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左一右的出了院子,就向村北挺进。
双方之间,相隔也不过两个巷子,不到一百米的距离。
如果一方出现了危急情况,那么另外一只马上就能过去支援。
这种做法,至少保证双方不会出现被干掉的情况。
这一次,王霄端着汤姆逊冲锋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而他身后两侧,则是刘破虏和马剑越,其他战士分别两列跟着,全都是举枪待发的状态。
刚刚转过了一个巷子口,队伍和几个伪军迎面相遇。
这些伪军,看到王霄他们的时候还是一愣。
可王霄反应更快,他本来出来院子后,冲锋枪就已经端在眼前了。
而看到伪军的那一刻,王霄手指就已压住扳机。
哒哒哒
汤姆逊冲锋枪,像打字机一样开火了。
子弹在狭窄的巷道中,密集的让伪军无法躲避。
而且双方相隔,不过二十多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上,也正是冲锋枪威力没有丝毫衰减的距离。
虽然是用的威力偏弱的手枪弹,可毕竟是美国佬弄出来的傻大粗。
汤姆逊冲锋枪的威力,在冲锋枪里头,绝对算排的上前列的。
至少比40,的的确确是要强上不少。
王霄的速度太快了,至少当他打完一梭子子弹,身后两小只这才算是反应过来。
等刘破虏和马剑越举枪准备射击,王霄已经开始一边更换弹夹,一边向伪军那边走过去。
刘破虏放下枪,跟在王霄后头,扭头看看马剑越。
他的眼神表达的意思,马剑越完全明白过来。
意思是在询问,为什么王霄的反应这么快,也太厉害了
对于他的震撼,马剑越直接耸肩摊手,表示自己的不是特别的理解。
等他们来到伪军身边,检查了一遍后发现
地上有四个伪军,他们都已经死透了,每个人身上,平均都中了四到五发子弹。
也就是说,刚刚那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
王霄都能够做出反应,把子弹准确的分配到这些伪军身上。
如果不是眼见为实的话,至少刘破虏是不敢相信的。
他发现,当大多数人,还在纠结怎么把子弹打到敌人身上的时候。
他们的少爷,已经开始更高层次的追求了。
就是这种领先,有时候会让人非常的无力。
因为追赶的人会发现,自己费尽全力,以为已经追上去的时候。
反过来却发现,对方也没有停下来过。
刘破虏还在看着地上的尸体发呆,突然肩膀被人拍了拍。
他莫名的抬起头,就看到马剑越指着前面,说
“发什么呆啊,赶紧走吧,少爷都带人冲过去了。”
刘破虏猛地回神,这才发现,王霄已经带着战士用很快的速度进入前面的巷子。
他连忙跟着马剑越,两个人抱着枪就追了上去。
这战斗帮不上忙,已经很丢人了。
到时候,如果人再被甩掉了,那才叫做丢人了。,,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加qq群647377658群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