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2 / 2)

“我先讲个故事,你们再判断如何”

“啊”这一次,谢书林说的是“你们”,玉珞看了折霜半天,见她一言不发,但似乎并没有意见的样子,便转头对谢书林点了点头。

谢书林说,每一个魔族死后身体都会随一身修为散去,化作天地灵气,归入四海八荒,永不重聚。故此,魔族往往比其他种族更为惜命,因为他们无法来生,是这六界中,唯一一个入不了轮回的种族。

数万年来魔界皆是弱肉强食之地,没有一定实力的小种族根本站不住脚,可魔族中偏偏有一个分支名为枯灯,他们体质极弱,身上若落下伤口几乎无法愈合。不过,他们的战力向来极其强悍,因为他们的功法就同他们的名字一样,每次使用皆以燃烧寿命为代价,直至油尽灯枯而死。

人类的生命虽然短暂,但修行能力其实比妖魔都高出许多,这也是为何一些道士看上去年岁不高,却总能追得修行几百甚至上千年的妖魔四处逃窜的原因。正因人类有此特性,枯灯族为尽量尽量减少寿命的损耗,时常暗中到人界寻找举目无亲的孤儿,将其带回族中,用优胜劣汰的残酷形式择出资质较优的,签订血契后再训练成一个又一个“武器”,让他们为自己卖命。

不过,一个人口不多的小种族光靠暗中培养的“兵器”并不够在魔界站住脚,数万年来,他们都深谙趋炎附势之道。如今魔族以赤眼血狼族为尊,他们便也就时常捧着金银珠宝、美女佳酿前去进贡。

从小便被训练歌舞仪态的栾烟,便是枯灯族准备送往赤眼血狼族的美女贡品之一。

她本该像其他贡品一样,靠着一副美丽的皮囊,被某位贵人相中,为奴或是为妾,过完属于自己的一生。可命运似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的不愿,一次偶然的遇险,让她注意到了一个身手不凡的人类暗奴。

那一日,她特地留意了一下,那人镣铐之上刻着两个字,“十一”。

他是某一批的百来个人类孩子中,第十一个活着走出囚牢,获得签订血契机会的暗奴。

栾烟暗中打听到了十一主人的身份,自那以后,便时常找机会与他偷偷相会。时间久了,两颗不得自由的心,慢慢走到了一起,没多久,她便向十一献上了自己的全部。

很快,栾烟发现自己有了孩子,她本该将其扼杀在腹中,以隐藏自己不洁的事实,可多次犹豫,终是无法下手。

纸包不住火,栾烟的小腹渐渐隆起,有些事便再也瞒不下去。

一个“贡品”被一个暗奴拿走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事引起了族长的震怒,当即下令要二人亲眼看着彼此受尽折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让后人再不敢犯此禁。

他们皆是生来低贱之人,在这样的死令下,哪有分毫回旋的余地

那一日,栾烟与十一选择了逃跑。可十一早曾签下血契,主人要他死,他便会瞬间魂飞魄散。

就这样,十一死在了栾烟的面前,用最后的力气轻拭去她眼角的泪,承诺所欠之情来世再还。

可他的魂魄在那一瞬四散开来,魂飞魄散者,怎有来生

栾烟拼上了自己的大半修为,勉强将四散的魂魄留下,她背着十一日渐腐烂的躯体,在族人的追杀下一路逃至万妖山脉,最终带着最深的绝望,被逼入其中。

也许是老天有眼,她在万妖山脉中遇到了一个人,那人修为高深莫测,似有能重聚十一灵魂的方法。她疯了似的求他,终于那人说“世间得失有衡,魂散则命尽,若要再入轮回,需得有人替他。”

栾烟沉默了许久,忍着千万分的痛苦,咬牙问道“可否用我腹中的孩子去替他”

那人不禁皱眉“你确定”

“我与你来世有约。”她轻抚着自己的肚子,望着身侧的腐尸,含泪扬起一丝笑意,眼神却空洞得可怕“十一,我们还会有孩子,对不对”

听到此处,玉珞忽然忍不住打断,颤抖着声音问道“方谙可是那十一”

谢书林没有否认。

折霜不禁皱眉“他负了栾烟”

谢书林道“他没有前世的记忆,栾烟找到他时,他已有妻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