的。”瑞斯冷冰冰的说。
“那好吧,我换一种说法,我的枪法很准。”李戴回答说。
“很准?这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每个人对於准确的理解都不同,或许你所为认为的‘枪法很准’,在其他人的眼中未必是同样的概念。单单靠你口述‘枪法很准’,在我看来是毫无依据性的,同样不能作为证据来参考。”瑞斯颇有理据的说道。
李戴故作沉思的样子,几秒后,他开口说道:“我可以用步枪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击中一枚硬币,这是我所认知的‘枪法很准’,请问瑞斯检控官,以及在座的各位,我的这个认知,可以不可以称之为‘枪法很准’,符不符合各位对於‘枪法很准’这个叙述的理解。如果各位觉得这都不能算是‘枪法很准’的话,可以提出自己的依据。”
这一刻,无论是法官还是陪审员,都用一种惊异的眼神望着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