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一十八 民心思战(1 / 2)

汉祚高门 衣冠正伦 2425 字 12天前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后,沈哲子便离开台城,匆匆去见Δ『kge『

沈充入都并没有住入乌衣巷的公主府,而是去了原本的沈家大宅。那里才是众多族人在都内的大本营,至於公主府只是沈哲子和兴男公主的私宅而已。

如今的沈家大宅,是在旧址上重新营建起来,规模大大扩充,几乎占据了小半个坊区,较之武康老家的龙溪老宅规模都不遑多让。入都的族人们,如果不是有特别的原因,大多居住在此,已经聚集了近百户。就连早已经分宗数代的西宗族人,也不乏返回大宅定居。

沈哲子归家的时候,府内已是一片喧哗,大量族人子弟齐聚一堂,也不乏前来拜访者。毕竟沈充才是沈家名义上的大家长,又是盘踞东南多年的方伯,甫一入都,自然拜者云集。

沈哲子在前庭与宾客们寒暄片刻,而后便抽身往内去见老爹。

沈充身穿时服,正在房内与即将离都北上的钱凤闲谈着,待沈哲子趋行入室下拜,双眼闪烁着光芒,大踏步上前将儿子拉起来,还待展臂拥入怀内,却发现儿子身高已经与他仿佛。抬起的手臂重重拍在沈哲子肩膀上,神态半是欣慰半是感慨:“乱世败坏人情,倏忽经年,我儿已是远迈乃父身前!”

看到老爹须发已经不乏灰白,沈哲子也是有感而发:“儿虽不能长聆父训,南北分立,但兴家益世,同心同念,天涯只是咫尺。”

沈充闻言后哈哈一笑,不能见证儿子成长的遗憾荡然无存,拉着沈哲子的手再回席中,指着钱凤对沈哲子笑语道:“你把叔父长羁於北,就连儿女亲事都给错过,稍后一定要奉酒认错!”

沈哲子闻言后不免有些错愕,连忙询问,原来年初的时候,钱凤的儿子已经在乡中成婚,娶的是一个他本家堂妹。得知此事,沈哲子不免大感惭愧,连忙避席而起又对钱凤深拜:“如此佳讯,我竟不闻,实在是有亏人情!叔父你……”

“郎君不必这么说,败宗劫余之人,本就无益家室,儿郎自有福泽,已是老怀大慰,倒也不必亲去观望。”

钱凤笑语说道,心情看起来也是不错,就连满脸纵横交错的疤痕都显得柔和起来。

沈哲子心内还是有一份愧疚,两家的交情不必说,这几年钱凤给他的帮助也是极大,长隐於幕后,任劳而无功,儿子成亲这么大的事情都没有归乡,还在都中帮自己策划阴谋。

“世兄既已成家,想来也是方略长成,何必再喑声乡中,不妨入都来择事而任,一者略复旧声,二者也能膝下承欢。至於过江之事,我再择良选。”

钱凤的儿子名叫钱谟,比沈哲子大了一岁,虽然是刑家之后,但凭如今沈家的声势,已经不必在意这些旧事。就算其人没有什么显才,养在府中帮助任球交际应酬也是可以的。

钱凤闻言后则摆手道:“过江事宜已经筹划良久,转交旁人我实在不放心。至於小儿如何安置,全凭郎君量裁。父子久疏,未必乐於长见。终究还要大事为重,实在不必贪一时人伦之欢。”

“世仪这里,你就不必再劝了。至於孩儿入都,这也是一件好事。吴乡虽好,终是偏陋,入都来广见人事风物,也是一桩历练。”

沈充也在一边笑语道,他与钱凤本就是一类人,早年两人都是热衷作乱,懒於回顾家室。若非沈哲子那时一鸣惊人,如今只怕也要跟钱谟潜藏乡中做一对难兄难弟。这类人天生便热衷於作乱弄事,若是终生寂寂无名,

哪怕一生安乐富贵也终究是死犹抱憾。

沈哲子闻言后,便也不再多说。

继而沈充又讲起今次发兵江州的收获,最大宗的一项自然是鄱阳入手。鄱阳此地近於大江,境内河泽湖泊水网充沛,潜力之大较之吴中都不遑多让,乃是江州境内最核心的区域之一。

而从沈家的后续整体规划来看,鄱阳的入手可谓打通了吴中与豫州的直接联系,大量财货物资可以由浙江西向,进入鄱阳后再直接经由大江流入豫州,直接支持到在北地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