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结果还是要打吗?真是麻烦呢(2 / 2)

“虽然有些细微的地方不太一样,但这个笨女人的确以前跟你交手过起码一百次以上。而且还是在一段不太长的时间里连续进行的。”

虽然不清楚马克邦嘴里的‘不太长’到底是指多长时间,几天?几个月?还是一年左右?但即便是最乐观的一年以上,

在那样的时间里交手上百次,也就是说每隔三四天就要被她拉着打上一架,这让现在早就在岛上生活习惯了懒散的莱维想想都头皮发麻。  那种日子是人过的吗?

现在莱维绝对相信自己曾经输过给杜芭莉这件事了。那么频繁找自己打架,要不想一个办法让她放过自己,那到底生活还能有什么乐趣啊?

“你想说她是因为习惯成自然,没料到我有那样的能力,所以才这么轻松就被我偷袭成功吧。”

莱维点点头。他倒不会觉得别人这么说就有损自己胜利的荣誉什么的。他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战斗追求胜利的人,每每要动手,那都是不得已而为之。 要是什么事儿都能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靠言语来解决,那么莱维尽管也说不上多擅长言辞,他也照样举双手赞成这种安全又和平,最主要还没那么累的方式。

对莱维而言,只要能把麻烦解决,那么解决的方法自然是越简单约好,越省力省事省时就越好。什么必须堂堂正正之类的座右铭或人生准则,很抱歉莱维这方面的确完全没有能给自己教过的学生们做榜样的资格。杜芭莉晕过去之前一直嚷嚷骂着莱维卑鄙偷袭,要是卑鄙点鬼鬼祟祟一点就能把事情都解决,那莱维是一点儿都不介意当个卑鄙无耻下流变态的家伙。

反正以前不就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杀手么?杀手这种职业,严格上来说本就是收集情报资料,设计行动策略,再暗中将目标干掉的一种工作。像伊芙那种每次都光明正大接近目标,先确认委托人所给的有关目标的情报是否正确,若确定的确是个该死之人,就会不论场合不管时间的立刻出手——这些根本不是一个合格杀手该有的行为该使用的手段好不好。别看伊芙在同行里名头最响,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当时整个宇宙都能排到第一的杀手之王。可实际上那不过是因为伊芙的行事方式比起其他同行来,格外的显眼,格外的引人注目。并且几乎每次接受的委托目标都是些在某一方面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甚至公众人物。这才让她小小年纪出道没几年就迅速积累起了那么广泛的认知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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