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三争夺神格的造神游戏(2 / 2)

但即便如此,好莱坞黄金时代,也没有永远延续下去。

二战结束的第一年,好莱坞黄金时代迎来了它的最高峰,美国年度观影人次达到最高点。

可惜,没过多久,好莱坞制片体系就迎来了衰落期。

随着电视的出现,黄金时代走向虚无,五十年代最负盛名的奥黛丽-赫本、伊丽莎白-泰勒、玛丽莲-梦露,便是这场衰落的见证者。

其中,玛丽莲-梦露便是这场衰落的代表人物。

玛丽莲-梦露是好莱坞最后一位现象级明星,是丽塔-海华丝和爱娃-加特纳之后,美国性感女郎的代表,二战之后,美国战后第一次经济危机时期,她便以性感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当印有她Nude photos的金色梦幻小姐月历进入男性视野时,她便火了。

福克斯与她签了七年合约,在他们包装下,性感的梦露,走进千家万户,从此名声大噪。

但――她一直渴望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

她不想饰演那种带有幼稚个性并且对着镜头搔首弄姿的花瓶形性感角色。

可问题是,她一直都明白,制片公司要的是一名金发女郎,观众们要的是一位性感美女。

对於制片公司来说,她就是一台印钞机;对於观众而言,她就是梦中情人。

人们搜集她的照片,购买她的海报,但却不怎么观看她的电影。

她的颜让美国人为之倾倒,但与此同时,无论她如何努力,外界总是风言风语。

他们想要的是海报上的梦露,而不是银幕上的嘉宝。

好莱坞着名导演比利-怀尔德曾经说过:所有的制片公司都以为,这种金发美女是流水线上的量产产品,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制造出更多的玛丽莲-梦露。

可谁都没有想到,随着梦露的去世,好莱坞黄金时代竟然就此结束了。

多年以后,拥有二十世纪伟大记者之称,两度夺得普利策奖的诺曼-梅勒非常遗憾的说道:梦露是‘美国梦’,是漫漫长夜中最后的迷。

《美国流行文化指南》中说:“梦露是美国流行文化的标志。从来没有哪个明星曾继法国如此广泛的情感――从情欲到怜悯,从羡慕到悔恨。”

没错,在梦露活着的时候,没人瞧见她的进步,没人认可她的努力。

但在她去世之后,那些为之倾倒的美国人醒了。

他们发现自己亲手扼杀了美梦,他们发现自己亲手敲碎了幻想。

没人知道,如果当年认可梦露,鼓励她前行,现在的她,会是什么模样。

但他们明白,留存在心中的美好,永远都无法替代。

正因如此,每每有和梦露相关的传记电影出现时,总会遭到人们的恶语相向。

因为对於那些美国人来说,对於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头来说,对於那些经历过这一切的家伙来说,无论是谁扮演梦露,都是在破坏自己已经遗失的美好。

他们守护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自己曾经的幻想。

正是因为她的生命在最好的年纪戛然而止,所以美国民众的反应,才会如此强烈。

她是时代的产物,具有不可替代性。

正如莎士比亚所言:“一千个观众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甭管江火找谁来拍,肯定都会有人不满意。

如果是江火亲自挑选的本子,斯嘉丽肯定会认真考虑一下,问清缘由;而在得知,这个本子是江月挑选的后,她就更要搞清楚了!

因为她明白,这个角色到底有多么的难演。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她在自信,玛丽莲-梦露这个角色,她也觉得自己有大概率演砸。

理由很简单,这个人物早已经被美国民众抬上神坛,而神,是不容亵渎的!

但――

如果走运演好了。

那就不是能否冲击奥斯卡的问题了……

而是帮助那些家伙圆梦的问题了!

是重启时代的问题了!!!

自从梦露去世后, 女神这个称呼,就没有在出现过了。

当今好莱坞最伟大的女演员梅丽尔-斯特里普从未被称为女神――

主张公益与和平的安吉丽娜-朱莉也无法被称为女神――

史无前例的公开宣称自己为女权主义的碧昂斯、‘同志偶像’Lady Gaga,更无法被称为女神――

因为在这些人的心里,女神已逝。

扮演梦露,其实是一个造神游戏。

和江火亲身经历的造神游戏不同,梦露这块神格,可以帮助得到它的人――

一步登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