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九节 至暗时期(1)(2 / 2)

纷纷上折,弹骇马士英,向朝廷哭诉自家老婆孩子一大堆,朝廷的俸给越来越少,大家都喝西北风去,王爷变乞丐,请旨来京,我们要谒陵,向祖宗哭诉。

朝廷给王室宗亲的俸给越来越少在以前,各位王爷生下的儿孙都有封号,领朝廷俸禄,也就是生得越多领得越多,各地王爷比赛着生孩子。

现在则实行封藩建国,强调“一统”天下,有功封、恩封、考封之别。

功封是有特殊功勳的被封为亲王,

人数极少,可以世袭罔替;恩封是国有大庆时对一些宗室的升等加封;

考封是按世系依次降等,父亲是亲王,儿子就变成了郡王,如此递减,以至降为不入等级的“闲散宗室”,与老百姓没有什么差别。

对王爷们其余各子的封爵都减一级。例如,原来亲王嫡子以外的各子皆可封为郡王,今改为镇国将军。

新明主推考封,加上新土地制度,王爷们那是暴跳如雷。

不过,他们吵归吵,闹归闹,都是反对而已,不敢越雷池一步!

夏至后,四川松潘地区土司奔罗夫公然反对以女主天下的新明,称新明以公主监国,於礼不合,他不敢奉诏。

如若明帝正位,则他奔罗夫必然听命行事。

这是赤果果的性别歧视!

土司制度是元、明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的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和制度。“土司”又称“土官”, 是由封建王朝中央任命和分封的地方官,“世官、世土、世民”是其重要特点,即世袭的政治统治权,辖区土地的世袭所有权及对附着在土地上的农民的世袭统治权。土司对农奴的主要剥削形式多是劳役地租。农奴除为土司繁重的无偿劳役外,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

明代土司职衔,分武职与文职两种。武职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蛮夷司诸种,隶兵部武选,省都指挥领之文职为土府、土州、土县诸种,隶属吏部验封,省布政司领之。鄂西地区土司建制只设武职。除土司之外,朝廷还在边缘地带,设置卫所,驻扎重兵。对边疆地区采用“卫所、土司”相结合的军事建制,其目的在於强化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与统治。

奔罗夫首倡,诸多土司群起响应,要求朝廷把政权交还皇帝亲领,而不是现在那种不伦不类的公主监国!

消息报到朝廷,立即在朝中引发两派意见分歧,矛盾重重。

有主张招抚者,他们举例以播州(遵义地区)土司杨氏引发大明的三大征之一,用银糜多,旷日持久,是明朝衰落的原因之一。

松潘地区山地众多,道路崎岖,出产无多,战之无益,弃之可惜,鸡肋也!

有人则认为此风不可长,无论是谁管政,谁主国,也不管土地如何,任何一个人敢反对朝廷,必须铲除。

庙堂上衮衮诸公争论不下时,又一个消息在朝中爆开!

北方喀尔喀蒙古部族联军灭杀蒙古苏尼特部,大首领腾机思战死,控弦四十万的喀尔喀蒙古部族欲南下饮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