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0章 气学二王——王廷相(1 / 2)

史事讲将 徐夏半生 922 字 1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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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时人称王浚川、浚川先生、浚川公,开封府仪封县人,祖籍潞州,明代中期官员、诗人、儒家气思想哲学家,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廉洁奉公、学识渊博、倡习唐诗,被称为“明代前七子”之一,又集成前人气本论,与罗钦顺、王尚絅、杨慎一起构建了气学,被后世称为“气学二王”之一。

王廷相,出生在开封府仪封县,会试不第,回潞州展墓,居于城内胜园,会族姓诸亲己,聚友讲学,其居所称子衡读书处,一年后始还。中进士及第,被选入翰林院,为庶吉士,任兵部给事中,以丁忧去职。丧服期满回京,因得罪太监刘瑾,谪亳州判官,移调高淳知县,后召回都察院,授御史,上书言兵事,其建议多被武宗采纳,任巡盐御使巡盐山东,巡监山东时,严惩了多名贪官、恶霸。

巡按陕西,查抄刘瑾奸党曹雄家产,将庄田分给无地贫民承种;巡按山西,上疏提出对“筹策绝人,胆略出众”的下层人士予以提拔;巡视陕西各州县,清查“淹禁狱囚”事,查处司法官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对嫌疑人长期监禁而不判决,或已判决而不执行等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行为。

因母亲去世丁忧,归乡守制,守孝结束,升任四川巡抚右副都御史,讨平芒部叛酋沙保。不久,召入都察院管理事务,任兵部左侍郎,提议推行“义仓之法”。因进贡快船建言以酌货物轻重定船数,改宣德以后传旨决定船数的办法,入为左都御史,疏言南京守备权太重,不应该令魏国公一人担任,被采纳。呈遵宪纲考察御史疏,规定御史九项职责并颁行全国,遂使台政改观,朝野肃然,升兵部尚书,提督团营,仍理都察院事务。呈请议南京外守备军权疏,遂解除徐鹏举兵权。

针对“团营废坠,兵制侵驰”之弊,呈修养团营事宜疏,提出改革措施,又加太子太保,其间,多次充任殿试读卷官。呈天变自陈疏,揭严嵩、张瓒等人专权误国之举和“奔竞之风”。

世宗沉迷方术,怠懈朝政,令太子监国,满朝惟廷相冒死相谏,使世宗收回成命,兼任殿试读卷官。郭勋案牵连,被免官还乡,著归田稿,病逝,享年七十,葬于仪封城东二里许,谥号“肃敏”。

王廷相,嫉恶如仇,敢于同权宦斗争,针对社会弊端大胆提出改革主张并予以推行,教育问题上,主张“学者读书当以经国济世为务”,为师应“以身作则,正己安人”,治学上重视“由博反约”、“知行并举”,大力推行教育创新;防务问题上,选贤举能,修善城池,严禁各闸军索贿,严惩太监私占正军名额;反腐问题上,上疏罢免财奉承、结党营私之人,究贪官,查冤狱,改革攒造黄册之积弊。

提出“抑豪”、“稽籍”、“正租”的主张,驳斥腐儒复井田之议。提议改革边防弊政,严禁官府多报,冒领钱粮,推行“义仓之法”。针对上层社会的奢侈之风,提倡“崇位禁奢,相互简易”;法律问题上,反对暴政,强调“慎明刑狱”,“执法秉直不阿”。军事上提出“予储军饷”,“振刷兵制”,“寓兵于农”等治兵措施;民间起义问题上,提出“宽赋税,轻徭役”,改革银粮收解制度,防止贪官污吏从中盘剥,加重人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