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似乎没听见似的,心不在焉接过茶水,瞧了瞧里头变了色的茶,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倒是那俩人吓的花容失色,对视一眼后扑通一声跪下,“公子饶命啊!”
沈斐放下茶,“她还说了什么?”
“她还说谁要是再敢给您介绍妾室,小心半夜有人敲门。”朝曦瞪他一眼。
沈斐默默将茶拿回来,喝了一口后凉凉道,“听到了吧,我家这位凶起来连我都不放过,表哥还是别为我操心了,表弟无福消受。”
他表哥也被吓到,“没想到弟妹这般强悍,不敢了不敢了。”
说亲的事黄了,再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表哥站起来,“也快到午饭时间,家婆都在等着,就不留了,我先回去了。”
沈斐同站起来,“不急在一时,不如吃个午饭再走?”
表哥摇头,“家有悍妻,哪个敢留?走了走了。”
说罢挥挥手,带着自己的人离开,沈斐去送他,朝曦在他俩身后跟着,快到门口时他表哥突然脚下一滑,险些栽倒,好险沈斐扶了一把。
“表哥路上小心。”事后沈斐站在门口,目送表哥上了马车走远。
等拐入转角彻底消失不见朝曦才从门后走出来,踢了沈斐一脚。
刚化了雪,路上潮湿,朝曦这一脚直接在沈斐雪白的衣裳上留下个大黑脚印。
“你故意的是不是?”她有万分不满,“晓得我在门口偷听,故意败坏我的名声,指引我过去破坏,好拒绝你表哥说亲?”
不得不说他俩越来越默契,沈斐不知道从哪看出她在门外偷听,故意说她‘很凶很粗鲁’,好给她的名头,叫她出来搅局。
朝曦自个儿也不想沈斐被人说亲,不得已配合,胡闹了一场。
这还没嫁过去呢,名声先差了,瞧瞧他表哥走时那脚步,生龙活虎,崴着脚了也没见有半点影响,麻溜上了马车,跑的飞快。
“咦?”沈斐毫无诚意地拍了拍腿上的泥,“被你看出来了。”
朝曦又是一脚踹来,这回换了一边,正好一腿一个对称。
沈斐这个王八蛋,连她都算计!
朝曦气不过,又接连踹了他好几脚。
沈斐受不住,折身一把抱住她,“你也不想大过年的,一顿安生饭也吃不上,还有人塞妾室膈应你吧?”
朝曦消声。
老是有人给沈斐说亲确实挺麻烦的,这才一个开头,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呢。
虽然沈斐这王八蛋用的法子不光彩,可确实有用,家有悍妻,谁还敢给他介绍妾室?
“以后有人约我出去吟诗作对,吃酒喝茶,我也有个理由拒绝。”
“然后你好宅在家里吗?”这个才是他的真实目的吧?
“陪你不好吗?”沈斐无辜的看着她。
朝曦无语。
是陪她吗?明明是自个儿赖在床上看书,衣裳都懒得穿,毫无形象披着被子盘腿坐着,不时泡个茶,那水稍微凉一点,指头都懒得沾,宁愿等几柱香的热水。
朝曦活了这么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懒的人,沈斐除了自个儿光鲜亮丽,其他的几乎不堪入目,如果不是这么多丫鬟伺候,搞不好屋里跟狗窝似的。
他唯一的优点就是长得好看,身材好,有才华,架不住有个天大的缺陷,懒,上天是公平的,不可能真的将人捏得完美,沈斐这样的都有缺陷。
一旦得空,猫儿似的,能睡一天,睡不醒一样,懒洋洋窝在被窝,伸出秀气修长的手儿,搁在火上烤。
最近好了一些,好歹知道每天早上练剑,晚上跑步,完成任务似的,一丝不苟,完了继续赖在床上。
说实话朝曦也不是那么讨厌他赖床,毕竟不喝酒,不沾花惹草,连朋友都少的可怜,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总比外出不归要好的多吧?
而且赖床的沈斐总让她有一种小孩子气,需要照顾的感觉,看在他小的份上不跟他一般见识,偶尔还会坐一边看他在床上翻来覆去,也不无聊,有本书看,有壶清茶就能待上一天。
认识的越久,越发现沈斐其实不大喜欢穿繁琐的衣裳和束发,一旦在家,一头顺滑好摸的黑发便简单只用束发带系住,衣裳松松垮垮披在身上,像个不桀的诗人,不受拘束的画家,哪里有半点把持朝纲摄政王的模样。
他表哥刚走,那厮便又回了屋,衣裳一脱,鞋一甩,赤脚上了床,边看书边裹紧被子,偶尔伸出一只手倒茶,活的既懒又悠哉。
在朝曦看来就像吃饱就睡,睡醒就吃,没有追求的猪。
人人只道摄政王权倾天下,风光无限,其实他背后猪一样不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