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东征,对于普通人来说,也许是个无关紧要的消息,因为距离自己太遥远。
不过李逍还是挺关心这个事情的,这次东征的规模不小,虽然不如当年太宗亲征的十万大军,但据说先期入辽的是四万兵马,薛苏二将各率两万,而辽西营州都督程名振也会集结两万人马做为策应支援。
六万人规模的战争,已经不算小了,尤其还是远在辽东作战,要支持这场大战,那么后勤辅兵民夫数量肯定不会小于这个数,甚至可能会超过正军数量,六万人的大军,也许需要十万人转运后勤辎重粮草。
李逍不是府兵,李家庄也没有谁在军籍,但李逍担心的是到时朝廷需要这么多民夫转运后勤辎重粮草,说不定李家庄得摊上这个役。
往辽东运送粮草辎重,可一点不比去辽东打仗来的轻松。
当年隋末之时,杨广发兵百万征辽,征发天下近半壮丁为民夫转运辎重,无数的人宁愿剁手剁脚,甚至是偷牛杀马宁愿被抓进牢去也不愿意去辽东,还把剁手剁脚称之为福手福足。
打辽东高句丽,李逍是支持的,那些高句丽人野蛮无比,经常劫掠辽西之地,有他们在,那边可谓是永无宁日,那边的百姓日子也是苦不堪言。
但李逍愿意出钱支持,却不愿意自己去战场。
相比李逍的态度,薛程两个勋戚子弟却对这场战争很热心,他们都打算动用家里的关系,加入到东征军中,以求战场上杀敌立功。
也许这就是勋贵将门子弟,和普通百姓的区别吧。
他们打小学习战阵刀枪,渴望上战场立功,但普通的百姓,却更多的还是希望过安稳的日子。其实普通百姓上战场,立功机会较小,比较普通百姓做炮灰的可能性更大,不像将门子弟,他们是以军官身份上战场,而且有装备有战马甚至还有家丁部曲随从,真立了功也不会有人敢贪冒。
普通的庄户人家,连件铁甲都置办不起,马都备不齐,上了战场,两条腿得跑赢人家四条腿,穿着布衣面对人家的强弓硬弩,钢枪铁矛,实在是太凶险了啊。
想着这些事情,李逍也沉沉睡去,等他醒来时,已经到了午后,程薛二人已经走了。
长安。
李绩在府中设宴,请程咬金和薛万彻两人喝酒,为他们说和。
程咬金如约而来,还带来了一瓶酒。
“姓薛的,今天我给英国公一个面子,你只要喝了这三杯酒,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钩销。”
薛万彻看着面前的三杯酒,杯中酒水清澈见底,而且散发着很好闻的香气,这酒他没喝过,但看着也是好酒。
“我也是看在英国公面子。”
薛万彻说完,哼了一声,端起一杯酒,仰头就喝了下去。
酒入喉,薛万彻面色大变,“这酒····有毒,程老匹夫,你敢~”
说完,薛万彻站立不稳,摇晃几下,就倒了下去,直接趴倒了桌底。
程咬金见状,不慌不忙,反而放声哈哈大笑。
这景象,倒把今天做东的李绩给吓坏了,薛万彻堂堂朝中上将军,若是在他宴会上被程咬金一杯毒酒给毒死了,他也脱不了干系啊。
“老程,你这是干什么?”
“老伙计,你急什么,没什么大不了的,这酒没毒,也没有人要害薛万彻,他不过是酒量太差而已。”说着,程咬金直接从桌上剩下的两杯酒里端起一杯,也一饮而尽。
李绩制止不及,可程咬金喝完后,只是脸变红了而已。
“痛快,过瘾。”程咬金不但没事,反而大喊痛快。
李绩见了,又去查看薛万彻,发现薛万彻鼻息还在,甚至还在桌下发出了呼呼的酣睡声。
“他娘的。”这下连好脾气的他也忍不住骂了声娘,这叫什么事啊。
“姓薛的一杯酒都喝不下,连吹什么牛,就这点本事,有何资格统兵上阵,以后就呆在家带孩子吧。”说完,程咬金把剩下的半瓶酒送给李绩,自己大摇大摆的走了。
“老程,你这是什么酒?”李绩在后面喊。
“烧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