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高蛋白食品(1 / 2)

勒胡马 赤军 2590 字 14天前

蝗虫是能吃的,这点裴该自然清楚,前世也见过不少餐厅提供各种虫类食品,说是无污染、高蛋白,绝对有利于健康……当然他从来也没敢尝试过。今日白天为了打消百姓们的顾虑,咬着牙嚼了一只蝗虫,就感觉满是土腥气和渣滓,这玩意儿有啥好吃的?

可是黑夜时分,他却发现一个半大孩子逡巡于田垄之上,竟然捡拾烧焦的蝗虫来吃,不禁大感诧异,先是好言抚慰,随即仔细打问起来。

这孩子来自峄山,姓曾,年方十五,没有大号,小名唤做阿牛。据他所说,是被火烧蝗虫的焦臭味勾引过来的,想到白天裴使君吃过一只虫子,就尝试着捡拾来填填肚子……

曾阿牛正是发育长身体的时候,对于食粮的要求量很大,民间有句俗话,说“半大孩子,吃穷老子”,就是指的他这个年龄段。不过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勉强半饱都是奢望了,怎么有福气摄取到足够的营养?尤其在屯垦地,兵法部勒,各家食粮全都定量——不是按需——分配,曾阿牛是被归类为孩童的,每日只能得到相当于半个成年男丁的口粮,因此无论白天黑夜,始终都处在半饥饿状态。

这年月的穷苦百姓普遍身材矮小,很多人竟然连一米五都难以达到,正是因为发育长身体的时候未能获得足够的食粮和营养所致。这也使得百姓们看那些身高马大的富贵人家子弟,动不动七尺甚至八尺(一米七甚至以上),会觉得果然跟自己不是同一物种啊,你瞧那堂堂相貌,天生就该是人上人,我等就只有受穷吃苦的命……

他们领会不到,事实恰好倒转过来:人穷所以才矮小,而不是矮小所以才穷。

拉回来说曾阿牛,因为口粮不足,运动量却不小——他也得帮忙家人农作啊——实在饿得慌,所以才会尝试捡拾蝗虫尸体来吃——既然裴使君白天吃过,想必是能够用来填肚子的吧。

裴该听了曾阿牛的讲述,不禁笑着问他:“滋味如何?”

曾阿牛要等说完那一大段话,才终于把嘴里咀嚼着的蝗虫全都给咽了,但仍然忍不住吐出舌头来舔舔嘴唇,结结巴巴地回答说:“脆……香……只是有渣。”他一开始随便捡虫尸吃,虽感腥臭,倒也不是完全入不得口,但偶尔捡到被彻底烤熟,几乎烧焦了的,这一吃,竟然就再也停不下嘴来啦。

裴该闻言,不禁微微一愕,随即就说:“捡一只来我尝尝。”曾阿牛赶紧就着火光在田垄上翻捡——终究是蝗神嘛,使君可以不怕,百姓不能不敬,所以此前他不敢让长辈们知道,只能凭双手在黑暗中摸索——挑选了一只又大又熟的,手指捏捏,貌似挺脆,便即跪在地上,双手高举,进献给裴使君。

裴该接过来,用袖子擦了擦,揪掉头、翅和六肢,试着放入口中嚼了几下——嗯,还是渣,但没有那么腥了,这玩意儿果然能吃啊……虽然对于我来说,仍然不觉得有啥好吃的,但老百姓们应该能够接受得了吧。

特么的汝等吃了我的粮食,那便以自身充作粮食来偿还吧!

事实上历代食蝗之事并不罕见,不是西南某些民族的特产,也不是进入二十一世纪才开发出来的新食品。往往蝗群过后,禾苗食尽,满地还都是蝗虫的尸体——有些是寿命到了,有些是被同伴撞伤,堕地而死的。蝗虫来时,百姓愚昧,以之为神,不敢捕杀,可是等蝗虫把粮食吃尽了,饿急了的人别说神,就连佛爷我也生吃给你看!灾后百姓,便往往以蝗虫的尸体来充饥,只可惜一亩麦苗都未必能换来半升虫子,最终还是得被迫抛弃祖源地,流亡他乡……

裴该本打算效仿姚崇,在田边挖渠,把捕杀的蝗虫全都填入渠中掩埋了,如今既然知道这玩意儿也能吃,干脆下令,让百姓们把虫尸全都搜集起来,烤熟了充作食粮——这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百姓们对“蝗神”的迷信恐惧。

翌晨出发前,裴该特意关照妫昇,要他增加十三岁以上孩童的口粮定额:十三岁到十五岁多加三成,十五岁以上等若成人。随即快马加鞭赶回淮阴县城,等找到卞壸一打问,还好,卞望之终究是个明白人啊。

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理论上读书人的迷信思想都要比老百姓来得淡薄一些,即便迷信,也大多信那些风雨雷电之类难以捉摸的自然现象,认为乃上天的警示,至于虫豸,看得见、摸得着,伸出两枚手指来就能轻松掐死,怎么可能以之为神?当然,卢怀慎之流脑袋里有屎的另说。

因此在接到裴丙传来的急信后,卞壸也急了,当即分派小吏们前往各乡,去督促百姓捕杀蝗虫。他还特意把裴丙所说的裴使君食蝗之事遣人在县内大肆散播,以打消自耕农们的顾虑。

裴该返回之后,又生一计,下令各乡百姓可以用蝗虫的尸体来县城交换食粮——一斗蝗虫换一升糙麦。中国固然是个大吃货国,但只有在保证了温饱的前提下,才可能去追求口腹之欲,普通老百姓是不会管什么高蛋白健康食品的,想让他们快速打消顾虑,以蝗虫为食,可能性相当之低。不如都先攒起来再说吧。

虽然可换的粮食不多,对于穷苦百姓而言,终究是一笔额外的财富,尤其在这青黄不接的时间段,往往一升糙粮就能让一家人多攒点儿气力,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秋收劳作中去。相信有了这条政策,百姓们捕杀蝗虫就会有所动力了——而不仅仅是听从于县署的命令,和震慑于官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