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多方调查下,男主从施暴者成为了同情的对象,他已经完全失去了那天谋杀案的记忆,他这种情况是被人陷害的,所以算是过失杀人。
男主并没有坐牢,他判了三年,但缓期执行。
从看守所出来后的第三天,男主就去了一趟会所的包厢。这个会所就是案犯前,男主好兄弟带他来的那个会所。
男主找到那晚那个包厢后,从一个角落里拿出自己丢的手表,然后勾唇笑了笑,这个文也就结束了。
男主那个笑被称为神来之笔,很多人都怀疑男主那天晚上的神智是清醒的,不然他不可能准确知道自己丢的手表在什么地方。
还有人揣测这一切都是男主策划的,男主是真的杀人了,为了给自己洗白,他亲手杀了好兄弟,把这一切嫁祸给本来就不白的对手公司。
很多书粉都站这个观点,因为对手公司至今没有承认他们杀人了,不过不承认也是对的,毕竟警方没有找出直接证据,对手公司的高层是傻了才会主动站出来说自己杀人了。
还有一小部分人怀疑男主从来没有戒-毒,他去心理诊所只是为了声誉而已,心理诊所是他吸-毒的窝点,心理医生跟男主狼狈为奸。
但因为杀人事件意外曝光男主仍旧吸--毒,为了自己的名声才搞出这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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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