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杨和蔻蔻坚持走完了最后一天的全程,他们走到了西班牙的最西端、位於菲尼斯特雷角上的整个朝圣之路上最后一个十字架前,也看到了伸向大西洋的那块岩石上象征徒步朝圣者的铜靴雕像。
在遭遇如此险恶之后,仍然倔强地走到终点,二人的心理素质的确足够强大。
实际上,蔻蔻被吓坏了,卓杨将她搂进怀里时,蔻蔻的全身都在发抖。她虽然是无敌的超级神射手,但此前只是朝着环靶放箭,顶多打猎过几次野兔,对着活生生的人开弓是第一次。卓杨遇上危难时,蔻蔻没有时间去顾虑,只是凭借爱的本能和常年练习的行为惯性去做了。
危险过去,敌人的惨状和横流恶臭的血是如此触目惊心,这让她如何不恐惧。
蔻蔻感到害怕,卓杨何尝不也是。这番恶斗,是他生平头一次与人性命相搏,这不是打架,是生与死的较量。他们不是搏击对手,是你死我活的敌人。
蔻蔻的发抖让卓杨保持了勇气,男人总是会天生散发出保护欲望。在勇气的护卫之下,卓杨恢复了理智,他果断重新背上行囊拉着蔻蔻离开了密林,朝着山外急速走去。如此险地,并不知道敌人有没有后援,也无法知道敌人还有什么武器。
一直走出去很远,山林被完全抛在了身后,前边就是人影晃动的小镇了,卓杨才换下了被匕首豁开大口子的裤子。从外面能看见裆,海风习习,他的那里很凉。
爱是人世间最大的勇气!蔻蔻不再发抖,冷静下来后二人不约而同决定把路程走完,而且还决定暂时不报警,因为以他们的身份,涉及到法律和警方最好要有律师在场。而且他俩毕竟还很年轻,没有经历过这等惊惧的事情,有些担心失措不愿马上再去面对也很正常。
二人来到最后一座十字架前,天色已近黄昏。根据传统,朝圣者会把一块在朝圣之路上带来的石头扔在十字架的基座上,石块象征着罪恶,石块越大,罪恶越大,而把石块扔在这天涯海角,也就意味着摆脱了罪恶。
卓杨和蔻蔻没有带来石块,因为他们没有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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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白天虽长,搭乘计程车返回到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时,天也已经全黑了。90公里的路程去时用了四天,回来却只需两个小时。卓杨和蔻蔻住进NH集团酒店的豪华客房后,也许因为终於完成旅途的松懈,更可能是因为遭遇险恶带来的精神刺激,这一晚他们很疯狂,似乎无休无止。
当终於耗尽能量相拥在一起昏昏睡去,不多时卓杨却又猛然惊醒,他发觉了事情的不对劲,白天的恶斗在脑海里重现,他一点一点回忆着细节。
三个人绝对不是拦路抢劫的歹徒!
首先三人都有很好的身手,一对一没有一个弱於自己。现代社会若是有这等身手,去干点什么不好?做什么不比当剪径抢劫的匪徒合算?
其次,以前听派出所所长卢叔叔说过,真正打劫的歹徒根本不会像电视电影里演的那样,喊一声‘打劫啦’,那样会很土鳖。他们大多数会一声不吭,上来就刀架脖子,即便说话也会直截了当,‘钱拿出来!’‘包给我!’。虽然中外劫匪在抢劫文化和习惯上可能会有差异,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先当个理由再说。
最重要的是三个人的攻击重点!
黑暗中卓杨反覆琢磨当时的细节,他发现敌人很可能一开始并没有置自己於死地的想法,他们匕首的攻击目标基本都是朝向自己的手臂和腿部,而不是胸腹咽喉这些能要命的地方。
腿是用来踢足球的,手用来弹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