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1 / 2)

窈窕珍馐 缘何故 7017 字 13天前

铭德此番在深城开业, 深城本地的同行确实都没有来。主要都碍于尚家的面子,听过那些夏家传出来的话以后, 谁都不会无聊到为了一家外地公司去得罪业内大佬。

叶白情却不知道这些, 她坐在桌边, 环顾店里的景致。铭德餐厅的选址不错, 在深城一处交通颇为便利的高楼。

宴会还没开始, 她低下头拿出发出震动的手机, 手机里是上次聊过天的海外同行菲比。

菲比问她“白, 你现在还在国内吗”

叶白情问“是的, 怎么了”

菲比“过段时间我可能会去你的国家一趟, 带个朋友。”

叶白情愣了愣,想起对方之前的倾诉“是那位得了厌食症的朋友吗”

过了很久菲比才回复她“她的情况很糟糕,我已经没有办法了,白,我很担心她。”

叶白情叹了口气, 放下手机,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情绪这个东西, 真是神奇,当初那样强烈的绝望,绝望到让她对生死都失去了畏惧, 现在她摆脱困境后再试图回忆, 竟连一点点当时的心情都想不起来了。

一旁的丈夫注意到她的动作, 问她“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吗”

孕吐的心理阴影虽然消散, 让她逐渐可以吃下一些东西, 但生理上的反应还是存在的,有的时候她仍旧会因食物反胃,但那都在正常的范畴。

叶白情摇摇头,将这件叫人担忧的事情压下,拿起桌上的菜单翻看起来。

菜单不是专门给她定制的,因此也不存在照顾孕妇口味什么的,她看着看着,便也开始担心起自己一会儿自己是否会不舒服了。

大喜的日子,自己来捧场,别场没捧好,反而给人家铭德惹麻烦。

正想着,有铭德的工作人员过来邀请“叶小姐是吗金总监叫我过来给您换个位置。”

叶白情愣了一下,跟丈夫起身,被带到一处窗边落座,周围的人不多,她和丈夫还疑惑呢,店员已经放下了一个黄铜质地的小壶“金总监说您可能会对气味比较敏感,这附近视野比较开阔,绿植也比较多,应该会让您舒适一点。金总监现在正在忙,突然想起来,就叫我出来给您重新安排一下位置。”

他走后,叶白情还有些呆滞,没想到金窈窕这么忙碌还能记起照顾自己的特殊体质。她丈夫一路都表现得挺理智,此时却也不免露出几分感动“这家店真是怪有人情味的。”

叶白情听到这话后笑了笑,可不是嘛,心里一下就宽敞许多,随即才嗅到那个铜壶里的香味“吊梨汤”

她打开盖子看了眼,果然是吊梨汤,雪白的梨块被炖成柔软的淡黄色,微酸的香气伴着热力扑面而来,嗅到这股香味的瞬间她口水就不由自主地泛滥了起来,立即倒出来喝了一口,随即瞪大眼睛“唔”

里头放的绝不仅仅是梨。稠厚的汁水甜得一点不腻,水果的清香率先涌进鼻腔,随后层层叠叠丰富的酸鲜,跟鲜梨搭配得完美无缺,她喝了几口,就忍不住探头仔细朝盖子里看,果然见汤汁里漂浮着几粒湿润的梅干。

叶白情看着梅子,忍不住笑了,真是家奇怪的餐厅,叫人来捧场都能捧得心里暖洋洋。

金窈窕捻了颗酸梅丢进嘴里,咂摸了下滋味后点头,今年新上的杨梅,她烘干以后拿蜂蜜腌起,里头还放了其他品种的梅干,腌好后湿润酸甜,十分开胃。

屋子里混杂着各式各样的香气,却盖不过她嘴里的这口清爽,屠师父掀开熏炉,勾出里头汁稠软糯的熏肉,一群小徒弟们立刻上前待命,宛若一只只排队等待剃毛的小绵羊。

熏肉切厚片,整齐又漂亮地码在四方盘的一角,另三边分别是醉蟹、 卤鹅掌和腌泡菜。泡菜是金黄色的,跟外头常见的任何一种都不同,表面敷有厚厚的酱汁,被腌得乖顺柔软,是金窈窕最近用坛子里泡菜水琢磨出的新玩意儿。

前菜碟陆续整齐出现,一只小徒弟问“可以了吗”

