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玉对生物学上的父亲仝亘生最大的印象,就是抠。
仝亘生总是在很奇奇怪怪的地方抠门,这大概和他那个贫穷的成长环境有关系。
景玉小时候曾经被要求去拿红酒,她迈着步伐哒哒哒地从红酒柜里拿了红酒回来,在兴高采烈准备递给父亲的时候,不小心被地毯绊了下,跌了一跤。
红酒掉到地上跌碎,膝盖摔得很痛,碎掉的玻璃片不小心划破了手。
仝亘生将她痛骂了一顿,连连说着浪费,责备她打碎那瓶昂贵的红酒。
还是妈妈抱着景玉,哄她,擦干净她脸上的泪花儿,清洗伤口。
景玉很少能体会到什么严厉的父爱,她只有抠门的父爱。
在父亲眼里,她受伤没什么,谁家的孩子小时候没受过伤磕出几个口子愈合了就没事。
但红酒跌碎了,不会再复原,四舍五入,他亏了一笔钱。
景玉的妈妈从小娇生惯养,性格说好听点算迷迷糊糊,不太好听的词语叫冒冒失失,总是容易丢东西。
景玉小时候也喜欢丢,但每次弄丢后,都会被父亲指着骂一顿。
时间久了,长够心眼。
景玉虽然不再丢东西,但长大后的她,对“丢东西”这件事情,仍旧有着本能的恐惧。
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之中,她近乎强迫症,会反复地确认着自己钱包的东西还在不在,门有没有上锁,柜子有没有关好,卡和证件有没有放在夹层中。
有时候半夜想起,还会忍不住爬起来、睡眼惺忪地去确认仔细。
这些童年中无关紧要的一些小事,就像是一道细小的伤口,无伤大雅,现在已经不痛了;但在特定的时间,这些没办法被抹平的、留下痕迹的伤口还会提醒她,你害怕。
就像昨天丢了金簪,在面对克劳斯的第一瞬间,景玉甚至害怕他会因此骂自己、埋怨。
什么“天天丢三落四”“你就不能小心点”“我早和你说过”这种话。
景玉做好了面对这些话语的准备。
但是克劳斯没有。
他陪她去了状况糟糕的草坪,给她披上自己外套,陪着她耐心找。
对方清楚她心疼钱,还连夜订做了一模一样的送到警察局,假装是她丢掉的那个。
在看到金簪的瞬间,她差点、差点都要心动了。
冷静下来后,景玉将两个簪子都收起来。
她决定,以后就算缺钱,也不会卖掉这两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