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摄政王 花心者 3664 字 4个月前

第77章 夜深人静

头顶压来一道黑影,离的太近,挡住了朝曦的视线,什么都瞧不见,耳边只有沈斐微微的喘息声,和黑发落在她脖间凉凉的感觉。

“朝曦……”

磁性沙哑的声音平淡异常,听不出半点醉意,“你不是想听别人夸你吗?”

???

这种时候难道不该谈些别的?

“我只夸一遍。”他那双好看的手摸了过来,顺着朝曦的眉眼,“远山如黛,近水含烟,肤若胜雪,面似桃花,发如浮云,眼若星辰。”

顿了顿又继续道,“你长得其实很好看。”

朝曦反应慢,先是愣了愣,继而红了脸。

“沈斐……”

往常都是她主动,今儿不知道刮了哪阵风,沈斐突然积极起来,没人逼,也没人催,自个儿亲了她一口,自个儿将她拉上床,还夸了她。

从来没人真心夸过她,要夸也是夸她心灵美,沈斐是第一个用了这么多词,又那么认真夸她的人。

不是心灵美,是夸她外貌。

莫名有些感动。

沈斐矮下身子,额头抵着她的,稍稍错开脑袋,在她唇上落了个轻轻的吻。

像羽毛扫过似的,来的异常突然,朝曦闭上眼,格外配合。

那一吻不知为何,戈然而止,朝曦正待睁眼,瞧一瞧发生了什么?身上陡然一重,沈斐整个人砸来。

“困了……”

朝曦:“……”

他就这样枕着朝曦的肩,呼吸渐渐均匀,不知何时睡深了过去。

朝曦捂住眼睛,不忍直视。

这么关键的时刻,沈斐居然睡着了!

也不知是故意的,还是真的很困?

朝曦不满的踹他一脚,随即叹息一声,认命似的爬起来,将这人翻过一面,推到床里,自己也跟着脱了衣裳,简单洗漱过后掀开被子挤了进去,还有些不爽,用力捏沈斐的手,揉他的脸,这人始终没醒。

摇摇头吹了蜡烛,身子缩进被子里,腿夹住沈斐的腿,给他暖老寒腿,然后抱着他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朝曦先醒,醒来时沈斐还在睡,她越想越气,惊觉自己对沈斐一点吸引力也没,说睡就睡,半分都没犹豫。

这要是沈斐躺她跟前,她肯定把持不住,因为她喜欢沈斐,觉得沈斐从上到下连头发丝都好看。

就算再苦再累,她也要撑住,睡了沈斐再说。

沈斐呢?居然这么轻易就放弃了!

朝曦心里委实不爽,逮住这人一顿好揍,虽然力道用的轻,不过沈斐酒劲过去,轻而易举被她弄醒,皱着好看的眉头,起来瞧了一眼,又躺了回去。

他有赖床的习惯,朝曦知道,在山谷里就表现的很明显了,不爱晒太阳,其实就是不想起床的意思。

睡着多舒服,床上多暖和,谁想起来?

他越是不想起来,朝曦越要将人弄起来,指责他都虚成什么样了?居然在那么关键的时刻累倒,太不中用云云,然后拉着这人一大早晨跑。

还逼他练武,俩人拿了两根棍子,在客栈的后院里比划,沈斐自然不是她的对手,别说病成这样,就是全盛时期都不一定打得过她,不,应该说他身边的那些所谓高手,一个都打不过她。

对於武功,原来朝曦不知道,一直以为自己很差,谁知出了凤凰山,到了最繁华的京城才晓得,比她差的比比皆是,他们都能当贴身侍卫,拿高月例,朝曦更可以。

过两天就管沈斐要月例,她也要当贴身侍卫,保护这厮。

沈斐并非自愿早起,也并非自愿练武,人有些蔫,他这人很奇怪,说他懒吧,他有时候又很勤快,在南山的时候每次起的都比朝曦早,一大早五更不到出去处理奏折,而且坚持了很久。

然而一旦没事做,譬如凤凰山战况稳下来,这人便开始偷懒,辰时饭点才起,有时候还要赖好久,叫他吃饭就说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饭菜都凉了。

旁人治不住他,即便赖床,大家也都依着他,将饭菜搁在炉上热着,直到朝曦到来,赖床那是不可能的,硬拽也给他拽起来。

沈斐每天看到她,都唉声叹气,表情很无奈。

但是看不着她,唉声叹气表情更无奈。

每天都在纠结中度过。

朝曦还有个习惯,就看不得这人好,只要发现他一个人站着,旁边没人,一个飞跃立马扑到他身上,将这人压的踉跄几步,还要空出一只手托住她。

偶尔实在没有准备,俩人一起栽进雪堆里,通常都是沈斐在底下垫着,朝曦丝毫未损。

每次这厮都幽幽叹气,问她满意了吗?

那自然相当满意。

朝曦也说不清自己什么恶趣味,反正就喜欢看他拿她没有办法的模样。

那日的事似乎揭过一页,俩人都没有再提,朝曦没有问他哪里不像夫妻?他也没有责怪朝曦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反正两个人互相包容,往后沈斐说要给她做衣裳,添药材之类的,实在需要就添,她送给沈斐的东西,沈斐也尽量戴在身上。

那身衣裳他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又到了他手里,说是南山不怎么冷,凤凰山更冷,那人要留到凤凰山再穿,带的包裹比平常人大了一倍,被沈斐发现,花了双倍的钱买了回来。

朝曦说了慌,她确实是在南山附近卖的,但是没有随便卖给外人,卖给了沈斐的侍卫。

凤凰山那么冷,沈斐需要,他的那些侍卫肯定也需要,争着强着要买。

衣裳差不多算是拍卖,谁的价格高给谁,最后被那个手上长冻疮的小伙买到。

沈斐还真是厉害,一下就被他发现,没两天买了回来,穿在衣裳里,外面披着披风,瞧着还是那般瘦,开始朝曦没发现,后来俩人晚上同睡,发现这人脱了一层又一层,然后将那身加了绒的厚衣裳脱下来,才露出里面的亵衣。

既然他已经穿在了身上,那自然没有问题,朝曦气也消了,开始想法子弥补他。

无非是做些好吃的,沈斐其实很容易满足,他吃多了山珍海味,更喜欢清汤寡水,馒头里面夹上自己腌的辣椒,他也能吃得很香,平时饭量很少的人可以吃两个,再喝一碗稀饭。

刚来山谷时格外嫌弃粗茶淡饭,努力想吃些新鲜的玩意儿,回到京城后吃的喝的有人精心伺弄,这厮反而变了性子,开始喜欢清汤寡水,毛病特别多。

好在岐州朝曦来过,在这里还住了两天,比较熟,知道哪片山上有什么,青的红的野辣椒摘回来,洗洗用捣药的捣碎,再洒些盐,腌上两天到了凤凰山正好可以吃。

凤凰山经过两次大战,颇显得有些狼狈,原来那些邻居能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只剩下一群走不动的老头老太太,街上格外荒凉。

朝曦有些担心平安,正打算上山看看,谁料刚到了驻紮营地,便见一只胖熊跑来。

这只熊明显瞧着比她离开时胖了一圈,有吃有喝干脆连冬眠都省了,跟众人打成一片,还成了团宠,平时士兵们你省一块,我省一口,全喂了它,它也不怕生,给吃的就是娘,个头虽然大,瞧着哄人,其实性子特别软,跟谁都能玩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