这伙被带来的徒弟虽然尚未出师,可学艺多年,近来又被安置在铭德食堂工作,早已经学会了怎么合理有序地安排忙碌的工作。金窈窕看得满意,他们越能扛事儿,就代表她需要操心的事情越少,扫了眼那堆整齐划一的盘子,她将手里的酸梅撂下道“可以。”

她洗了洗手,观察了一下还在沸腾的蟹黄锅,随即踱步到另一排烤箱,里头亮着光,照在数只表皮油亮的鹅上。

这道菜是她跟着父亲学的,后来自己改良过后,又赋予了它新的滋味。

其实父亲在除了家以外的地方很少做饭,别说店里,就连铭德本部公司很大的研发新菜的餐厅他都很少去。

金窈窕以前还觉得奇怪,问过父亲为什么,父亲那时候只笑了笑,说自己学的金家菜不多,在师门里表现的天赋也平平,没必要出来露手。

天赋。

手艺人的行当,最讲究的就是天赋。但不是每个大师都幸运地能遇到一个有天赋的好徒弟的。金爷爷的运气就不太好,家里的孩子暂且不说,就连最终被选中继承衣钵的亲传弟子屠师父,最大的优点也是老实勤奋,而并非有天赋。

金窈窕打开烤箱盖子,烤鹅的香气飘出来,引得周围许多小徒弟引颈观望,鼻翼翕动

金窈窕笑了笑,拿起一只筷子。

烤箱里的肥鹅只微微一碰,酥脆的表皮就应声而破。

店里,金父最后一群在深市结识的朋友也到了,招呼完客人,他始终不进后厨,一群师弟有些惊讶地问他“师兄,今天不是你来掌勺吗”

这是铭德在深市开业的第一家店,未来倘若有发展的话,还会晋升为铭德在深市最老的总店,这样具有重要意义的店,自然也该由最老资格的班底来掌勺,即便换成他们,也不会轻忽大意的。

金父在知根知底的师弟们面前没有必要撑面子,直截了当地就说“我没那个水平。”

师弟们都皱眉“师兄你不要妄自菲薄。”

“是啊,师兄您肯定比我厉害多了。”

“你那是懒。”金父瞪了说这话的六师弟一眼,朝自己的二师弟道“老二啊,师父是多亏收了个你,不然尚家交在小六他们几个不成器的手里,早没今天了。”

二师弟苦笑一声,他确实是尚家所有弟子里荣誉最多的那个,但得到大师兄这样的夸奖,还是有些心虚。

他能力再强,也达不到师父的高度,这些年为了为师门扬名,参加国内各种各样的美食活动,但影响依旧有限,多数人提起他,知道的无非是他本人的成就和尚家的公司,而并非师父的名字,和师父那些据说已经传承了无数辈的心血菜色。

但这份痛苦他只能藏在心里,无处诉说。

眼下,金父也不知道自己二师弟的忧愁,六师弟问他“那今天掌勺的是谁阿”

他一听就心情大好,无不骄傲地炫耀“你那天在家里见过的,窈窕。”

桌上的几个师弟一听就大惊,连还在自省的二师弟都回神,朝他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大师兄,你这也太乱来了,你不露手,也该找个家里信得过的徒弟,窈窕一个女孩子,你怎么放心让她掌这种大场面”

尚老爷子收下那么多徒弟,没有一个是女孩,他们如今独当一面,收的徒弟也全是男的,传承人这种位置,在他们概念里根本就没有女孩这个选择。

早年金父也是同样的认知,但时至今日,观念早被打的稀碎,此时被师弟这样问,还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个。我家窈窕能耐着呢,别说我,只怕你们在她跟前,都只有打下手的份儿。”

二师弟皱着眉头,心想难不成铭德真的沦落到连徒弟都没有的地步了一时间甚至在脑子里盘算开自己手下的几个徒弟哪个比较有天赋,可以送来给大师兄帮忙,但历数过后,却悲哀地发现自己还真的没什么好人选,那些徒弟甚至悟性连他都不如。

他还担心铭德呢,只怕师父留下的传承都距离湮灭不远了。

二师弟想着那些师父留下自己却未能发扬光大的菜色,只觉得自己跟师兄同病相怜,正叹息着,却听到餐厅里一阵骚动,远远有人开口“好香”

他抬头,才发现原来是上菜的人端着盘子从后厨出来了,一开始离得远,他也没闻到,等端菜的人走近了,他才嗅到那似有若无的香,盘子上桌,他才发现原来是前菜,一分为四的碟子,各司其职地盛着不同的材料深红湿润的肉片、金黄肥厚的泡菜、褐色的鹅掌,以及斩成小块的醉蟹。

