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却过着最贫困的生活。
这是林坤对于harlem区的形容。
据他介绍,这里的居民,只有40%左右的人有着正经的工作,而40%以上的人没有公开收入,因此,相当一部分黑人、拉美裔小伙姑娘只能浪迹于街头。
因此,harlem区被称之为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在这个年代,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评价。
一进入harlem区,吴小正和马丽就感受到了这里的不一样。
在原本就不算宽的街道上,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这是harlem区最流行的说唱音乐。
可问题是,每隔三五米就有一个音源传来,就显得非常嘈杂。
而在街道的两边,三三两两的黑人小伙,还有拉美后裔聚集在一起,很慵懒地在闲聊着。
吴小正他们坐的这台林肯车似乎有点抢眼,时不时有人扭头看过来,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们。
“在这里,50%是波多黎各人,40%是黑人,还有10%是亚裔之类的,基本上很少有白人出现在这里。请记住,一会下车后,不管街上这些人怎么对待你们,都不要搭理他们,也不要回头。”
林坤又强调起了注意事项。
事实上,就在车缓缓经过时,因为车窗开着,坐在后座的马丽已经引起了一些黑人小伙的好奇,时不时有口哨声、尖叫声传来。
这不是一种友好的行为。
在前世,吴小正曾听说,从七十年代起,harlem区一直就是整个纽约最乱的地方,一直到九十年代末,美国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改善措施后,这里的治安才有所改善。
据说,这里是抢劫、dupin、凶杀案的高发地。
现在他已开始感受这种氛围。
他不禁在想,马丽的那个同学,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敢在这种环境居住?
他忍不住问马丽:“要是你来这边留学,你敢住这种地方吗?”
马丽扭头看了看街道两边那些并不友善的目光,坚决地摇了摇头。
马丽现在有些害怕。
别说是在这种地方,就算是在长市街头,当初她面对大米小米兄弟那种街头小混混时,她都有强烈的恐惧心理。
这让她怎么敢来这种地方住?
好在有吴小正陪着,否则她来都不敢来这种地方。
“我开始有点佩服张文丽了,不知道她怎么敢住这种地方。”
张文丽就是马丽的那位同学,据说她俩上大学时就是好闺蜜。
“师叔,你们稍等,我找人问问路。”
看来,就算是对harlem区比较熟悉的林坤,也对马丽所提供的那个地址有些不熟悉。
他把车靠街边停了下来,向一家酒吧门外站着的一个黑人小伙招了招手:“嗨,兄弟,过来一下。”
“fuck,黄皮肤的小子,你开了台好车,有什么事?”
那黑人小伙走了过来,冲着林坤问了起来。
从他的语气,吴小正听不出友善,也听不出明显的恶意。
不过,电影里那种最常见的粗俗之语,却最先进了他的耳朵。
也许住这一带的人,都很流行用这种粗鄙的方式来跟人打交道。
林坤没有理会黑人小伙的无礼,而是直接把纸条递到了他面前:“知道这个地方吗?”
黑人小伙瞄了纸条一眼。
“整个harlem区就没有我凯撒不知道的地方,不过要想我帮你,你得给我十美元,否则,你们就从我眼前消失!”
早就听说了这个年代的黑人对亚裔并不友好,但吴小正还是没想到,这个叫凯撒的黑人小伙,言辞竟然如此无礼和粗鄙。
这跟他印象中的黑人很是有点不一样。
而且让他更不舒服的是,凯撒在跟林坤说话时,眼睛却肆无忌惮地扫向了坐在后座的马丽。
“答应他,让他在前面带路。”吴小正强忍住心中的不快。
“成交。”
林坤听从了吴小正的吩咐,答应了凯撒的条件。
凯撒咧嘴一笑,想绕道另一边上副驾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