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给大家说一句抱歉,这本书实在是不想写下去了。
停更了很久,我一直在想,我到底为什么要写这本书。
现在再回头看看所有的一切,真的感觉自己的行为好像小丑。
问题的根源,其实很简单,美漫到底是什么。
在我6岁的时候。
我妈就拿现在早就被淘汰的道满vcd在家给我看了克里斯托弗·里夫的超人。
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漫威,也不知道dc,甚至不知道这是漫画改编的。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对於那时候的小孩子来说,那就已经很吸引人了。
虽然现在看来那已经是很俗套的故事,但是那就是我对於美漫的起源。
然后,这个事情就过去了。
和很多人超级英雄起源源自托比版蜘蛛侠不同,在早期三部曲上映的时候,我对蜘蛛侠并不感兴趣。
但是在那之前,我就已经通过电视台或者现在已经变成历史的租碟屋看过了战神金刚,变形金刚等等很多美漫早期动画作品。
不过即使是那个时候,我依然不知道美漫的公司,也不知道超人叫做超级英雄。
而我真正对超级英雄漫的入门。
是2005版的神奇四侠。
我也不记得是怎么回事,反正,在那一次之后,我忽然间地就知道了漫威和dc。
於是,我忽然间知道了,我最早在小时候看过的超人,其实只是漫画里一个巨大世界里的一个角色。
然后,我知道了蝙蝠侠。
在看完了蒂姆伯顿的蝙蝠侠后。
可以说是彻底地打开了我对於超级英雄漫的大门。
我几乎补完了所有当时我能够找到的所有超级英雄电影,甚至包括那些票房崩溃毁掉了蝙蝠侠和超人的华纳迷惑作品。
但是,这一切依然不能满足我当时的兴趣。
我开始利用寒暑假里补习班空隙少量的闲暇时间通过当时简陋的网络查找任何在网络上能够找得到的关於漫威和dc的任何消息。
然后,我看到了两部动画。
一部是当时正在连载的emh,另一部是dc的超人正义联盟。
这两部动画,彻底地将那扇门向我推开了。
我不再满足於仅仅观看这些。
於是,我开始看漫画了。
於是,我开始看《内战》,开始看《至黑》,《至白》。
角色不认识,就上网查,而在那个时候,美漫在国内的风靡程度远不如现在,很多二线角色根本就找不到科普。
但是,即便如此,我依然看得很开心。
当漫威的mcu刚开始的时候,我身边的同学,几乎没有人看美漫,甚至於就连mcu的电影,其实很多人也根本没有兴趣。
对美漫的喜好根本就找不到几个可以交流的人。
我记得我们几个当时讨论魔兽剧情,讨论美漫的人,甚至经常被别人觉得爱好奇怪。
但是,那真的是很快乐的时光。
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大家,我写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像很多其他所谓“同人”那样,单纯地以美漫作为一个可以随意凌辱肆虐的背景,来满足发泄的欲望。
我希望不论是我,还是我的读者,都可以尊重那些角色。
这个尊重,并不是说,美漫的角色就一定好,一定对。
而是要尊重这个角色所代表的符号。
在我看来,美漫和日漫最重要的区别,就是美漫的角色,其实并不代表这个角色本身,这些角色,其实代表的是一种社会符号。他们其实是无数创作者,在以一个角色基本设定为框架下,根据自己的理解,所创作出来的一个集合体。
如果你看蝙蝠侠,看到的只是羡慕他真有钱,又或者是把玩梗的五五开当真,亦或是只关注与他为什么不杀人,我觉得这就太片面了。
美漫的超级英雄,所代表的并不是一个绝对对和错的界限。
蝙蝠侠不杀人,你当然可以认为他做得不对,因为如果他杀光了粉丝团,确实可以万事大吉,因为所有读者都知道蝙蝠侠不会变坏。
很多人以编辑不会让超级反派死亡而作为不杀原则的借口,却不认同自己坚信蝙蝠侠即使杀了粉丝团也不会变坏不是另一种站在上帝视角下得出的结论。
当然了,蝙蝠侠的不杀原则其实本来就是因为社会环境而产生的东西,只不过,这个不杀,反而成为了他独有的魅力。
而相比起仅仅只是争论表象,更令人恶心的,是很多人开始为了自己的恶意而刻意扭曲角色形象。
就像是我在文中提过无数次的,关於蜘蛛侠。
蜘蛛侠的人设其实非常简单单纯。
不论是彼得帕克,还是迈尔斯莫拉莱斯,他们就是一个想要去做些好事的单纯的少年。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是的,这很单纯,很天真。
但是单纯与天真,本就是蜘蛛侠的魅力所在。
单纯与天真,从来都不是一个应该鄙视的品格。
你可以说现实里没有这种美好的人。
但是既然你们可以说出,这是虚拟作品,为什么要将逻辑,我只要爽就可以了,为什么又要对一个明明是一个代表了纯真希望的东西泼脏水?
而与蜘蛛侠相对的,惩罚者。
我写了这些,就是想写出为什么这是反英雄。
但是,很多人依然不愿意正视他们“偶像”的真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