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觉得自己数年之间,从人人唾弃的游侠,混入体制,当上亭长,成了一方人物,十里八乡的人都要敬自己三分,已十分不错。
岂料,黑夫比他爬得更快,当年要亲冒矢石的小吏,是怎么在七八年,当上朝廷大员,封疆大吏的?
“他那模样,就算卖屁股,也没人要啊……”刘季粗俗地想。
人比人,气死人啊!当日城头,刘季甚至有机会杀死黑夫,但如今,却是云泥之别,竟要靠剃须来保全自己不被认出,丢了脑袋……
他不甘心!
刘季心里酸溜溜的,但又安慰自己道:”吾弟刘交和我说过一句话,尺蠖这种小虫子身体弯曲起来,目的是为了伸长;龙蛇这样的巨物,身体是要蛰伏起来的,为的是可以继续生存。”
“大丈夫,能屈能伸!“
刘季虽卑贱,虽然年近四旬却一事无成,内心深处,却亦是自视龙蛇的!
这时候,卢绾还在和沛县众人议论,说尉将军以黔之身,一路立功得爵,跻身卿位,又为皇帝开拓塞外,未来说不定还能做大将军、丞相,能入祭靖边祠。
他们都觉得,尉将军是大丈夫,乃我辈中人效仿的对象……
“这不算真正的大丈夫。”
刘季本来对着墙壁假寐,听闻此言,忍不住插了一句嘴。
“那季兄觉得,怎样的是大丈夫?”卢绾等人奇道。
刘季却又不说话了,继续闭上眼,假装鼾声如雷。
“睡着了?方才是梦话吧?”沛县徭夫们没有在意。
黑暗中,所有人都入睡后,刘季却又睁开了眼,透亮分明。
“是啊,是梦话……”
他习惯性地想要捋自己的浓须,摸到的却是扎手的短鬃。
那一日的经历,真像是做梦一般,先是被黑夫瞅了他几眼惊吓到的噩梦,但随即,却是见证奇迹的美梦……
且不说皇帝前导卫队的威风赫赫,必千乘万骑而行,当黑夫等人前驱,秦始皇的金根车真正驶过时,随着无数声山呼,十里范围,沿途的十多万民众、徭夫、兵卒像是被风吹过的麦田,齐齐伏倒!
刘季也是其中一根麦秆。
他偷眼瞧见,皇帝乘舆法驾,由六匹纯白色的马拉着的庞大马车,车舆严丝合缝,无法看到秦始皇的身形。
但即便如此,刘季依然看到了许多。
他看到了,法驾乘舆,黄屋左纛的荣耀。
秦始皇,是这片土地上独一无二的皇帝,整个过程中,虽无一言,不露一面,却能够让千人万人为其欢呼,为其疯狂,为其稽,又敬又畏。
哪怕是三位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说白了,也不过是在前开道的先驱,而那些文武百官,亦是围绕在皇帝周围的星辰。
刘季的眼睛,几欲被这耀眼的太阳刺瞎,连先前的惊惧也忘得一干二净……
天下权柄,就集中在车舆内,皇帝的手心。
他动一动口,便有无数人为之效死,横扫,无人能挡!
刘季过去觉得厉害得不行的县侠,在秦军锋刃面前支离破碎,被皇帝的律令约束得规规矩矩。
刘季过去三十多年生活的楚国,在皇帝一声令下后,被摧枯拉朽。
皇帝目光投向远方,黑夫这些将领,就要夙兴夜寐,奔赴流沙之地。
皇帝招一招手,刘季等十数万民夫,便千里迢迢地来到咸阳,去往塞北。
似乎整个天下, 都是围着他一个人转的。
没错,他和黑夫是云泥之别,但黑夫与秦始皇帝一比较,又何尝不是萤火之光,与太阳争辉呢?
年轻时,刘季崇拜义薄云天的魏公子无忌。
而现在,刘季现,自己又有了新的崇拜对象!
那就是秦始皇帝!
皇帝之外,包括黑夫,包括刘季自己,皆为蝼蚁!有什么高低之分?
“真正的大丈夫,当如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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