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除安陆尉(1 / 2)

秦吏 七月新番 2560 字 13天前

南郡之所以称之为“南”,是因为於秦国关中而言是比较靠南的,这里的夏天总是显得格外漫长。六月初,随着梅雨消散,热浪重新袭来,持续攀升的高温中,古老的云梦泽似乎都要沸滚蒸腾了……

就在这个谁都想躲在家里不出门的炎热天气里,刚好轮到黑夫休沐,他便躲在家里哪儿都不想去,但御者桑木却有些坐不住。

“主,今日要在市上处死郧满、利平,你不去看看?”

黑夫正拿着笔坐在一面空空如也的简牍前思索,闻言便道:“从我缉捕这二人起,他们的下场便注定了,有何好看的?”

随即挥了挥手:“你自己去罢,我今日不出行。”

桑木应了一声便出门了,这件事他是从始至终都在参与的,还作为信使帮黑夫给利咸送了口信,所以今日很想去看看,黑夫他们谋划了大半年的“成果”。

此时距离安陆左尉郧满、溳水乡三老利平被黑夫当场“双规”已过去了半个月。因为黑夫让利咸设计将郧满、利平二人一同诓来,当场缉拿,排除了两家武力拘捕的可能,郧氏的宾客僮仆闻询后四散而逃,利氏则老老实实地不敢造次。

黑夫留下部分郡兵协助安陆县缉捕那些逃走的郧氏子弟、宾客,他自己则马不停蹄地押送二人抵达江陵,把人交到贼曹和狱曹,便完成了使命。

黑夫不在期间,斗然这个硬朗汉子扛不住水刑折磨,将能招的都招了。

而从利氏家里查抄出来的信牍看,都是寻常的人情问候。这年头有一句俗话,叫“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意思是作为家臣,侍奉三代人,就要将其视为自己的君侯,不得背叛,四代人,则视为主人,生杀予夺都在其一句话。

利氏侍奉了若敖氏十多代人,深厚的情分不是一道国界能分开的。

然而,这是律法凌驾人情之上的秦国,偷了一片桑叶也要论盗窃罪,拾金而昧同样违法。利氏的行为,就像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身在大陆,却和台湾书信不断,很容易被扣上个间谍罪的帽子。

郡府有不少酷吏,最擅长纠察细节,那些对两家情谊的追述,可以被认为是怀念楚国,对秦国官府不满。

那些看似寻常的寒暄,可以被认为是泄露安陆近况,尤其透露黑夫破获的若敖氏盗墓案细节,更几乎让黑夫和李由深陷险境……

黑夫记得,查实此事后,李郡尉十分生气:”倘若这老朽再多说些,说不定本尉和黑夫才是斗然的阶下囚了!“

很快,利平的”通诸侯罪”坐实,被判了弃市,因为他的儿子及利咸举报有功,此罪及身而止,不必牵连家人族人。当得知这一判决时,老迈利平放声大笑,说自己死得其所,让黑夫不由对他心生同情……

郧满的案情则有些不同,谨慎的郧满早就销毁了一切信牍,根据斗然的供词,两家虽然有往来,但都是商业层面上的,利用各自的权力,在两国和平时期互通有无……

郧氏将自己家多余的粮食、皮革送到鄂地,换取楚国较多的金、锡、漆器!一切交易都在云梦大泽中暗暗进行,正因如此,郧氏才富称安陆,有”郧半县“之称!

郧满的罪行,已不是简单的”通诸侯“了,而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走私活动,好在,无所不包的秦律亦有对应的条款。

负责审理此案的喜先是惭愧地向郡守、郡丞请罪,说自己在安陆多年,却不知郧氏在偷偷做这种事情,是他的失职,而后便手持律令,严肃地说道:

“商君有言,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金一两入於境内,则粟十二石输於境外!若在境内积聚黄金、珠宝,而以粮食易之,则粮仓空虚,国弱!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稻粟粮食,皆为敌有!”

“郧满通诸侯,此罪一也,身为县尉,却知法犯法,私与外国贸易,此罪二也,律令禁止粮食出境,此罪三也!”

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喜愤怒地当庭斥道:“郡守曾作《为吏之道》,言吏有五失,一曰贱士而贵货贝,二曰不安其朝,三曰居官善取,四曰受令不尊,五曰安家室忘官府。五者有一,则为劣吏,五者有三,削官去职,如今郧满五者有其五,真是大恶非上,身及於死。”

“以上诸罪一并查咎,当腰斩!”

这时候,郧满再狡辩也来不及了,他和利平一起,被判了今天处斩。

宿怨得报,黑夫本该高兴,可不知为何,事后却有些意兴阑珊,连老冤家的死状也不想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