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公主之鞋
周笙笙回到家里时,郑寻已经从酒吧回来了。
他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见开门声,头也不回地问了句:“回来了?”
“嗯,回来了。”周笙笙毫无形象地把小高跟拔下来,往地上随手一扔,走到沙发边上推了推郑寻,累到一头紮在靠枕上。
身侧一向聒噪的人没什么动静。
她觉得有些奇怪,抬头看了眼,这才发现郑寻手里拿着个木雕,一动不动坐在那儿看着,於是又坐起身来:“这什么东西?”
她伸手去拿,哪知道郑寻忽然把手缩了回去,顺手将木雕放进外衣口袋里:“没什么。酒吧里一个奇怪的女人送的。”
“没什么干嘛不让我看?”周笙笙凑过去一脸八卦,“诶,有人追你?”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那肯定是在追你了,要不然干嘛送你东西?还木雕呢,该不是亲手雕的吧?雕了个啥,给我看看!”
“看个**!”郑寻推开她,不让她伸手来口袋里掏木雕。
周笙笙的手在半空中一顿,似笑非笑:“哦,所以,她给你雕了个**?”
“…………神经病!”郑寻板着脸,拉了拉裤腰带,“老子又不是没有那玩意儿,要她雕来干什么?全世界最大最强最威风的镇裤之宝已经在这里了,木**算个屁!”
周笙笙被镇裤之宝震在原地,而他骂骂咧咧地走了,却在厕所里对着镜子失神半天。
事实上,有个奇怪的小姑娘连着好多天来酒吧喝果汁,起初他以为她是迷上了乐队里的哪个狂浪不羁摇滚男,还笑嘻嘻地凑过去问她:“看上哪个跟哥哥说,一百块把电话号码卖给你。”
那小姑娘没吭声,从包里掏出一百块乖乖放到他手心。
酒吧里总有些女人会喜欢摇滚青年的调调,但这是郑寻赚得最顺利的一次外快。他凑过来看着台上那群声嘶力竭的长发披头四,语气轻快地问:“想要谁的电话号码?”
一片嘈杂的乐声之中,那个毫不起眼的小姑娘伸出窍细的食指,方向直指他的胸口。
他一愣,片刻后,听见她小声说:“你的。”
那样喧哗的地方,灯红酒绿,光怪陆离,偏那个留着齐肩发的年轻女孩脂粉未施,格格不入地喝着果汁。可她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望着他,一派天真地要着他的号码。
他骂了句艹,把钱塞回她手心,凶巴巴地指着酒吧大门:“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读你的书,听爸妈的话,找学校里的男同学陪你过家家!”
然后他拎着她,毫不费力把她逮出了门。
却没想到隔天,第三天,第四天……那个小姑娘每天都来。平心而论,她长着平凡无奇的五官,疏眉淡眼,真没什么令人记忆深刻之处。
可她就是这样执着地望着他,一次一次把一百块送进他手心,小声说:“你的电话号码。”
他觉得生气,觉得无语,觉得麻烦死了,可每天把她逮出去的时候,其实也有点好奇。像他这样一事无成的混混,竟然也有了吸引小姑娘的魅力?!
尤其小姑娘被他拎到了门口,还会笑嘻嘻地望着他,眼睛里闪烁着愉快的光芒,拽着衣角说一句:“明天见!”
见见见,见你个鬼啊,每天跑来就为被拎出门赶走,这是得了什么病?
*-*
郑寻拿着漱口杯,对着镜子出神,直到身后忽然响起周笙笙的声音。
“谈场恋爱吧,郑寻。”
他倏地回过神来,从镜子里看着那个女人,凶巴巴地吼了一句:“放什么狗屁?”
门口的人弯着唇角望着他,慢慢地说了句:“颠沛流离那么多年,你也该安定下来了,总陪着我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
“你也有你的人生,漂泊终归不是好事,如果遇到喜欢的人,那就留下来吧。”那个女人温温柔柔地笑着,总也不正经无厘头的表情在这一刻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眼底一片透彻的亮光,“十五岁那年我帮了你,而你还了我八年。可是人生还有多少个八年?”
他觉得喉头发紧,仍然凶巴巴地说:“我要真走了,没人给你搞身份证,没人帮你善后,你以为你能好端端活着?”
“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呢?”那女人没心没肺地笑着,蹲下身去抱着那只他们一同捡来的金毛。她身躯瘦小,一蹲下就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不知道为什么,郑寻的心脏也跟着她一起,缩成了小小的一团。
片刻后,他听见她饱含笑意地说:“但我还不想走。这座城市很好,我还想多待一阵子,我喜欢那家咖啡店,喜欢这张脸,喜欢店长小金东东丸子,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