除了肉片以外,其他全是凉菜,旁边有其他早一步上菜的桌子传来声音“嚯这是什么肉也太滑嫩了”

上菜的人解释道“这是我们金总监最新研究的做法,熏制的,还没来得及正式上临江那边的菜单,这是第一次拿出来待客。”

二师弟看了眼对方说的肉片,切得挺厚,酱汁深红,宛若糖色,占据餐盘一隅,安静地热气腾腾着。

六师弟动作快些,夹来一块,肉片入口就瞪大了眼睛“是排骨”

排骨

二师弟有些意外,跟着吃了一片,果然是排骨肉,肥厚的肉片酱得很到位,他以为应该是跟叉烧相似的甜口,谁知吃进嘴里,却是咸味更多,些微熏烤的香气渗透进咸中带甜的酱汁里,肉在熏烤前应该事先酱煮过,质地却一点也不松散,只叫人觉得水润,留下的筋膜又很肥糯,带着些微的热气,做冷盘一点也不腻味,反叫人吃出点开胃的感觉。

他这些年吃过无数的好东西,但尝到这一口,仍瞬间感受到了菜里的功夫。

金父在一旁介绍“可不,肋排酱完以后抽走骨头才挂进炉子里熏的,至于具体怎么做,我倒是不清楚,还是得问窈窕,这些菜都是她琢磨的。”

二师弟听得愣住“这是窈窕琢磨的”

金父“可不”

这一桌因为是业内人,面对美食,尚且算冷静,店里的其他客人吃到冷盘却全都来劲儿了。

尤其中年人一行人,原本只为了卖个善缘来捧场而已,他们哪里想到还能有这样的意外之喜。

柔软鲜浓的熏排骨、咸鲜多汁的酱鹅翅,两个肉菜一个软糯,一个肥厚,熏排骨带着微甜,鹅掌肥极了,卤成入口即化的质地,滋味却很咸鲜。两道菜浓墨重彩,吃完之后,换成酸爽的泡菜,泡菜外裹的不知是什么汁水,滋味浓郁地渗进菜里,却一点也不影响菜本身的爽脆,嚼一嚼,汁水四溢,将肉菜的油味驱得一干二净。

醉蟹也醉得相当出彩,胶稠的蟹肉带着些微酒香,轻轻一吮就从蟹壳里脱出,满嘴鲜味儿。

叶白情连吃了三筷子泡菜,吃得胃口大开,本来以为自己今天吃不了什么东西的,但尝过泡菜以后,竟突生饥饿之感,尝了一片排骨肉后,又夹来一筷鹅掌啃得津津有味。

要不是丈夫在旁边盯着,她连醉蟹都想尝一尝。

好在前菜过后,宴席正式打响,没多久便有人端着后续的热菜踏了出来。

金父本来还想招呼客人,以保证宴会不至于冷场,结果好嘛,根本不需要他卖力气,来宾们自己就热闹起来了。

菜吃得开心,大伙儿连酒都不想喝,来捧场的中年人碰上他的招呼,一边够着手夹距离自己不远的薄切腌猪腿,一边嚼着嘴里还没咽下的鳜鱼肉“金总,什么时候上米饭啊”

他特地挑了片肥一点的腌猪腿,蒸得晶莹剔透,餐盘前挨得近的那位明显也看中了这片,结果手没他快,此时眼珠子顺着他的筷子一路滑过来。

中年人“哈哈”

能被他透露消息拉来这里混脸熟的基本上都是有交情的朋友,犯不着讲究那么多,他顶着这位朋友的眼睛把那块大半都是透明色的腌肉塞进嘴里,随即被口中的咸香再次征服了。

他老家在乡下,其实偶尔自家也会腌东西,但从没听说能腌出这个味道的,轮口味之醇厚,比起陈年火腿半点不差,口感却还湿润柔软。

好吃

就是有点咸,吃了就想下饭。

金父看他吃的满意,自己也高兴,叫来店里的人给宾客们上饭,又问“开点酒”

店里为这场宴席准备了不少好酒,应酬嘛,少不了是要喝酒的。

中年人却摆摆手,桌上的客人们也道“不急不急,先吃饭,先吃饭。”

那么好的菜,趁热吃才是正理,待会喝一肚子酒,该吃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