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出卖我的哥,真的很快乐(2 / 2)

歌迷 寒门 1921 字 4个月前

杨谦调琴没用很长时间,就六根琴弦,而且音都在杨谦自己的心里。

“好了?”

“这么快?”

戴羽妮和杨诗涵都很惊讶,但戴羽妮不知道要让杨谦弹什么歌,她让杨诗涵来选。

“我想一下啊……要不就弹《往事只能回味》,不,不,弹《又见炊烟》吧?”

杨诗涵还很纠结,她一开始随口说了一个歌名,但忽然想起这首歌的歌词有些特别,跟《第一次》一样,不太适合让戴姐姐听到,她就连忙改了口。

“好……”

杨谦答应了。

但戴羽妮却疑惑地问了起来:

“等一下,那个什么《往事》是什么歌来的?我之前好像没听过?”

《又见炊烟》她知道,上个星期跑去找杨谦,就是因为听他唱了这首歌,《再见》她也听过了,但什么“往事”,连这个名字,戴羽妮都是第一次听说。

“《往事只能回味》,一首之前我把涵涵唱吐了的歌,你要听吗?要听的话,涵涵把手机留下,出去逃避一下。”

杨谦笑呵呵地开起了玩笑。

“为什么唱吐了?”

戴羽妮越来越觉得这首歌有意思了。

“因为他那天,就唱这首歌,人形复读机一样,重复循环,重复循环,唱了十几二十遍,本来我还觉得挺好听的,后来听到耳朵都要生茧了!”

杨诗涵看见避不开这首歌了,只好避重就轻地跟戴姐姐控诉起来。

戴羽妮看着手机里微笑着的杨谦,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原来,他说的唱十遍、唱一百遍,不只是严格要求别人啊!

他对自己也是这样的严格,这样的追求完美!

所以,他才能写出这么好的歌,也才能唱得这么好听吧?

“都过去几个月了,你要跟戴姐姐唱这首歌你就唱吧,我再听一遍也没什么。”

杨诗涵无奈地跟老哥说道,她觉得自己尽力了。

“好,一首《往事只能回味》,希望你们能喜欢。 ”

杨谦很坦荡,他跟妹妹还有手机屏幕里的戴羽妮笑了笑,就开始弹了起来。

十几万一把的吉他跟几百块的吉他有什么区别?

以前杨谦不知道,但现在他可以告诉你,绝对是神器和不是神器的烧火棍的差别!

而且这差别还不仅仅是体现在音质上面的,杨谦按着现在这把吉他的琴弦,都觉得手感舒服太多了,之前那把算什么?

别说自己几百块钱的吉他了,就连向天歌的吉他,还有杜哥那把价值近万的吉他,跟现在这把比起来,都明显不是一个等级的——尤其是在杨谦这挑剔的耳朵听起来。

会不会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杨谦来不及想太多,也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再拿得起那几百块钱,他现在已经很享受在了弹奏一把顶级乐器的感受中。

“时光一逝永不回,

往事只能回味……”

弹这把吉他唱歌,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杨谦甚至觉得自己声音都变得放松起来,情绪也一下子就进去了。

有着更强烈感受的是戴羽妮,她听得忍不住脸上都流露出了享受的表情——虽然这时候杨谦没有看她。

又是一首这么好听的歌吗?

戴羽妮没有杨诗涵担心的那样把注意力都放在对歌词的琢磨上,她更喜欢杨谦的歌声,和他弹奏的旋律。

歌词当然也很美,但美不过眼前人啊!

他是怎么做到这么厉害的?

戴羽妮对眼前这个大男孩的好奇,忽然跟野草一般肆意狂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