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都学会了,可依然未必能顶级。
编程看似是个单纯的苦力活,可想成为最顶尖的那一小撮,光靠努力根本不可能。
那需要的是天赋,是人无我有的才华。
只有专注与才华并重,才能拥有让人惊叹的无限灵感和创造力,否则永远也站不到金字塔的最顶端。
沈崇的学习能力是强,但他的强却是在於综合能力,方方面面都强。
但当他触摸到某些领域的临界点之后,极强的学习能力能带来的快速进步就得戛然而止。
对不起,下一个台阶是天才的专属领域。
凡人要想入内,请拿出比天才更多百倍的努力。
沈崇前世对此感受良深,今生虽然幸运的又得到了超强记忆,但他很清楚,属於天才的世界根本不是单靠记忆力就可以企及的,那需要的更多的是灵感和创意。
所以他上辈子才只是个技术宅,民间大手子,而不是小马哥、扎克伯格、乔布斯这些综合天才,也不是陆靖、陈天奇、詹姆斯·高斯林、理查德·斯托曼这些业界天神。
这辈子他可以考虑试试,找个领域真正的往死里钻研一下,现在学东西这么快,总能找到自己最有天赋的领域,然后一骑绝尘。
但那需要时间,也需要尝试,沈崇觉得还是先想法子赚点快钱,有点资本了再去搞探索,会比现在这样只有一台零号机效率高得多。
其实这时候,如果给沈崇一个现成的团队,甭管是开发什么东西的团队都行。
他觉得以自己当前的能力和思维,一定不会让这团队混得很差。
带领团队需要的正是他这种人,上辈子他没什么追求,所以满足於自我,没去做。
他存够钱了也没动那心思,懒得出门。
这辈子他想做了,但全副身家共计三千。
还团队呢,再买台僚机电脑都不够!
混蛋,为毛我是魂穿,至少让我把上辈子的银行卡带过来啊!
算了, 看在八块腹肌的份上,我勉强忍了。
卧槽我的腹肌缩水了!
我前几天发过什么誓来着?
悲痛欲绝的沈崇决定委屈自己,出卖良心出卖人格,走上他以前曾少量看过的网络小说中,许多平行世界穿越者们常用的套路。
唉,曾经的我年少轻狂,嘲笑别人穿过去之后死不要脸,文抄公当得美美的。
他们恬不知耻的欺世盗名。
简直无耻至极!
而我,也要向他们学习。
又是三小时过去,沈崇的X抄公梦想死到一半。
中途,他带着沉重的心情穿插扫荡脚本最终筛选出来的三百余个帖子,然后一无所获。
这些倒霉催的灌水帖就没一个靠谱的,讲的全是废话,毫无意义的破事。
只有两个事勉强提到香味,但一个发生在奶牛场,是奶牛的奶香;另一个则发生在蜀都某家老妈兔头店里,是老妈兔头的香味。
扫荡水贴区无果,沈崇今天唯一捞到的好处是又多了20个累积功勳值,距离下士更进一步。
随后,他又投入到当文抄公或者某抄公的梦想中去,继续被残酷现实一下又一下狠狠重锤。
直到天光大亮,肚子咕咕直叫,一宿未睡的他带着死透了的心情出门吃过饭,打车前往斩妖准备接受灵源天赋检测。
他的X抄公梦想死得彻彻底底的,都不带抖腿。
路上他还在伤心不已。
这是为什么?
我的平行世界打开方式错误了?
我和别人的画风完全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