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一上岸,就听说南方屠睢战死,南征受阻的消息。又听闻黑夫被秦始皇召见,一时间满肚子疑问,但还是忍住了,他这次来,是肩负使命的。
“平来此除了将胶东上计送来外,还奉夫人之托,给主君捎来一封信。”
陈平双手捧着一封信交给黑夫,时代真的在进步啊,十年前,黑夫替手下们写家书,还得用木板,可现如今,纸张已经在中原流传开来,外壳是粗糙的黄麻纸,内里则是细腻的藤纸,与后世书信无异了。
这是在前一封信后两天写的,字迹从叶腾病危的慌乱,再度变为工整,黑夫不由佩服妻子,自己不在身边,知此噩耗,亏得她能稳住。
叶子衿在信中恳求黑夫,让她带着孩子们回一趟南阳,因为病重的叶腾已经决定,辞去廷尉之职,回老家南阳郡养病,叶子衿现在出发的话,或许还能赶上见他一面……
这年头女子虽然更为自由,但带娃出远门回娘家,也是要丈夫同意的。
看完之后,黑夫对陈平叹息道:“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我那妇翁终究是韩人,发现自己时日不多的时候,还是想葬在祖坟。也好,我暂时脱不了身,让共敖护送她们母子三人,即刻去南阳吧……”
黑夫一笑:“说不定过几日,我也要去与之汇合!”
陈平一听不对劲,询问之下,黑夫便将秦始皇有意任他为南征主将,半年平越,自己说办不到的事说了。
“主君推辞得好,这种烂摊子极难收拾,绝非一年半载能打完。且岭南辽远,纵能大胜,到那时皇帝一声令下,说不定就要主君久镇百越之地,轻易回不了中原,必辞之!”
陈平十分激动,他料想,秦始皇帝,恐怕没几年寿命了,当独夫陨殁之时,便是谋事的大好机会。而做大事,只能在北方!岭南蛮夷遍地,与中原相隔千山万水,朝中发生什么变故,消息传到去,都快半年了,那时就算有心,也无力北图,君不见吴王阖闾、夫差,越王勾践,虽号称五霸,但因为偏居南方,其霸业只是偏霸,根本无法影响中夏。
所以这趟浑水,绝对趟不得!
黑夫笑了笑,说了一句前言不搭后语,但陈平就能听得懂的话。
“南方也有我旧部,南郡子弟,他们那三千人镇守豫章十数年,如今最差的,也做到什长了,皆在南征大军之中,眼下不知是否保全。”
陈平却道:“南郡众人虽对主君忠心耿耿,但岭南地势极劣,远不如北地、胶东!”
在中原人眼里,岭南当然是穷山恶水,毫无价值。眼看胶东新政有了很大气色,士农工商兵都有改观,黑夫的亲信占据重要位置,这时候若离开,那便半途而废了啊!
再者,去了南方,陈平便没了用武之地”黑夫虽然是带着家乡子弟兵征战起家的,但那些战事,陈平皆不曾参与。他花了时间和心血,为黑夫经营的”狡兔之窟”,是胶东和北地!
他建议道:“主君定要想方设法,避开南征,最好能继续留在胶东,亦或是回北地为郡守!”
在陈平看来,北地虽然穷了点,但比胶东还好,地处关中,边地大军云集,且距离咸阳不过半月,一旦中枢有事,便能找个借口,携甲兵入都……
黑夫却哑然失笑。
“陈平啊,你觉得,这件事,由得我么?”
陈平默然,黑夫说的没错,身为秦吏,尤其是封疆大吏,去哪做官,从来不是由自己说了算的……
黑夫靠近他,低声道:“若在南疆,在前线,我敢对皇帝的使者说,‘将在外,
君命有所不受’!因为大军在我手中,孤悬域外,越人虎视眈眈,数十万兵民必须抱团在我旗下,方能活命,所以我能对朝廷说不!”“可在这。”
黑夫指了指外面,一队全副武装的郎卫军正巡逻而过:“我不过是一郡守,身边无兵无卒,就算有,也只认虎符不认人。面对陛下的乱命,我可以提条件,但若三番五次拒绝,皇帝怒极之下,轻则让我像王翦那样,回家养老,重,则将蹈武安君杜亭自刎覆辙!”
早上,秦始皇对黑夫斥道:“你以为自己是王翦,还是白起?”
当真以为,这只是皇帝一时气话?
陈平一阵心寒,是啊,予赐予夺,皆决於上,秦始皇帝如同太阳般高高在上,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陈平虽然有野心,也对秦政不满,但他明白,只要皇帝在一天,任何谋算,都没有意义。
所以这件事,他想再多也没用,只能等皇帝决断了。
到最后,陈平只能叹道:“这位陛下,真是越老越糊涂!他让公子扶苏到行伍中看看,但我以为,真正该下来看看的,是皇帝自己!”
黑夫给他倒了杯酒,说道:“我猜,不管陛下对我的奏疏是准或不准,我这胶东守,都做到头了,就算不为南征主将,也会被调回中央为官,好歹能路过南阳,只求能见妇翁最后一面。”
陈平能说什么,只好安慰道:“叶君寿当不止於此……”
黑夫却敬了他一盏酒,让他到身前来,语重心长地说道:
“陈平,你我的交情,从户牖乡开始,至今已有十三年了。这十多年情谊下来,别人以为吾等是主客,可实际上,我视你为朋友、知己!就算没了君臣名分,你依然是我黑夫最信任的人!“
“主君亦是平的伯乐、知己。”
难得的交心之言,让陈平有些动容,他听说过千里马的故事,千里马老了,驾着装盐的车爬太行山。它的蹄子僵直了,膝盖折断了,尾巴被浸湿,皮肤也溃烂了,口水洒到了地上,汗水满身流淌。被鞭打着爬到山路的中间,再也上不去了。
直到伯乐遇到了它,从车上跳下来,抱住它痛哭,并脱下自己的麻布衣服给它披上,这时候众人才知道,这老骥,它是千里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