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蹄子的,应该不是什么攻击力太强的野兽!”宁哲看了一眼那动物的腿,迅速做出了判断。
“几位,你们别怕,这就是咱们今天的晚餐!”老板看见众人一脸紧张的模样,对卓明远笑了笑:“卓先生,这只绵羊可是我废了很大力气,才从城里弄出来了,咱们今天晚上就吃这个,你看怎么样?我真不是跟你吹,在绕城一周的集镇上,能吃到羊肉的店铺,绝不会超过三家!我也不多收你的钱,两条羊腿只要二百块,怎么样?”
“……”卓明远看着老板牵来的一头羊,整个人宛若雷击。
“这就是羊?”林巡松了一口气,新奇的打量起来,黎胖子则仍旧不敢靠近。
“先生,您是不是嫌贵啊?这样,你给一百八行了吧?如果再低的话,可真就不行了!实话跟你说,这只羊我是准备杀了以后,用来招待过往运输队的,如果不是看见你财大气粗,我根本不会把它牵出来!”老板见卓明远沉默不语,主动让步还价。
“你说这是羊?可……羊不是应该有五根手指的吗?怎么会有蹄子呢?!”卓明远被拉回思绪,想起十年前父亲带回家里的那半扇羊肉,抖如筛糠的问道。
“老板你真能开玩笑,羊怎么会有手指呢!自古以来,它长得也是蹄子啊!”老板咧嘴笑了。
“不对啊!!羊不是应该有五指吗!羊不是应该有五指吗?!!”卓明远呆愣半晌,忽然咆哮一声,整个人瞬间失控,疯狂的向那头羊扑了上去,在大口呕吐的同时,死死的掐住了它的脖子。
“哎!哎!你他妈这是怎的了?!”老板看见卓明远的举动,顿时向后退去,有些恐惧的看向了宁哲等人:“你们这个朋友怎么回事啊?这不是个疯子吗?!”
“羊不是应该有五指吗?!”
“羊不是应该有五指吗?!”
“咩……”
咆哮声与羊的惨叫声在包房内此起彼伏。
卓明远疯了!
他在大街上疯跑,呼喊着“卓小妹”这个名字,但跑着跑着,就把妹妹的名字给忘了。
为了拿下这个进城的名额,卓明远的钱已经所剩无几,作为跟他一起来饭店的“朋友”,宁哲自然有照顾他的义务,等他翻出卓明远的钱包之后,发现他只剩下一千多块钱。
卓明远倾其所有,甘愿放弃在流民区过富足的生活,也要进城去找妹妹。
那个钱包里,还有一张城市人的身份证明,所有者是一个白人,身份是卓明远那个矿区的监工。
事到如今,一切都清楚了。
记挂了妹妹十年的卓明远,忍受不了矿区非人的生活和工头的虐待,杀人越货,逃离了矿区。
孤身一人从矿区回到要塞,不知经历了多少危难与折磨。
他本想着能够找到妹妹,回归正常的生活,但是曾经吃过的五指羊,击碎了他对於生活的一切幻想……
凛冬将至,宁哲很缺钱,如果他在卓明远这个疯子身上把钱拿走,不会有任何人去追究。
但是这钱他没动,赔付完卓明远掐死绵羊的费用之后,余下的一分没留,全都递给了饭店老板,看着仍旧在街上狂奔的卓明远:“从今天开始,每天给他两个豆饼一碗水,直到这钱花光为止,别想着黑这笔钱,不然我会找你!”
“你放心好了,我知道你是谁!”老板看了宁哲一眼,悻悻点头。
在两人对话的同时,大厅内一个穿着兜帽长袍,正在跟其他人吃饭的人,也听到了两人的对话,等宁哲离开后,抬起头看向了他的背影,如果宁哲此刻回头的话,也会认出这个人,正是他们街区新来的保长,苏飞。
从此以后,流民区少了一个寻找妹妹的固执青年,而集镇则多了一个疯子。
他每天流浪在街头,嘴里重复的只有一句话:
“羊不是应该有五指吗?”?