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七十四 天中义骨(2 / 2)

汉祚高门 衣冠正伦 2454 字 13天前

沈阿秀心里,其实也颇有几分佩服这位堂兄,尽管他在入学前夕,便得於母亲叮嘱,告诫他决不可跟随沈勳在外斗殴伤人。

兴男公主有此叮嘱也是正常,毕竟阿秀身份较之沈勳要更加敏感,身为沈氏家门嫡长孙,又是长公主的儿子,哪怕是在不怎么关注出身背景的馆院,也绝对让人不敢无视。学子争勇搏击,只是小事,但阿秀若真敢上场,谁又真的敢去打他?

不过沈大将军对此倒是看得开,只是告诉阿秀,男儿义气直须战、同流竞勇莫等闲。不独说是这么说,大将军更亲自下令让神都坊给阿秀定制了一柄兵尉杖,让他携带上学,据说用材都是真正的军工材质,裹在棒身的胶皮甚至是雷车弩这种军国重器用材。

这一柄兵尉杖,沈勳也看到过,哪怕是他这个率先引用兵尉杖的首倡者对此都是垂涎三尺,每次大将军归府都要谗着脸凑上去卖好,也想求同样规格的一根器杖。

最终沈大将军答覆他,若是不能在馆院以甲等结业,这一生都不必想拥有这样一柄器杖,就算私自去打制,哪个工匠敢接,必受严惩!

所以这位大名鼎鼎的沈二郎,除了斗殴之外,学业上也是须臾不敢放松,这个奔波於洛南各个战场的身影,随身携带课业,打完就写,已经成了龙门一景。

虽然父亲对自己斗殴事业不独不阻止,还非常鼓励,但阿秀还是很少参与。

一则的确他的出身强到哪怕不畏权贵的同窗们也不敢小觑,须知他父亲沈大将军乃是馆院学子共同偶像,他们是不太敢撺掇阿秀亲自下场的。

二则阿秀也担心一旦失手打伤了同窗,遇到不讲究的家长如他堂伯母那种追责上门,他这根就连沈勳这个斗殴大宗师都艳羡的宝器,只怕转头就会成为他母亲处罚他的刑具。

因为这一柄兵尉杖,沈勳在一众堂兄弟中与阿秀关系最好,虽然不能拥有,但每到重大斗殴场合,借用一下也觉斗志昂扬。

这种好关系,无形中也给阿秀挡了一些麻烦。比如眼下他们这些沈氏子弟天不亮就要贯穿整个洛阳城去上学,其实本来不必,原本只是阿秀一人独享的优待。

有一次阿秀实在受不了这种早晚奔波的折磨,便去见祖母魏氏,言是同辈堂兄弟们都在馆院寄宿,唯独他一人还能归家吃上一口热羹饭,但是想想其他堂兄弟们无此待遇,他也实在是食不甘味。

魏氏听到孙儿如此仁义,心中自是欣慰高兴,於是便直接决定,他家儿郎凡是十五岁以下的, 俱都不要寄宿学中,至晚归家食宿。

阿秀倒是没想要坑这些堂兄弟们,但结果却是如此。那些堂兄弟们在馆院寄宿,夜间还能跟同窗出入活动,正是快活,还对阿秀幸灾乐祸,却没想到转头自己便祸从天降,也要承受这种早晚奔波之苦,自然对阿秀满是怨念。

外间人或是惧怕阿秀的身份,但他们却不怕,来回跑了几天,以沈云的儿子沈纶为首便商量着总得报复回去。可无奈沈勳跟阿秀关系好,还乐呵呵欣喜於能有出入同车、培养感情的机会,需要时向阿秀借杖更方便。

沈纶他们不怕阿秀,却怕沈勳这个愣货。沈果被开了瓢、满头鲜血送回家的凄惨模样,他们也都眼见,可不想自己脑壳也被来上这么一下子。

加上阿秀自己也是心里有愧,不独没能自救,反而连其他堂兄弟们都给搭进去了,时常也会有些补偿。同居门庭之内,少年心思单纯,又哪有什么长久的怨气,些许怨念也很快就烟消云散,和好如初。

沈家大车抵达伊阙的时候,天色刚刚放亮。这种子弟勤於进学、昼夜都不松懈的事迹,也的确更加重了世道时流对沈家的评誉,势大至斯还能严格约束子弟勤勉於学业,这正是家门合该昌盛的一种表现啊。

落车之后,沈勳便夹起他的书箧向远处飞奔,匆匆只跟阿秀等人道了一声别,只给馆中专门派来接送顺便监管他的学士留下一道绝尘的背影,所奔去的方向明显不是馆院大门,很明显是要趁着馆院封门之前这小半刻锺干上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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