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版权很重要,但维权很艰难(2 / 2)

歌迷 寒门 1752 字 4个月前

“因为你刚才问了秦哥,我们如果委托摩星帮我们制作专辑,歌曲的版权属於谁。我就忽然想起来,好像我唱你的歌,都还没给你版权费呢!”

戴羽妮其实是很重视版权的人,她之前乐队唱的歌,也是找人写的,花真金白银买了回来。

“跟秦哥问版权的事,是因为我有一种预感,未来歌曲,尤其是好的歌曲的版权,会很重要。”

杨谦跟戴羽妮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会那么说。

“不是一直都很重要吗?要不悦音和音乐云怎么会疯狂地抢那些音乐版权?就连摩星音乐,他们就是因为有很多歌曲的版权,所以才跟短视频音乐一起搞合作,不跟悦音和音乐云一起玩。”

戴羽妮倒是对这些有点了解。

“嗯,不过你说的那个是属於公司层面的,我觉得创作者的版权以后也会被重视起来。”

“比如说,如果我写的歌,我能把版权留在自己的手里,那么以后有什么商业表演、商业应用,都能获得一笔授权费用,可能不用太多,但积少成多也是非常可观的。”

“跟现在图片、艺术字体的版权维护很受重视是一样的道理!但如果创作者自己的版权白菜价卖给了大公司,比如像摩星音乐,版权的授权和交易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了,那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今年七月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新闻,咱们国家版权中心成立了一个版权交易平台,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一个信号。以后很多独立音乐人都可以在上面注册自己的音乐版权,然后通过这个平台进行确权、授权、交易,就不需要像以前那样,还得两个人坐下来谈那么麻烦了。”

杨谦一直没有忘记自己当初看到的这份新闻,作为记者,他有着充分的新闻敏锐度,也知道这个新闻能登上新闻联播,很有可能在未来它会有更多的政策支持。

“这么厉害?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平台?你注册了吗?”

戴羽妮惊叹起来。

“嗯,我所有的歌曲都在上面注册了版权,它是直接连接到国家版权局的,会有正式的版权文件发到我手上。”

杨谦点了点头。

“那挣钱了吗?”

戴羽妮眨巴眨巴着大眼睛,跟好奇宝宝一样,满眼期待。

“额,这倒没有。”

杨谦一脸尴尬。

主要还是政策保护还不够完善,像杨谦的那些歌曲,别人要是想要商用, 偷偷摸摸地用,不给钱杨谦也不知道。

像《再见》这首火过的歌,不知道被多少人翻唱过了,也没见有人给杨谦版权费。

甚至,还有电视台的综艺节目想用《再见》这首歌,但因为杨谦没什么背景,他们查了一下,就联系都不联系,直接用了,什么时候杨谦找上门了再说(注1)。

杨谦哪有那么多时间去管这些呢?

於是,很让人揪心、但也很现实的情况出现了。

杨谦即便是注册了版权,他也没有从中获得什么收益。反而是《把根留住》这首歌,因为老师欧阳承的关系,主办方很老实地给杨谦付了版权费,而且还只是授权费用。

这已经是相当慷慨、相当够意思了!

“不给版权费就翻唱和使用,那怎么行!哪能还等到明年,那不就让他们侵权更多,便宜了他们吗?”

戴羽妮一听杨谦受欺负了,马上义愤填膺,气得胸脯起伏。

“我让我爸的那个律师事务所帮忙,好像他们的律师平时也没什么事,让他们帮你发律师函要钱去,不经授权的翻唱通通下架!”

这个律师事务所是戴羽妮之前提到过的。

杨谦还以为戴羽妮的父亲做律师这一行的,可能比较厉害,做到了律所的合伙人这个级别。

“谦哥,放心,我就让他们给安排一下,不会耽误我备考的。”

戴羽妮还担心杨谦不理解,赶紧补充了一句。

(注1:这还真的是事实,就算是家大业大的湖南台,也经常搞这种先上车再补票,没被抓到就赚了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