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恶战(1 / 2)

勒胡马 赤军 2516 字 14天前

甄随生下来二十多年,就从来没有骑过马。他本是武陵郡南部的蛮夷,惯于在山泽间纵横,有时候为赶远路,也勉强骑骑驴子,但战马对于江南地区,尤其是这些蛮子来说,彻底是奢侈品,有钱也没处买去,而且就算买来也养不活。

但自从就任了营督之后,裴该便勒令他学习骑术。理由也很简单,一则身为军将,处于阵列之中,只有骑在马背上,才能视野开阔,更方便把握战局;二则也方便士卒们看清你的身影,容易接受指挥,心里也有主心骨啊。所以为将者岂可不会骑马?即便不要求你驰骋冲阵,起码阵中调动,得不至于从马背上掉下来吧。

对于裴该所说的这些理由,甄随即便惯于找借口躲懒,却也无可辩驳,最终只好耍赖,说:“末将从未骑过马,恐不易学。且……我是蛮夷,腿短,天生骑不得马。”裴该朝他一瞪眼,说分明胡扯,你跟在我马屁股后面撒丫子追赶的时候,可是惯常炫耀自己腿长擅奔的,怎么一让你骑马,就说自己腿短了?咱们要不要取尺子来量一下啊?

随即又安慰甄随,说骑术难精但易学,我也是花了不到两个月的功夫,便即学得似模似样了。而且我学骑术的时候还没有马镫,如今既然“发明”了马镫,那学会就更容易啦——“也予汝两个月,若是学不会骑马,便罢了营督之职,赶汝去做陆衍的护卫!”

倘若只说罢免营督之职,不使将兵,还回来做自家部曲,甄随说不定打蛇随棍上,就真的答应了,但说要把他置于原本的部下的陆衍之下,甄随当即大感不忿。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去学骑术。

甄随表面粗豪不文,其实是很机灵的一个人,只花了短短数日的时间,便能踞于马背,不至于滑落下来;又花几天,竟然能够催马小跑。终究他擅长格斗,而驭术与技击之间,也颇有共通之处。

尤其是马镫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马镫在骑兵发展史上,可以说是一种划时代的发明,但是一般人在认知中存在着两大误区。误区之一,是过于夸大马镫的作用,认为在马镫发明以前,就根本不可能存在大规模的骑兵编制,就算有,也都只是骑马步兵而已,临阵必须下马作战,在马上是根本无法挥舞兵器的。这当然是扯淡,无数史书都能够搬出来打脸:早在公元前一千年左右,西亚地区就有骑兵驰骋的记载,而在中国,秦穆公时代就已经有了“畴骑”——还不算史无可载的西北羌戎。

第二个误区,是把马镫的范畴扩大化,从而人为地提前马镫产生的时期。地下考古发掘出的最早的马镫实物,是出现在辽宁北票西官营子的北燕冯素弗墓中,按理来说,真正的发明期应该比此为早,但在没有可靠依据的前提下,不大可能超出太多,比如提前到西晋,甚至两汉。

最早在西汉的陶俑上,就似乎已有马镫的痕迹,但其实这并做不得数,因为一般都是单边镫,很可能是用来方便上下马的软镫。软镫是很难在骑马过程中踩踏,以稳定重心的——即便是双镫——而且一旦坠马,被缠住拖死的危险系数太大,所以踩着软镫上马之后,一般情况下就必然提腿脱镫了。

只有硬镫——木质或金属质——才能够作为挥舞兵器和投射弓箭的稳定平台,但单镫依然没用,而且只有傻瓜才会在单腿踩镫觉得有效后,不会再在另一边也坠一个。目前出土的汉代陶俑都制作得很粗糙,无法判定是否有双镫,并且骑士的脚是否稳稳地踩踏在镫里。

故此在裴该认为,很可能最早发明马镫的是汉魏之际的北方游牧民族,比方说鲜卑,并且随着“五胡乱华”而传入中原,很快普及开来。不过穿来此世后,他却并没有在中原发现马镫的痕迹——可能是没发明出来,也可能是还没能从草原上传过来,终究这年月鲜卑人不如匈奴、氐、羯,尚未深入黄河流域。

故此他就抢先在中原地区“发明”出了木质马镫,用来装备自家骑兵。原本还曾想要传给祖逖,只可惜祖士稚瞟了一眼,并没有太当一回事儿,裴该也就不好意思上赶着献宝了。因为马镫对于真正骑术精湛之人来说,其实提升作用并不很大,只有对裴该和甄随这种二把刀,才能够产生脱胎换骨的效果。

打个比方来说,骑术顶天了一百,那么祖逖是九十九,就算马镫能加值二十,在祖逖看来,这加一点的玩意儿有没有关系不大啊。但对于骑术六十的裴该和仅仅四十的甄随就不同了,甄随靠着这件逆天法宝,骑术竟然能够瞬间及格!

中原地区大多数平民百姓,半路出家,即便再怎么勤练马术,也肯定没法和打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相提并论,那么马镫的作用也便能够极大凸显出来了。虽说马镫很可能是游牧民族的发明,但它真正加强的是农耕民族,使得农耕民族有机会组建起相当数量和质量的骑兵队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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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随跨马上了前线,当即率领“劫火”三营先发,随着擂鼓的节奏,数个方阵齐步而前,紧迫敌阵。荆州兵以弓箭拦阻,徐州军也射箭反击——弓箭手就排列在步兵方阵之后,同样随着鼓声,齐走五步,然后拉弓投射,收弓后再走五步,再射,如此循环往复,渐行渐前。

反正距离还很遥远,不必要特意瞄准目标,只需按照大致方位、角度,朝空中射箭就成了,箭矢自然会循着抛物线落入敌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