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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星澜掀起眼皮看她, 一字一顿:“我不觉得感动, 只觉得丢脸。”

“......”

南初好挫败。

费尽心思制造的浪漫没有感动到对方,反而让对方觉得颜面尽失, 心情跌倒谷底,她真的是太差劲了。

但是挫败归挫败, 让她放弃决不可能。

於是花了两天时间坚强励志地调整好心态, 她又上了。

不过经过上次血的教训, 她已经学乖了,既然星澜不喜欢浮夸暴发户风格,也不希望成为众人焦点,那她就调整一下策略, 走温情平淡低调线。

早起送早餐,中午送水果,周末强行送个小礼物, 下午堵着人屁颠屁颠跟在后边单方面和他一起吃晚饭,早晚坚持问安各一遍,逃课去实验教室外面等他......

总之南初将自己贫瘠的追人理论全用上了,有什么来什么,即使星澜一直不给回应也不气馁,还特别想得开。

这世界上干什么都没有容易的,追人嘛,你要把一个不喜欢你的人变成你的人,不付出点代价怎么行?

而且她坚信,勤能补拙四个字肯定也能用在谈恋爱上,不都说烈女怕缠郎,同理可得,烈郎一定也怕缠女了,只要她持之以恒,冲早拿下星澜!

就这么死磕有半个月,大概真是真情感动上天,一直对她视若无睹的星澜有反应了——让她帮他拿外套!

虽然只是单纯当个衣架工具人,南初也好开心,抱着星澜外套都舍不得撒手,甚至在星澜下课后死活不肯还他衣服,怕他硬抢,干脆扭头就给带回了宿舍。

室友看着人都傻了。

“谁的外套?”她们问:“你变心了?不追宋星澜了?”

“当然没有!”南初得意洋洋跟她们炫耀:“这就是星澜的外套。”

室友一听,震惊翻倍:“你钻进男生宿舍偷了人外套?”

偷?什么偷,是星澜主动塞进她怀里的好吗?

南初皱着鼻子要为自己正名,又听室友疑惑发问:“可是你拿个外套有什么用!你要的是他这个人,又不是他的衣服。”

“我也想说,怎么初初你还要搞睹物思人这套吗?没价值啊。”

“一件外套就是一块布料而已,要我说,都不如直接冲上去强吻一口来得有价值......”

说到最后,连南初都自我怀疑了。

是啊,抱个衣服有什么用,不如直接冲上去亲一口,给自己辛辛苦苦半学期的努力发口糖?

越想越心动,甚至已经开始计划实施方案,手机忽然急促响起来,摸出来一看,竟然是星澜打来的电话。

要知道从两人认识起,星澜甚至都没有主动跟南初说过一句话,更不要说打电话了,可想而知南初看到来电显示有多振奋,一双眼睛都在发光。

“看到没看到没!”她咧着嘴角,一边傻笑一边对室友炫耀:“谁说外套没有用,星澜都主动给我打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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